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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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内容及分值比例项目分值考核内容比例项目分值考核内容思想教育10%师德师风5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风建设14%学生上课10学生上课出勤率学生评优2学生评优表彰,奖助学金评定等学生政治素质5学生政治素质和政治觉悟学生稳定2学生稳定率常规教育管理57%班级建设5班级制度建设、班委干部配备、班级凝聚力、培训学生干部其他工作19%临时工作3院、系临时工作完成情况会议考勤2参加会议出勤培训出勤情况早操8学生出操情况学生宿舍9入住学生公寓值班、学生宿舍卫生、内务、纪律、宿舍文化建设学费催收8学生交费率晚自习5晚自习情况毕业生就业工作4毕业生档案完善、就业率等学生活动10学生

2、班会、团日活动、社团、二课堂活动、大型活动、集会等贫困生资助2贫困生档案健全、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情况安全稳定6安全事故、等加分项目学生干部任职情况、学生党员发展、各类奖励或荣誉等学生素质教育4学生素质教育执行情况学生动态掌握10与任课教师联系、学生基本情况掌握及谈话、家长联系等扣分项目建立问题学生档案、帮扶,学生违规等二、实施细则(一)、思想政治教育(10分)1、师德师风(5分):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无违法乱纪行为,未在学生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未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没有歧视家庭贫困以及有心理、智力问题的学生等方面的行为,积极开展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5分;若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分。2、学生政治素质(5分):所带学生政治素质好,无违法乱纪行为,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遵守校规校纪,无重大违规事故,学生精神面貌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计5分;反之,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二)、常规教育管理(57分)1、班级建设(5分):班级制度建设健全,有班规班约计1分;班、团委干部配备合理,对学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每期不少于5次计2分;班级凝聚力强,班风、学风建设成效显著计2分。2、早操(8分)学期内所带学生做操质量好,出操率达90%及以上,辅导员计8分;出操率达80%-89%,辅导员计7分;出操率达70%-79%,辅导员计6分;

4、出操率达60269乐辅导员计5分:出勤率59%以下此项不得分。学生早操迟到、早退或到位后不做操均视为未出操。3、学生宿舍(9分)辅导员按规定和要求入住学生宿舍,并认真履行职责计2分;不按时到岗到位或到岗后不履行职责一次扣2分,并按相应规定处理。辅导员应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卫生、内务、纪律(5分):所带学生班级宿舍每月评比考核合格率在前10%以内计5分;10%以上至20%以下计4分;20%以上至30%以下计3分;30%以上至40%以下计2分;40%以上至50%以内计1分,寝室合格率在50%以下不计分。计算公式:所带班宿舍合格数/所带班宿舍总数二合格率。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比合格率在前20%以内计2

5、分;20%40%内计1分;40%50%内计0.5分;其余不计分。计算公式:所带班文化建设合格宿舍数/所带班宿舍总数=合格率。4、晚自习(5分)学期内学生晚自习纪律好,出勤率90%以上,计5分;出勤率80%-89乐计4分;依此类推。出勤率50%以下不计分。学生迟到、早退达15分钟及以上视为未上晚自习。此项以系集中检查或抽查记载为准。5、学生活动(K)分)有计划地组织并督促、指导学生每周二班会或团日活动的计4分;辅导员没有计划,又未到班级组织开展班会、团日活动或纪律差的每次扣1分。有计划地指导社团、协会活动,所带班级学生加入社团和各种协会的面达100%计2分;否则不计分。督促学生有始有终地参加二课

6、堂活动,经常向二课堂指导教师了解所带学生参加二课堂活动的情况计2分。校内外各种活动、集会(包括升旗仪式)积极组织参加,出勤情况好,纪律好计2分,学生到位或纪律差每次扣0.5分。6安全稳定(6分)学期内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计6分,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或学生不给分。7、学生素质教育合格证书实施情况(4分):考核资料收集齐全,考核公平、公正、合理计4分,资料不齐或考核不合理酌情给分。8、学生动态掌握(10分)每期与每个科任教师联系2次以上计1分;与所带班级半数以上学生有目的谈话1次计2分;主动与问题学生家长联系计1分;熟悉和掌握所带学生的基本情况(如姓名、简历、个人特长、个性特征、违纪、奖励、家庭情况

7、、经济状况、学费上缴情况、心理状况、学习情况等详细档案),并做到心中有数计3分;每学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10以上次计2分,5次一9次计1分;有详细的工作笔记和学期工作计划、总结计1分。缺一项或资料不齐项不计分。(三)、学风建设(14分)1、学生上课(K)分):学期内学生课堂出勤率100%计10分,90%以上计8分,80%-90%计6分,70%80%计4分,60%及以下不计分。(以各系组织的集中检查或抽查记录为准,每期的集中检查或抽查不得低于10次)2、学生评优(2分):学生评优表彰、奖助学金评定、推报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没有学生反映情况或学生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实的计2分。若学生反映情况经调

8、查确属辅导员责任的该项不得分.3、学生流失(2分):高职班学生稔定率达98%以上;中专(双学历)班学生稳定率一年级达80%以上,二、三年级达85%以上计2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减0.1分。(四)、其他工作完成情况(19分)1、临时性工作(3分):认真并按时完成院系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好,未出现错误计3分。完成工作任务质量好,但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5分;未按时完成且完成质量差每次扣1分(因外界原因造成的不扣分)O因工作失误造成影响的,视其影响严重程度扣13分。2、会议考勤(2分):按时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各种会议、业务培训活动计2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缺席1次扣1分。3、学费

9、催收(8分):督促学生按时交纳学费,当期交费率100%计8分,95%以上计7分,90%以上计6分,85%以上计5分,80%及以下不得分。4、毕业生就业工作(4分):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按时完成毕业生就业前的各项手续办理和档案完善计L5分;有学生就业去向记录和联系方式计1分;积极为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所带毕业班学生多数顺利就业计1.5分。5、贫困生资助工作(2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资料齐全计1分;主动为贫困生寻找勤工俭学岗位,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照顾他们计1分。(五)加分项目:1、所带学生任院级学生干部每人加0.2分,任系级学生干部每人计0.1分;2、发展党员数占所带学生人数l%-10%

10、,计1分:占IK以上加2分;3、所带学生因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好人好事或对学院建设有突出贡献获奖励加分,辅导员相应每人次加2分;4、主动承办院级活动每次加2分,承办系级活动每次加1分,组织班级开展除班会、团日活动以外的其他第二课堂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每次加0.5分(院级活动由学工部批准,系级活动由系党总支书记批准);5、辅导员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励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院级1分;所带学生获先进班集体每个一次计: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院级1分:学生各类获奖(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或课外文化、科技、体育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按每人次辅导员加分:国家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11、省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市级、院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分;(此项加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6、获学院文明寝室每个一次加0.2分;星级寝室每个加0.5分;7、获学院通报表扬一次加0.5分;8、每期至少撰写一篇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经验或总结文章加1分。(六)、扣分项目:1、对所带班级问题学生没有建立档案扣4分,有档案但没有采取有效的帮扶措施扣2分;2、院级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系级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3、学生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辅导员主动收缴查处不扣分;院、系收缴查处每次每件扣相应辅导员1分;4、全期内均未撰写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经验或总结文

12、章扣1分。(八)、一票否决项目(有下列师德表现不良者,可直接定为不合格):1、在学生中散布违反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错误言论;2、触犯国家法律或违犯学校纪律并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3、因工作不到位,发生一次及以上学生严重事故;4、在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操行评定及其他评优方面存在舞弊行为;5、与学生有不正当关系;6、侮辱学生人格或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7、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要求的行为。三、考核方法及要求1、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由系上按照此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学生处进行抽查。2、系上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考核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原则。3、各系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若考核资料不真实、或考核中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考核结束后,各系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备案。四、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高靠一档院内经津贴和晋升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五、补充说明:1、本考核细则计分办法:加分项目得分在基本分后用“+”号连接表示,减分项目应减分则直接从基本分中扣除。2、以上加分项目上不封顶,扣分项目下不保底。3、中专班辅导员参照此考核实施细则执行。4、本考核办法从颁布之口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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