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472180347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8年度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2018年度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2018年度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2018年度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2018年度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8年度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8年度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8年度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目 录第一部分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一)主要职责(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三)人员构成情况(四)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名词解释附件: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封面)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2、”经费支出情况表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总表第一部分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基本情况(一)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反腐败斗争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主管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国家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

3、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3、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的决定;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

4、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鹤山区实际,草拟有关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纪、政纪等地方性规定。8、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地方性规定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9、会同区直属机关、区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10、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中

5、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为机关本级预算。共有1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组织部;3、宣传部;4、党风政风监督室;5、信访室;6、案件监督管理室;7、第一纪检监察室;8、第二纪检监察室;9、第三纪检监察室;10、第四纪检监察室;11、第五纪检监察室;12、第六纪检监察室;13、案件审理室。下设事业单位1个,鹤壁市鹤山区纪检监察宣教中心。 (三)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2018年鹤山区纪委共有编制44人,其中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4名,鹤壁市鹤山区纪检监察宣教中心事业编制20名。2018年中共鹤壁市

6、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职人员21人,离退休2人,鹤壁市鹤山区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在职人员8名。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实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3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区委巡察办使用) (四)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2018年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构筑作风建设新常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二、预算单位构成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预算包括机

7、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汇总预算。第二部分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 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570.18万元,支出总计570.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2.88万元,增加85.5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福利费增长;二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编制增加,工作经费及办案装备支出增加。(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570.18万元,比2017年预算307.3万元增加262.88万元,增加85.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18 万元,占100 %;非

8、税拨款0万元,比2017年减少100万元,减少100%。收入变化情况说明:一是人员工资福利费增长;二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编制增加,工作经费及办案装备支出增加。(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支出预算570.18万元,比2017年预算307.3万元,增加262.88万元,增加85.5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84万元,占46.97%;商品和服务支出35.38万元,占6.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6万元,占2.88%,专项业务费250.5万元,占43.94%。支出变化情况说明:一是人员工资福利费增长;二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编制增加,工作经费及办案装备支出增加。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

9、明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38万元,比2017年预算34.5万元,增加0.88万元,增加2.55 %。其中,办公费21.18万元;印刷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三、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0.18万元,支出总计570.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2.88万元,增加85.5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福利费增长;二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编制增加,工作经费及办案装备支出增加。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10、支出年初预算为570181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3021元,占45%;教育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842元,占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65951元,占2.9%。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19.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6.76万元,占39.65%;津贴补贴64.76万元,占20.26%;奖金31.26万元,占9.78%;绩效工资4.44万元,占1.3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24万元,占0.08%;办公费23.18万元,占7.25%;印刷费

11、2万元,占0.63%;公务接待费0.7万元,占0.22%;公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占2.97%;退休费16.46万元,占5.15%;住房公积金16.60万元,占5.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78万元,占7.43%。六、 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

12、说明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2万元,比2017年预算12.4万元,减少2.2万元,减少18.33 %,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17年相比持平。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活动。(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9.5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车辆编制增加。(三)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

13、审批控制,缩减接待费用支出。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5.3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其中:办公费23.18万元;印刷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员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万元,办公家具11万元,食堂设备购置5万元,办案设备采购26万元,办公设备采购28万元。(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工作。(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2017年末,中共鹤壁市鹤山区纪律检查委

14、员会实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3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区委巡察办使用)。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3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2018年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六)空表说明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第三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四、基本支出:是

15、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