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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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襄汾县宏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生产区 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2017-12-01实施2017-12-01发布目 录前 言11 目的12 范围13 规范性引用文件14 化学品的分类15 药品的库存管理16 药品的存放管理27 药品的使用管理28 化验室“三废”的管理制度49 化验室相关应急510实验室常用化学危险物品表6前 言为了加强化验室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保证试验分析数据质量及化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此标准。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公司生产部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部本标准起草人:韩光军本标准审核人:阎建华本标准复核人:杨文龙本标准批准人:张尔刚本标准于2017年

2、12月1日首次发布。计量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化验室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保证试验分析数据质量及化验人员的人身安全。2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化验室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库存管理、存放管理、使用管理、“三废”管理及相关应急措施。3 规范性引用文件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 GB6944-2005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2009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安全色 GB2893-2008 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 Q/NDFD-206.043-2012化验室安全手册化验员读本4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按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我国将危

3、险化学品分为8类:4.1 爆炸品,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发生爆炸的物品。一般含有以下结构:O-O(过氧化物)、0-Cl(氯酸或过氯酸化合物)、N-X(氮的卤化物)、N=O(硝基或亚硝基化合物)、叠氮或重氮化合物、N=C(雷酸盐化合物)、炔类化合物等。4.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乙炔、氢气、氧气、氧化亚氮等钢瓶气体。4.3 易燃液体,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4.4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如碱金属的氢化物、碳化钙、白磷等。4.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4.6 有毒品,经口摄取固体LD50(半数致死量)500mg/kg;液

4、体LD502000mg/kg;粉尘、烟雾及 蒸汽吸入LD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4.7 放射性物品,放射性比活度7.4104Bq/kg的物品。4.8 腐蚀品,指能灼烧人体组织及对金属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5 药品的库存管理5.1 化学试剂从危险品仓库领用后存放在化学药品室(包括水、煤、油、环保、成品用药),当化学药品室药品不足时从危险品仓库按要求进行领用。 5.2 化学药品放置在专门的药品柜内,根据性质进行分类,分柜放置。对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药品要分柜存放,有明显的标记,不可混放。5.3 药品柜内存放的药品应有明确的标识牌,存放时做到便于查找和取用。5.4 药品存放数量不能过多,普通

5、的化验药品存放数量不超过20瓶,其中进口药剂考虑到采购周期可适当增加存放量。危险化学品(毒害性、腐蚀性、氧化剂)每种药品不超过20瓶(500克装),硫酸和盐酸考虑购买周期较长,可适当增加数量,但不超过30瓶,易燃、易爆液体每种不超过10升。5.5 药品室药品每年12月5日前进行一次药品整理,过期的化学药品进行报废处理,保证药品室药品的使用有效性。5.6 化学药品室内要保持干燥、阴凉、防止阳光直射,室内应装有温度计,室温不能超过35。5.7 实验室配备药品管理员,负责药品的申报,清点等日常管理工作,当药品不足时及时汇报。5.8 药品室每个工作日由药品管理员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药品数量是否充足,通风

6、设施是否良好,药品室温度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5.9 药品入库时,管理员应及时做好药品的验收工作,检查药品数量是否正确,标签是否有脱落,应由验收人和保管人共同签字,并做好药品入库登记。5.10 药品领用时,应有药品管理员和领用人员共同到药品室领取药品,药品领用后药品管理员应做好药品领用登记,并由领用人员签字确认。5.11 化学实验室药品室应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附近备有灭火器材,每周五进行消防器材检查。5.12 开启危险化学品包装箱不准使用铁质工具,防止引起火花,造成火灾事故。5.13 在装卸危险品时应该轻装轻放,特别是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时,不可冲撞、暴晒、摩擦或接近热源,以防止爆炸和火灾事故

7、。5.14 化学药品室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开关性能是否良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防止线路破裂而引起火灾,室内不准拉临时线路。5.15 工作人员离开药品室前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进行防火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6 药品的存放管理6.1 易燃易爆试剂应储于铁柜(壁厚1mm以上)中,柜的顶部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6.2 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多为强氧化性和还原性物质。6.3 腐蚀性试剂宜存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

8、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6.4 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药品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质。醚类、烯烃、液体石蜡等在见光条件下若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越久越危险。乙醚、异丙醚、丁醚等若未加阻化剂存放(对苯二酚、苯三酚、硫酸亚铁等)存放期限不得超过1年。已开过瓶的乙醚若加1,2,3-苯三酚(每100mL加0.1mg)存放期限可达2年。6.5 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黒纸包好存放于暗柜中。6.6 发现试剂瓶上标签脱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制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

9、起严重后果。6.7 剧毒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建立领用需经申请、审批、双人登记 签字的制度。7 药品的配制7.1 药品的配制要严格按照化验室药品配制规程进行,在配制药量与方法不同时,需要进行严格的换算后,进行配制。7.2 药品出库时需要填写药品出库单。7.3 配制易挥发,有毒,强腐蚀性等药品时,应按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并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着装,并有专人监护。7.4 配制完药剂后,剩余的药品要放入药品库。7.5 配制药品的标签要求7.5.1 化学药品标签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药品特性、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配制人六项内容;7.5.2 化验室所用试剂瓶都应贴有标签,标签大小应与瓶

10、子大小相称;标签上所列内容应填写清楚,填写自体为仿宋体。标签贴在试剂瓶的中上部,上面刷一层蜡以防腐蚀脱落;7.5.3 药品标签填写由该药品的配置负责人填写,即“配制人”一栏必须填写该药品的配制负责人,并与药品配制原始记录本保持一致;7.5.4 药品特性应是反映药品的危险特性,危险特性是指该物质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如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挥发性、有毒性、有刺激性等理化性质,填写此项的目的是起到警示作用;如无以上特性,可以填写“一般”;如瓶内药品兼有几种危险特性,应全部填写清楚。7.5.5 化验员应及时更新标签内容,标签内容与试剂瓶内容物相符。7.5.6 超过使用期限的药品要

11、及时处理,无特殊情况下不能继续使用。7.5.7 对标签中指示过期的化学试剂,须经班组负责人确认和同意后方可使用。7.6 配制药品责任。7.6.1 药品配制人对该药品的配制浓度、药品标签填写、药品的使用期限等事项负直接责任。7.6.2 化验班组长对药品的配制、品质、使用和标签管理等事项负管理责任。8 药品的使用管理8.1 一般化学药品使用管理8.1.1 按照各分析岗位的要求,制定相关化学药品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针对上述内容进行每年一次的培训,考核。8.1.2 化学药品使用者应经过有关上岗资格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在使用化学药品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进行。8.1.3 从仓库中取用药品

12、时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写明药品的种类、数量等。8.1.4 不得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以及过期和受污染的药品。8.1.5 严禁用口尝,鼻嗅和用手直接接触药品,严禁用嘴吸移液管等方式吸取药品。8.1.6 搬和使用强腐蚀性或有毒药品时,工作人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质和操作方法,并根据工作需要戴口罩,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长筒胶靴等防护用品。搬运容器应考虑放置牢固,不应脱手或倾倒。8.1.7 配制稀酸或稀碱溶液时,应将药品缓慢倒入水中,并不停搅拌,防止剧烈发热。8.1.8 使用挥发性药品时,应在通风柜内进行。8.2 危险性药品的使用管理8.2.1 强腐蚀性药品8.2.1.1 强腐蚀性药品在领用时,由管理员和使用人双

13、方签字确认。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浓硫酸等试剂瓶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8.2.1.2 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浓过氧化氢、氢氟酸、冰乙酸和溴水等,必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操作,并且戴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颈,或是由监护协助操作。8.2.1.3 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中进行,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缓慢地将酸加入到水中,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时,大量放热,也必须在耐热的容器中进行。浓酸和浓碱必须在各自稀释后再进行中和。8.2.2 剧毒性药品8.2.2.1 剧毒药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建立领用需经申请、审批

14、、双人登记签字的制度。8.2.2.2 剧毒或危险化学药品在领用时,由物资管理员和使用人双方签字确认。使用时,应戴好口罩,手套防护工具,用必立即洗手。接触过的剧毒药品器皿应立即彻底清洗。清洗液倒入专门的废液收集容器内。8.2.2.3 每次使用剧毒药品时,应计算好所需的用量,用多少领多少。如无法少量领取时,多余量应及时归还库存。8.2.2.4 使用剧毒化学品使应严格监护,用剩的剧毒化学药品仍应迅速放回保险箱内,使用者和物资管员同时签收确认,分析室不得存放。8.2.3 易燃易爆物品8.2.3.1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发放、登记、回收和检查制度,切实做到限额领料,活完料净;原则上按当日使用

15、量发放给班组,做到班组基本上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8.2.3.2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人员必须首先明确使用物品的性质,熟悉和掌握有关消防知识和安全事项。8.2.3.3 禁止在正在燃烧的物品和发热器附近使用易燃物品。8.2.3.4 蒸馏易燃物品时,蒸馏液的体积不许超过容器的1/2。禁止直接加热,蒸馏时要保证有足够的冷凝水,并且不能间断。一旦间断,需立即切断热源。人员离开时必须先切断热源,并予以确认。8.2.3.5 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存放,严禁随意倾倒。清理易燃物品如用过的废棉纱,废纸等,要集中放置,集中处理。8.2.3.6 试验时需要用到的药品,如硝酸钠,苦味酸和其他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以及一些强氧化剂、还原剂,还有某些有机物混合时都能因受热,摩擦,撞击等外界影响而引起爆炸的,必须做好防范措施。8.2.3.7 在使用易燃物品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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