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472029752 上传时间:2023-12-15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4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第一届(15年)同学会2011年3号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征求同学意见的通知全体同学:你们好!在总结了上一届同学会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的基础上,我们不断创新,多次探讨,力求完善同学会的积极意义,为了把同学会办得更有积极意义,更好的增进同学感情,提倡关爱互助,体现时代特色。特对同学会章程做了一定的修改,并拟定成立阳光基金会。现将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大家,希望大家积极讨论,若有好的建议请以文档形式发到群共享里。(附件1-2)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91届美术班第一届同学会 2011-5-5附件1: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

2、届美术班同学会章程(讨论稿,如有修改建议,请另启文说明,并将修改意见发回邮箱,供召开会员会议时修改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同学会。第二条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由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办在兴化市城西中学的唯一一届(89级暨91届)的美术班,包括插班、转学、复读)全体同学组成的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第三条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促进发展。第四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第五条同学会的联谊事由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第

3、二章同学会理事会职责第六条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庆典、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第七条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及各界的交流。第八条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校友的联系。第十条建立同学会“阳光基金会”,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拟定阳光基金管理办法、提出章程修改意见交大会通过,做好“阳光基金会”的筹集、管理、使用等工作。第十一条 建立网络平台,为会员之间有方便快捷的交流平台和窗口。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凡是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同学包括插班、辍学、转学、复读)均可自愿参加本会。第十三条会员

4、的权利(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三)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的权利。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三)自觉缴纳会费,积极捐助同学会基金;(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出谋献策。(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第十五条退会(一)会员可自由退会;(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

5、理事会成员;(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第十八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一)同学会顾问若干名;(二)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常务理事1名,秘书长1名,财务负责人1名,为同学会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工作;第十九条同学理事会职责:(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五)对同学会会费及基金进行管理;(六)对同学会的互助项目进行审批和实施。第二十条理事会所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由会

6、员大会推选产生。第五章会费及基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第二十一条会费及基金的来源本次20年同学会,拟收取每人3-500元的会费(上不封顶),以后会费由同学会会员按预算拟定。从本次同学会开始在会费中提取10%纳入阳光基金,活动结余资金自然流入基金,由财务负责人缴存入财务帐(及时在QQ群里汇总公布相关情况)。基金的募捐以心系同学、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第二十二条会费及基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同学会的活动经费,和为会员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特殊困难等提供帮助,会员的上述情况由理事会各地的常务理事及时掌握,报会长经理事会决定支出。第二十三条会费及基金的管理(一)会费及基金设立银行

7、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会费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全体常务理事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二)一千元以内的单项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三)具体管理办法参照阳光基金管理办法。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同学会2011年 月 日附件2: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91届美术班同学会阳光基金管理办法(草案)根据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91届美术班同学会成立宗旨,经研究并由会员大会通过,成立“阳光基金”作为本同

8、学会“救急扶弱、奖学助教”的互助基金,并把本次同学会筹集募捐的善款作为启动基金,永续使用。本着“诚信互助,救急扶弱,奖学助教”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一、基金的来源(一)把本次20年同学会筹集会费的10作为启动基金。(二)以后将每届同学会所筹集会费的10纳入“阳光基金”永续使用;(三)接受本届其他同学的自愿捐赠;(向基金会捐赠到一定数额,暂定2000元以上的同学,自然成为基金理事会的理事成员,任期至委员会换届时届满。)(四)接受其他机构和个人捐赠;(五)基金的存款利息收入;(六)其他合法资金渠道。二、基金的使用范围阳光基金设置“救急扶弱、奖学助教”等专项资助行动。(一)救急扶弱:指本会同学或直系

9、亲属出现应急事态,本人或家庭急需资金帮扶,同学会应启动阳光资金,给予一定的资助,也可通过阳光基金筹集专项善款进行资助。具体情况如下:1. 救急基金用于处理紧急(危急)需要的情况(如急病, 意外事故、意外受伤等情况);2.扶弱基金用于长期处于贫困,并有一定急需帮助的情况,例如,向政府申请享受“低保户“的同学,本基金可给予年度鼓励资助等情况。(二)奖学助教:是指本会同学的子女,学习成绩优秀或家庭无力承担优秀子女常态教育资金,由本基金给予一定的奖励和帮助的行动。具体情况如下:1.用于每年度对参加县市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或获得县市级以上各种特殊荣誉的本会同学子女以及考入重点大学的同学子女进行奖励。2.对

10、于家庭处于长期贫困同学无力承担子女常态教育经费的,给予一定的资助。(三) 参与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三、基金会的管理与监督(一)“阳光基金”设阳光基金会为管理机构,基金会是在同学会领导下的一个专项机构;1、基金会负责人:为本同学会会长,负责基金会工作开展和资金使用审批;2、日常工作机构:基金会下设立秘书处为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基金会秘书长由本同学会秘书长兼任。3、基金会议事流程:由秘书处形成议案,提交同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审议后报会长审批;基金会一切行动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二)基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三)建立专用帐户,由基金会专人负责,实行帐款分离管理,原则上会计员和

11、出纳员要分开,会计员保管存折,出纳员掌握密码,存、取现金须二人同时在场。基金会的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须以书面形式向同学公布,基金会负责人对基金会年度的运作做报告,公布基金动态,同学会监事会及全体同学有权监督本基金会的运作。每次、每年收支情况将在“石桥往事”同学群公布。 四、基金行动程序 基金要以“诚实互助、救急扶弱、奖学助教“的基金精神,在公开、公正、程序正当下行动。(一)应急基金行动程序1.出现应急情况,由秘书处联合该班联络人尽快核实;2.核实情况符合资助条件,根据具体情况,由秘书长提出资助办法;4.资助办法经同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后,报基金会负责人(会长)审批;4.第一时间落实资助行动,并公

12、告。(二)扶弱基金行动程序1.由本人或该班联络员提出,秘书处进行核实建档;2.扶弱基金行动由基金会秘书长直接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会长审批,并公告;3.扶弱基金一般采用年度资助方式,每年春节一次。(三)奖学助教行动程序1.由本人或该班联络提出,并出具相应证书等证明;2.秘书长进行核实建档;3.奖励金应制统一标准,助教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并公告;4.奖励金由会长审批后,在年度聚会上统一颁发。助学资金审批后,春节期间由秘书处和该班联络员负责送到本人手中。五、基金保障机制1.本基金首次基数为 元,今后各届同学会确保只增不减,随时接受捐赠,同学会换届新增款的10必须用于本基金,每次同学会活动会费的最

13、后余额存入基金。六、其它事项1.本基金会管理办法2011年 月 日会员大会通过。解释权属同学会会长办公会,修改权属会员大会。2.其他不详尽地方,由会长办公会根据情况,及时完善,具体开支标准将于2011年 会后召开会长办公会研究制定并公告。3.经2011年20年同学会筹委会讨论,会计员暂由 担任,出纳员暂由 担任。七、本基金设定唯一的银行帐户: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八、本基金严格遵守上述的使用规定,不得挪作他用。本基金需要终止时,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 日内,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成立清算小组,完成清算工作。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理事会的监督下,将剩余财产转入同学会指定账户,用于维系同学会的正常运作,并向全体同学公布终止结果。九、本办法经同学会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十、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91届美术班同学会管理委员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