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管理办法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471811362 上传时间:2024-01-05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36.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外经济贸易社会团体管理办法(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对外经济济贸易社社会团体体管理办办法第一一章总总则第一一条 为为保障对对外经济济贸易社社会团体体的健康康发展,并发挥挥其在我我国对外外经济贸贸易事业业中的积积极作用用,根据据国务院院发布的的社会会团体登登记管理理条例及有关关规定,特制定定本办法法。第二二条 在在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境内内组织的的全国性性和跨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的的对外经经济贸易易商会、协会、学会、联合会会、研究究会、基基金会、联谊会会、促进进会等社社会团体体,均根根据本办办法由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对外经经济贸易易部(以以下简称称对外经经济贸易易部)负负责业务务管理。第三三条 对对外经济济贸易部部对各类类对外经经济贸易易社会团

2、团体的业业务管理理包括成成立审查查、业务务指导、日常管管理、监监督检查查。第四条 对外经经济贸易易部对各各类对外外经济贸贸易社会会团体的的管理,根据其其组成和和性质、地位的的不同,实行直直接或授授权有关关单位负负责的办办法。第二章范围与与分类第五五条 对对外经济济贸易社社会团体体是指在在对外贸贸易、利利用外资资、国际际经济技技术合作作(包括括国际承承包工程程和劳务务合作)、对外外经济技技术援助助以及国国际货运运代理等等领域内内组织的的社会团团体。第六六条 对对外经济济贸易社社会团体体包括以以下各类类:(一一)从事事对外经经济贸易易、国际际贸易和和国际经经济合作作研究的的学术性性组织;(二二)为

3、发发展对外外经济贸贸易、促促进国内内外企业业和经营营者联系系建立的的联谊性性组织;(三三)以协协调、促促进我国国对外经经济贸易易发展为为宗旨的的各类商商会、协协会组织织;(四)具具有对外外经济贸贸易行业业或专业业特点的的其他社社会团体体组织。第三章成立和和变更第七七条 成成立对外外经济贸贸易社会会团体必必须符合合以下原原则:(一一)对外外经济贸贸易社会会团体的的宗旨,必须符符合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宪宪法和法法律、法法规,必必须维护护国家的的统一和和民族的的团结,不得损损害国家家的、社社会的、集体的的利益和和其他公公民、法法人的自自由和权权利;(二二)成立立对外经经济贸易易社会团团体,必必须有利利

4、于促进进对外经经济贸易易的发展展,有利利于促进进国内外外企业和和有关组组织的联联系,有有利于维维护和保保障对外外经济贸贸易的正正常秩序序;(三三)全国国性或跨跨省、自自治区、直辖市市的对外外经济贸贸易社会会团体,必须具具有广泛泛的代表表性,必必须反映映参加社社会团体体组织的的法人、公民的的共同意意志;(四四)在对对外经济济贸易部部业务管管理的范范围内,不得成成立相同同或相似似的社会会团体。第八八条 发发起成立立对外经经济贸易易社会团团体的发发起人,应在发发起成立立之前向向对外经经济贸易易部报告告,在有有该社会会团体业业务范围围内的足足够成员员响应后后,拟定定有关成成立文件件报对外外经济贸贸易部

5、审审查。第九九条 成成立审查查须提交交下列材材料:(一一)发起起单位的的意见和和发起负负责人签签署的有有关该社社会团体体筹建情情况的报报告;(二二)符合合社会会团体登登记管理理条例规定的的社会团团体章程程草案;(三三)办事事机构地地址或联联系地址址;(四四)发起起负责人人的姓名名、年龄龄、住址址、职业业及简历历;(五五)拟参参加的成成员及其其书面签签署的意意见。第十十条 对对外经济济贸易部部审查同同意后,向发起起人签发发同意成成立的书书面文件件。由发发起人向向社会团团体登记记管理机机关申请请登记。未经核核准登记记,任何何单位和和个人一一律不得得以社会会团体的的名义开开展活动动。第十一条条 对外

6、外经济贸贸易社会会团体改改变宗旨旨在变更更名称、法定代代表人或或负责人人、自行行解散等等,须经经对外经经济贸易易部审查查同意,并向登登记管理理机关申申请变更更登记或或注销登登记。第四章业务指指导第十十二条 经核准准登记的的对外经经济贸易易社会团团体由对对外经济济贸易部部负责业业务指导导。第十十三条 业务指指导的一一般内容容是:(一一)通报报对外经经济贸易易的形势势和有关关政策、规章;(二二)根据据需要和和对外经经济贸易易社会团团体的要要求,由由有关负负责人定定期或不不定期听听取社会会团体的的工作报报告;(三三)根据据对外经经济贸易易工作的的需要,对社会会团体的的活动提提出意见见和建议议;(四四

7、)按有有关规定定,转发发或发送送有关对对外经济济贸易的的文件。第十四条条 经对对外经济济贸易部部授权,具有业业务协调调和部分分行业管管理职能能的社会会团体,必须执执行有关关对外经经济贸易易管理的的行政法法规和规规章。第五章日常管管理第十十五条 各类对对外经济济贸易社社会团体体必须接接受对外外经济贸贸易部或或其授权权单位的的日常管管理。第十十六条 日常管管理的主主要事项项包括:(一一)审查查社会团团体常设设机构的的设立和和人员编编制;(二二)审查查其领导导人的人人选和内内部人事事制度;(三三)审查查其经费费预、决决算制度度;(四四)汇总总编报和和下达社社会团体体常设机机构的劳劳动工资资计划;(五

8、五)布置置和安排排义务献献血、义义务绿化化等社会会工作;(六六)其它它。第十十七条 具有业业务协调调和部分分行业管管理职能能的社会会团体,其日常常管理由由对外经经济贸易易部直接接负责。第十八条条 不具具有业务务协调和和行业管管理职能能的社会会团体和和跨省、自治区区、直辖辖市的社社会团体体,其日日常管理理由对外外经济贸贸易部授授权有关关发起单单位或常常设办事事机构所所在地的的对外经经济贸易易业务主主管部门门负责。各有关关单位应应将其负负责的日日常管理理事项报报对外经经济贸易易部备案案。第六章监督检检查第十十九条 各类对对外经济济贸易社社会团体体必须接接受登记记管理机机关和对对外经济济贸易部部或其

9、授授权单位位的监督督检查。第二二十条 监督检检查的事事项包括括:(一一)贯彻彻执行国国宪法和和法律、法规的的情况;(二二)按其其宗旨和和组织章章程开展展业务活活动的情情况;(三三)经费费收支情情况;(四四)其他他。第二二十一条条 各类类对外经经济贸易易社会团团体的下下列事项项须向对对外经济济贸易部部报告或或呈请备备案:(一一)年度度工作计计划和重重大活动动安排;(二二)代表表会议、代表大大会或全全体会议议以及其其他重要要会议和和活动;(三三)年度度的经费费预算和和决算报报告;(四四)常设设机构的的人事和和劳动工工资统计计;(五五)其他他。第二二十二条条 经授授权负责责对外经经济贸易易社会团团体日常常管理的的单位,应加强强有关的的监督检检查工作作,并定定期向对对外经济济贸易部部报告。第二十三三条 对对外经济济贸易部部对各类类对外经经济贸易易社会团团体违宪宪法和法法律、法法规的行行为,有有权责令令其纠正正并协助助有关部部门予以以查处。第七章附则第二二十四条条 本办办法不适适用于在在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境内内组建的的外国商商会。第二二十五条条 本办办法的解解释权属属于对外外经济贸贸易部。第二二十六条条 本办办法自发发布之日日起施行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