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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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剂科药品盘点管理制度1、药库药房每季度应进行一次统一的季度盘点。 盘点工作由各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药剂科主任统一协调。2、药库、药房季度盘点的时间为每季度末月 25 日。3、为便于复核,盘点当日,药品库房不得进行出入库操作。4、药房、药库对库存的所有药品进行盘点清查,盘点时根据盘 点表逐一核对,清点数量。盘点表中所列药品应按货位货号排序。5、盘点时应注意:盘点之前应整理药品,排列有序,以便为盘 点创造方便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填写盘点表示应认真填写,逐一保 持盘点表的整洁,对盘点数据有修改的,在修改处再次签字。6、盘点结束后,由科室组织人员对盘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品 种抽查复核率不低于 3%

2、。7、盘点结束后,由各部门将盘点表按统一格式整理后进行打 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打印表及电子表一并交药剂科主任审核并 存档备查,并报财务科一份。8、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损耗率。西药和中成药为 3,中药为 5。报废药品必须遵循利益远离的原则,实物必须交财 务(审计)和办公室验收,报领导批准后,由验收部门监督销毁;对 超正常损耗的药品,由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分摊赔偿。由于人为因素 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9、药库、药房盘盈、盘亏超出 0.3%,应查找原因,详细加以说 明,并上报分管院长。药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本院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 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

3、上级文件精神,参照医院历年来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一)处方管理1、本院药剂科只接受本院具有处方权医务人员的处方,进修人员 需经医教科批准、药剂科备案后方有处方权,外单位具有处方权的人 员所开处方需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本院药房配药。2、处方必须符合处方规范要求,门诊处方必须附有与处方金额、 姓名相同的发票,否则药房不予配方。3、所有处方都应有处方权的医生签名方可配药, 处方三日内有效, 超过期限须经医生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4、门诊处方每次药量一般不超过 37日,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 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出院带药处方不超过1个月量,特殊情况需经 副主任以上医师、科主任或医教科批准

4、。5、 不准开大处方、人情方。严禁开搭车药,违者按处方金额10 倍罚款。公费病人必须用公费处方开方。6、大金额处方(每张处方价超过500元),必须由科主任以上领导 批准,贵重药品、控制药品必须按医院规定审批。7、住院病人用药必须在医嘱上记录,并注明科室 (病区)、床号、 住院号,医生不得跨病区开药8、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应通知医生更改后配 发。药剂科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违反规定,乱开处 方,滥用药品,药剂人员应拒绝调配 ,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领导处理。9、药房处方必须按规定统一专人保管,未经科室领导批准不得私 自处理,不得遗失或烧毁。(二)药品管理1、药房药品应定位存

5、放,任何人对紧俏药品不得私自放置、截留.2、贵重药品及特殊药品药剂科应做日报表,每天盘点,发现问题 及时汇报。3、除抢救病人急需的药品外,未经院领导批准药房不得同意任何 人向药房借药。借药应出具院领导批准的借条,并由经手人负责追讨。4、任何人不得到药剂科私自调换药品,公家调换药品需经院领导 批准。5、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或带小孩。6、药剂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性,严格遵守药房规章制度,防止配 错药、发错药、写错用法,一经发现应及时汇报科室领导,迅速弥补 纠正。7、药剂科应定期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三)药库管理1、药品入库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坚决杜绝 四无劣品入库和

6、 质量不合格药品入库。做好入库药品的各种记录,并负责验收签字, 接受药事委员会和院领导的检查监督。2、对长期积压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应及时上报药事委员会及时作 出处理。3、临床验证药品必须事先交院药事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一律统一入 库,由药剂科凭处方配发使用,验证费纳入医院统一管理,任何人任 何科室不得私分、截留,违者按贪污论处。4、药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责任性,妥善保管药品,防止失窃、霉 变,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和积压。(四)采购管理1、药品采购员应按医院药品采购计划,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 据,向医院或卫生局指定的医药部门进行药品采购,未经药剂科主任、 药事委员会或分管院长批准,不得擅自增加采购品种或

7、改变进货渠道。2、药品采购实行 计划采购,择优定点,院长审批,库房把关, 财务结算,回扣归公”的管理原则,由药剂科统一采购和配制,其它科 室和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名义进行米购、供应和配制 (同位素放 射性诊断的药品除外)。3、严禁四无劣品及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物入库, 一经发现,严肃处理。4、药品采购原则上必须以签订合同形式进行,合同金额在2万元 以上须科主任签字,10万元以上须经分管院长或院长签字,不可避免 的非合同性(电话购药)购药,应作好详细汇报记录,科主任必须经常检 查监督。5、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抵制不正之风,不准以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贿赂,对政策允许范围内的 让利”和各种名目的 回扣”包括广告费、宣传费、包装费、促销费、验证费等应一律上交 医院财务科纳入医院收入,个人不得私吞,科室不得截留,违反按贪 污处理。6、药剂科主任不兼任药品米购员。(五)医院原有规定与上述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其他规定仍继 续生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必须扣发当事人奖金,情节严重的,再 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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