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药品零售企业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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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襄阳市药品零售企业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2014年3月编制说明一、总 则 (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统一检查标准,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和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4项,主要缺陷项(*)58项,一般缺陷项118项。(三)襄阳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本评定标准检查。(四)本评定标准由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二、评定方法(一)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应对所

2、列条款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条作出评定。 (二)每一条款检查内容中,凡有一条评定细则未达标的,该条款即为缺陷项目。其中,严重缺陷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主要缺陷项目不合格为主要缺陷,一般缺陷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三)合理缺项认定原则: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未核准的、标准中注明不检查的即为合理缺项。合理缺项不予评定,计算缺陷率时,从标准项目总数中,减去合理缺项数,计算公式为:一般缺陷率一般缺陷项数/(一般项目总数一般合理缺项数)100%(四)新开办企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时,仅检查总则、质量管理与职责、人员管理、文件及设施设备项的条款。三、结果评定检查项目结果判定严重缺陷项目主要缺

3、陷项目一般缺陷项目0020%通过检查0020%30%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010%20%1不通过检查010%010%20%0030%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襄阳市药品零售企业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序号条款号检查项目备注1总则*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新开办企业此项不检查2*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3质量管理与职责12301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药品质量。4*12401企业应当

4、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5*12501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经营药品。6*12601企业应当设置质量管理部门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712602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812603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订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连锁门店质管员可不制订管理文件9*12604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

5、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连锁门店此项不检查10*12605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所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连锁门店此项不检查11*12606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1212607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1312608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14*12609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 1512610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1612611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

6、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1712612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1812613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连锁门店此项不检查1912614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工作。20*12615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2112616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22人员管理12701 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

7、情形。23*1280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24*12802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2512901 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2612902 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712903 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2812904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29*13001 企业各岗位人员应当接受相关

8、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以符合规范的要求。3013101 企业应当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3113102 培训工作应当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3213201 企业应当为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冷藏药品的人员接受相应培训提供条件,使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3313301 在营业场所内,企业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卫生的工作服。3413401 企业应当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35*13402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9、36*13501 在药品储存、陈列等区域不得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 3713502在工作区域内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38文件*13601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3913602 企业应当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及时修订。40*13701 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各岗位人员正确理解质量管理文件的内容,保证质量管理文件有效执行。41*13801 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二)供货单

10、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三)处方药销售的管理;(四)药品拆零的管理;(五)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六)记录和凭证的管理;(七)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的管理;(八)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九)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十)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十一)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十二)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十三)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十四)人员培训及考核的规定;(十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十六)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十七)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十八)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连锁门店可以不建立药品采购及审核的管理制度;421390

11、1 企业应当明确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采购、验收、营业员以及处方审核、调配等岗位的职责,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等岗位职责。43*14001 质量管理岗位、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4414101 药品零售操作规程应当包括:(一)药品采购、验收、销售;(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三)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四)药品拆零销售;(五)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六)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七)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八)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九)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和养护的操作规程。连锁门店可以不建立采购程序45*14201企业

12、应当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连锁门店可以不建立采购记录4614301 记录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5年。4714302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记录及凭证按相关规定保存。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处方留存不少于5年,特殊药品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4814401 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相关岗位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4914501 电子记录数据应当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备份。50设施与设备*14601 企业的营业

13、场所应当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5114602 企业的营业场所应当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分开。5214701 营业场所应当具有相应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药品受室外环境的影响,并做到宽敞、明亮、整洁、卫生。5314801 企业营业场所应当有货架和柜台。5414802应当有监测、调控温度的设备。5514803经营中药饮片的,有存放饮片和处方调配的设备。56*14804经营冷藏药品的,有专用冷藏设备。57*14805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的,有符合安全规定的专用存放设备。5814806药品拆零销售所需的调配工具、包装用品。59*14901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按照附录(一)检查6015001 企业设置库房的,应当做到库房内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有可靠的安全防护、防盗等措施。不设库房的企业此项不检查6115101 应当有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不设库房的企业此项不检查6215102应当有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不设库房的企业此项不检查63*15103应当有有效监测和调控温湿度的设备。不设库房的企业此项不检查6415104应当有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不设库房的企业此项不检查65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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