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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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文档仅供参考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编号: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使用讲明一、本合同作为劳务派遣用工专用。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 同时,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约束效力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二、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 期限合同,按月支付劳动酬劳,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 劳动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劳动酬劳。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三、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将直截了当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 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的

2、义务。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身身份证和 其他有效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 取财物。五、本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均不得擅自涂改劳动合同内容。六、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不得代为保管乙方劳 动合同。七、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出 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于十五日内到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备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要紧负责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不: 出生日期:年月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刻: 年 一M 日乙方原工作单

3、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老实未来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于年 M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M日起至年 M 曰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第三条 乙方同意依照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向位(工 种)工作。第四条 依照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 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第五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4、三、工作时刻和休息休假第六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刻不超过8小时,每 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 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 行。第七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在用工单位享有休息、 法定节假 日以及探亲、婚丧、打算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四、劳动酬劳第八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第九条 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5、 甲 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酬劳。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 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六、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依照生产岗位的需要,按 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发放必要的劳动爱护用品。第

6、十五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 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 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治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七条被派遣劳动者能够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3 8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 3 9条和4 0条第一、二 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能够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 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

7、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 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八、其它事项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第二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能够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能够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也能够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二十二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一) (二)(三)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吉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者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要紧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签字日期:隼 M日签字日期:隼 M日 Word文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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