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臧村卫生院临时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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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北臧村卫生院临时工管理规定 一、总 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临时工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关于临时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临时工,是用人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批准招聘的使用期限在两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三)首次被聘用的临时工均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制度。 二、使用临时工原则 (一)工作需要,自愿上岗。 (二)从严控制,审批后使用。 (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合约使用。 (四)先校内后校外,先本地后外地,先城镇后农

2、村,先省内后省外。 三、临时工应聘的条件和要求 (一)品德优良,有吃苦耐劳精神,遵纪守法,讲文明礼貌,能履行职责并胜任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工种需要,年龄需满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应聘时,要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社会保险手册、毕业证;淄博市区居民应持有淄博市劳动部门发给的失业证;非淄博市户籍人员应持有本人户籍所在地劳动部门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停薪留职或下岗人员应持有原工作单位发给的外出工作证明或下岗证;挂靠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应出具挂靠证明。 (四)从事机动车驾驶、电工、金属焊接工、锅炉运行工

3、、各种电器维修等技术工种的还须持有公安部门或劳动部门以及相关技术认定部门发给的相应的有效的相应工种上岗证。 四、临时工招聘程序 (一)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根据本部门定编、定岗和工作需要情况,在学校不能解决正式工的前提下,提出聘用临时工申请(说明用工理由、本部门编制人数、岗位任务、学历与专业要求、其他聘任条件、聘任期限等内容),报学校组织人事处。 (二)组织人事处在初审征得学校分管领导意见并报党委研究同意后,根据用人部门的用工要求公开招聘岗位、条件,接受应聘者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人事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应聘考核(采取面试、笔试、实际操作等形式)。 (四)根据考核结果,初定录用。

4、 (五)学院党委会研究审批。 五、临时工劳动合同 (一)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用人部门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由组织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临时工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二)在合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部门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的; 5、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无故旷工或缺勤累计超过20天/年的; 6、严重失职,对用人部门和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5、;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学校因事业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压缩或用人部门因工作任务发生改变,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在合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和用人部门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项 (二)目规定的; 2、患病或负伤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解聘情形。 (四)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书面报告送组织人事处核准,由组织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对符合本项 (二)目第 1、 3、 4、 5、 7、8条规定的,用人部门有权即时解聘临时工。 六、临时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临时工实行岗位工资制,工资标准

6、每年参照淄博市或淄川区工资水平核定。临时工岗位工资构成:岗位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岗位工资标准制定,按岗位性质、工作量、工作难易程度、职责任务、工作环境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职称、学历及知识含量等确定。受聘的临时工,按所聘岗位和考勤情况计发岗位工资。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只发400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临时用工的管理,提高临时用工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东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临时用工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工是指因短期工作和个别工种的需要,临时聘用的非正式职工。 第三条 聘用临时工必须按照急需、短期的原则,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7、和人数。 第二章 临时用工条件 第四条 临时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服从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三)年龄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应持有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五)从事技术性工作者,应具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要求技术娴熟、精良;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岗人员; 各部门在聘用临时工时,可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用工条件。 第三章 临时用工管理 第五条 人事处是全校临时工聘用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审核全校的临时工数额;向省劳动部门申

8、报全校临时工用工计划;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建立和健全临时工管理制度;制定、调整临时工工资标准;会同用工部门调解劳动纠纷;办理临时工的各项保险缴投手续;管理全校临时工基本资料;审核临时工的上岗资格。 第六条 各用工单位是临时工岗位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本管理办法审查、选招临时工;组织临时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体安排临时工的工作;按时向人事处报告临时工增减情况;负责对临时工进行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考核、违纪违规处理等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实行临时工“持证上岗”制度。临时工必须在上岗前到学校人事处办理上岗手续方能开始工作。对现已上岗的临时工,应补办上岗证。 第四章临时用工合约 第八条 为

9、保障用工单位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所聘用临时工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试用期起计算。 第九条 签订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合同法及相关的法规政策办理。 第十条 每期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期满后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是否续签合同。临时工在我校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年。 第十一条 临时工因违纪、犯法被除名、劳教或受刑事处罚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章 临时用工薪酬 第十二条 临时工实行岗位工资。工资按月发放或经协商议定。用工部门根据考核、考勤情况,确定临时工工资,报人事处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 第十三条 由学校支付工资的临时工,一般执行人事处制定的统一工资标准。

10、由承包单位支付工资的临时工,用工部门可自行确定其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临时工按不同岗位要求实行不同的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 临时工有权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因工作需要值班,应增加报酬。 第十六条 临时工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超出规定假期的,经批准可按事假处理,事假不发工资。 第十七条 临时工工作满一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按山东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险金由用工单位及临时工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承担。 第十八条 临时工因工伤亡,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和工作岗位的需要,临时工在岗期间享受有关劳动保护待遇。 第五章 临时用工考核 第二十条 临时工应定期参加岗位工

11、作考核,由用工部门参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第二十一条 考核不合格的临时工应予解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临时工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旧宫镇中心卫生院 非正式工管理制度 一、非正式工主管科室为院办公室,人事科,护理部、总务科参与临时工招聘、调配、考核、管理,业务指导由使用科室负责。 二、聘用条件 1、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及个人素质,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临床护士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包括自费、函授),年龄在30周岁以下;护理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2、后勤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内;特殊工种不受年龄限制。具有工作经验和专业岗位证书者优先。 三、岗位分类 1、一类岗位:临床一线医务人员。 2、二类岗位:护理员、电工、驾驶员、锅炉工、暖通工、导医、收费、侯诊护士、保卫人员、洗衣工、消毒员、维修工、监控人员、病案、档案人员、服务中心、门卫。 四、工资分类 1、基础工资:本科 1100元,大专1000元,中专900元 ,取得职称和执业证书者适当上浮。工龄工资按工作年限适时上浮。 2、绩效工资:每月根据各科室实际收入发放,包含夜班、加班、节假日值班报酬。 五、社会保障 非正式工一经录用,签署临时用工合同,受聘者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内容,

13、院方负责按照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统筹比例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六、年终考评:年终实行科室自评和科室领导考评方式,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给予辞退。 七、住宿:医院一般不解决临时工住宿,特殊情况医院解决用房的,水电费、房租自理。 八、受聘者必须严格遵守院方及科里制定的一切相关制度,特别是考勤制度,由于工作不认真负责,表现不佳、严重违反院方规定者,予以辞退,取消上述相关待遇。自行跳槽者,自行终止一切待遇。 九、受聘者岗位必须服从院方及科里的统一安排,经批评教育不服从岗位安排,不到岗者按旷工论处,旷工扣发工资,连续十五日自动终止合同,单位予以除名. 十、受聘者必须在院内工作的两年内取得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否则合同到期不予续签。 十一、其它有关事项参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 十二、本制度2023年1月1日起实行。二OO七年五月一日实施的旧宫镇中心卫生院临时工劳资管理办法即告废止。 北臧村卫生院临时工管理规定 卫生院临时工招聘协议 临时工管理规定 临时工管理规定 临时工管理规定 卫生院临时工聘用合同书 乡卫生院临时工聘用合同书 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 关于临时工管理规定 临时工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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