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客观题二考试全真模拟卷41(附答案带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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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客观题二考试全真模拟卷(附答案带详解)1. 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 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 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A.陪审员丁某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 当事人礼金1000元B.证人王某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并提出对该 当事人有利的证言C.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 案件当事人红星公司有利的咨询意见,红星公司以咨 询费名义付给周法官6000元D.法官陈某长期为某公司免费做法律顾问答案:B、C、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2. 多选题:甲对乙享有20万元债权,丙、丁作为保证人,但未约定保证责

2、任的范围和方式,则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丁的保证都是连带责任保证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彼此之间不负连带责任C.若丙、丁事后约定分别担保5万元和15万元,该约定未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D.若丙代乙清偿了全部债务,应首先向乙追偿,若乙不能偿还再要求丁分担责任答案:A、D 本题解析:根据担保法第19条规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 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19条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 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I.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 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

3、,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20条规定,连f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 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 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 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3. 多选题:2013年4月,28周岁的甲男与l9周岁的乙女不顾乙父母的反对,通过涂改证件上的年龄登记结婚。2014年8月,乙父母欲申请宣告甲、乙婚姻无效。关于甲、乙结婚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父母可以当事人欺诈登记机关为由,主张撤销婚姻B.该婚姻可以通过乙父母的追认而有效C.乙父母可以

4、自己的名义申请宣告结婚无效D.法院不应支持当事人仅以乙结婚时未达法定年龄而主张婚姻无效答案:C、D 本题解析:根据婚姻法第ll条规定,只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撤销婚姻的主体限于结婚当事人,而且撤销事由仅限于胁迫结婚。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结婚行为只要当事人完成结婚登记便产生有效婚姻关系(其后可以依法撤销或宣告无效),不属于效力可追认的法律行为。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7条规定,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当然包括乙的父母。C选项说法正

5、确,当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4. 多选题: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 是:( )A.甲、乙两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支付 货款后,甲公司却迟迟不交付货物,乙公司于是向法院 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B.乙到期不能归还甲的欠款,虽然乙下落不明长 达3年时间,甲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C.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开始D.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对债务予以口头确认,并 履行部分债务,而且口头表示在此次履行债务后的

6、2 个月之内履行剩余债务。这样仍然不影响支付令的 效力答案:A、B 本题解析:。债务人的义务是交付一定的货物或者完 成一定的行为,不能适用督促程序,A项错误。在本题 中乙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支付令无法送达,而且也不 适用公告送达,B项错误。督促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偾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辩论, 便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异议,支付令即发生与生效判决同等效力的程序。由 此看出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可 知D项中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不妨碍支付令的生 效,该选项是正确的。5. 多选题:北京A区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普法书。上海B区某文化公司见该书销路很

7、好,遂在上海市C区非法复制了8000册。该公司将这批非法复制的书藏匿在上海市D区,后在E区销售时被版权局查封。出版社欲对上海该文化公司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请问:出版社可以选择向下列哪些法院起诉?()A.B区法院B.C区法院C.D区法院D.E区法院答案:A、B、C、D 本题解析:【考点】著作权案件的管辖。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47、48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区是被告住所地,C区是侵权行为实施地,D区是侵权复制品储藏地,E地是查封扣

8、押地。所以,A、B、C、D四项均符合题意。6. 多选题:A市甲与B市乙在C市签订供销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虽未明确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但约定适用D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后双方发生争议,甲与乙就仲裁协议的效力看法不一,甲欲申请法院确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则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A市中级人民法院B.B市中级人民法院C.C市中级人民法院D.D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答案:A、B、C、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确认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2条第1款,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

9、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仲裁法解释第4条,可视甲乙约定D仲裁委员会为仲裁机构,故ABCD项正确。7. 多选题:国民待遇原则是伯尔尼公约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甲国是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乙国不是。依伯尔尼公约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对下列哪些作品,甲国应当给予国民待遇?( )A.乙国公民安娜所著的海的女儿在甲国和乙国先后出版,相隔20天B.无国籍人山姆在甲国出版了其作品神灯,但山姆在甲国既无住所也无惯常居所C.乙国制片人李查德到甲国采风,回国后完成了梦里故乡的电影作品D.乙国雕塑家伊兰在甲国某艺术院校访学期间,创作了安装于该校艺术中心内的雕

10、塑作品答案:A、B、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国际知识产权法。国民待遇原则是伯尔尼公约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其中关于享受国民待遇的主体包括以下五种:其一,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无论是否已出版,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这是公约的作者国籍标准,又称人身标准。其二,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只要是首先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在一个成员国或非成员国同时出版(30天内),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这是公约的作品国籍标准,又称为地理标准。其三,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而在成员国中有惯常居所,也适用上述人身标准。其四,对于电影作品的作者来说,只要有关电影的制片人的总部或惯常居

11、所在公约成员国中,其作者也依据上述地理标准享有国民待遇。其五,对于建筑作品及建筑物中的艺术品(必须和该建筑物不可分)的作者来说,只要有关建筑物位于公约成员国地域内,其作者也依据上述地理标准享有国民待遇。C不应当给予,因为乙国制片人在甲国并无住所或惯常居所,只是到甲国采风,不符合公约的标准。ABD都可以。8. 多选题:王某于2017年8月15日从某商场购买圣雪牌矿泉水1瓶,花费79元,该矿泉水中文标注“生产日期见瓶盖,保质期18个月”,而矿泉水瓶盖上标注的日期为2018年4月2日。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矿泉水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B.该矿泉水本身水质没有问题,只是生产日期

12、标识错误,属于存在瑕疵的食品C.王某有权要求商场退还货款D.王某有权要求商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答案:A、C、D 本题解析:生产日期是食品是否安全、是否可食用的重要标识,消费者据此判断和安排食用的日期。生产日期标识错误,极大可能会对消费者购买及食用食品造成误导,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本题中矿泉水生产日期标识错误,虽然可能本身水质没有问题,但存在超过真实保质期而被消费者购买饮用的可能,因此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

13、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故C、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9. 多选题: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审理和判决,哪些是不正 确的?(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同时到庭 的,可以直接开庭进行调解,调解前必须询问当事人是 否同意B.适用简易程序时,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可 以加盖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也可以加盖人民法庭的 印章C.如果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 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此时,审理期限仍应当从法院 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之

14、日起计算D.人民法庭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答案:A、B、C 本题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条和第146条的规定可知A项做法错误,D项做法正确。根据民诉 意见第170条和第173条的规定可知B、C项做法 错误。10. 多选题: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A.甲非法利用遗传资源完成一项发明B.乙发明了对家族肥胖症特有的治疗方法C.丙发明了某动物新品种D.丁发明了某动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答案:A、B、C 本题解析: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据此,A项不应授予。该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据此,B、C项不应授予,D项可以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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