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异常心理问题报告责任追究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生异常心理问题报告责任追究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学生异常心理问题报告责任追究制度 全校各处室组尤其是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自己的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对处室组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说来,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处室组或个人责任:(一)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处室协助而单位负责人不服从协调部门指挥的。(二)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处室组,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时机的。(三)对学生的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