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监控供电线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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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鄞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监控供电线路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滨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一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前附表4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四、开标10五、评标11六、定标12七、合同授予12第三章 招标需求14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16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1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附件一 投标函34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35附件三 投标分项报价表36附件四 供应商业绩证明文件37附件五 商务响应表38附件六 资格证明文件39(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9(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40(三)

2、许可证41(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42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鄞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监控供电线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TCZB2018004二、项目概况:品目名称数量采购预算主要内容/鄞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监控供电线路改造工程一项308212元详见招标文件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

3、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四)供应商的特定条件: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2、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处无不良履约

4、记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四、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8年01月25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3、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4、如需

5、邮购(电子文档)招标文件的,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河支行;户名: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账号:811791。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7日14时00分七、投标地点: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八、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7日14时00分九、开标地点: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递交形式可选择银行汇票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

6、18年02月02日16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十一、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滨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开发区鄞东南路111号联系人:单小青 电话: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联系人:李克勇、方海杰 电话:5 传真: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鄞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监控供电线路改造工程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滨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单小青 电话:8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采购清单3投标报价及费用: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

7、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或临时工程的全部费用,即包括本项目的设备材料成本、包装、运输、土建基础、安装、调试、辅材、保险、利润、税金、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维保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单价无论市场价格波动、工期延长等一切因素均不予调整,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一切风险因素。2、投标货币:一律以人民币报价;3、本次采购预算:308212元。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本公司按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

8、费。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供履约保函,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后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为: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河支行户名: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账号:81179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2日16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备注项目编号。5现场踏勘:无6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8年01月26日16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要

9、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于2018年01月29日17时00分前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7投标文件组成:正本 1 份;副本4份;8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02月07日14时00分,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9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10评标办法及评分

10、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11评标结果公示:宁波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1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规格、数量和金额、工期等签订合同。13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14付款方法和条件:详见合同条款15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16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17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验收合格后 24 个月,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8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包括供货、运

11、输、装卸、相关设计及技术资料的提供、安装调试、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19备品备件要求:不适用20项目现场:业主指定地点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备选方案:不适用23开标顺序: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投标报价文件同时开启并当场唱标。24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则(一)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鄞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监控供电线路改造工程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

12、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上门量体、售后服务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13、体投标。(七)特别说明:1.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或授权制造商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

14、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八)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所有书面形式都必须有单位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需求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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