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享经济背景下的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创新——以M市共享单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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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要:2016年,ofo共享单车走出校园,摩拜单车走出北上广深,各大城市也纷纷投入各种颜色的单车。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形式的交通工具因为它的方便性和灵活性而受到极大的欢迎。各大公司纷纷投入共享单车,由于资本市场的涌入,共享单车迅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共享单车的粗暴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城市交通秩序紊乱、各大平台恶性竞争等等。本文是为了研究政府在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所需要承担的职能,将国内的管理模式与国外的管理模式进行对比,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同时根据本土的特色,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为共享单车的良性发展提供建议。关键词:政府职能;共享单车;发展过程前 言80年代,中国被誉为“自行

2、车王国”,首都北京的自行车数量超过千万辆,出行比重高达63%,随着城市生活半径越来越大,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北京等内地各大城市的自行车出行比重快速下降。目前,国内一线城市自行车平均出行比重低于20%。共享单车的出现使得自行车重新成为城市居民重要的出行方式之一。但是伴随着共享单车的甚嚣尘上,乱停乱放、恶意损坏、加私锁、藏匿、盗窃等不文明现象频发,押金争议、故障车维护、假二维码诈骗、用户受伤索赔等各种问题日益凸显,管理与服务跟不上,共享单车行业的阵痛期如期而至。在互联网+的时代,共享单车的出现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也减轻了环境的压力是具有时代意义的,共享单车的出现是有时代意义的,对共享单车的研究分

3、析也是有意义的。从需求的角度讲,共享单车的发展前景是很好的,未来共享单车市场必定会长远发展下去。但是共享单车的发展还存在诸多不足,解决掉这些不足,共享单车才能走得更远。本文是为了研究政府在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所需要承担的职能,为共享单车的良性发展提供建议。一、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一) 基本概念1 共享单车共享单车是指企业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一种分时租赁模式,又被称为“无桩单车”,即取车用车停车不收地点困扰,可以停在规则允许内的任意地点。共享单车实质是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租赁业务-自行车租赁业务,其主要依靠载体为(单车)自行车,是一种新

4、型环保共享经济。可以很充分利用城市因快速的经济发展而带来的自行车出行萎靡状况;最大化的利用了公共道路通过率。2 政府职能任何政府都要承担一定的职能,并非所有的政府都是职能政府。所谓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进行公共管理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运用公共权力、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实现公共目标应该履行的积极职责和义务,以及政府未能履行相应职能时必须承担的惩罚性后果。(二) 相关理论1 公共产品理论公共产品,它的特征是:一是非竞争性。一个方面是边际成本为零,通常指增加一个公共消费者,公共产品供给者并不增加成本;另一方面是边际拥挤成本为零,即在公共产品的消费中,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

5、消费数量和质量。二是非排他性,是指一个人在消费这类产品时,无法排除其他人也同时消费这类产品。 公共产品生产和供给的方式有三种:公共生产,私人生产,混合生产2。2 共享单车的公共产品属性共享单车具有公共产品的一般属性和私人产品的部分性质,从公共物品具有的特征来看,共享单车属于准公共物品。因为它具有不充分的非竞争性和不完全的非排斥性,但有较大的外部收益。它是由私人生产,混合提供的结果。因此坚持共享单车市场化,由市场的自主调节来支持共享单车的发展是正确的,但是仅仅靠市场来解决共享单车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是不够的,所以需要政府进行干预,来帮助解决在共享单车发展道路上的种种难题。二、 M市共享单车发展过程

6、中政府管理情况的分析(一) M市共共享单车管理的现状M市政府为了支持共享单车的良性发展,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但目前,M市政府在对共享单车的具体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2017年9月,M市宣布暂停共享单车的新增投放,M市交通委公布了关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的相关要求,除暂停新增投放外,要求企业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职能险,陆续建立本地24小时服务热线,在接到投诉后2小时内处理。此外,督促4家共享单车企业对自家车辆全面排查,对已投放车辆唯一身份标签、投放区域、车辆状态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加强有安全隐患的坏车清理,确保车况良好。即便是这样,M市街头依然可见随处停放的共

7、享单车,占用盲道、人行道。共享单车被人为破坏依旧严重,比如:比如:满足私欲,为方便自己使用,加私锁、损毁二维码等;占小便宜,偷车、拆卸车座等零部件;毫无目的的破坏,随机性很强。在M街头随处可见被人为损坏的共享单车,维修点的共享单车也是数不胜数。(二) 政府管理共享单车的履责情况调查为了更好的了解M市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所存在的问题,本人根据M市共享单车发展的具体情况以及本论文所需要的相关信息,设计了问卷,对M市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政府存在问题的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本次调研一共发出200份,其中网上问卷一百份,现场发放一百份,一共收回有效问卷186份。在本次调查中我发现M市政府在共享单车发展

8、中的存在的职能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据调查结果统计显示有48.04%的受访对象认为共享单车相关法规政策不够健全,47.06%的受访对象表示不清楚,只有4.9%的受访对象认为政府有关共享单车的政策法规是健全的。从这项数据中可以发现相关共享单车的法规政策并不完善,大部分人对于共享单车有关的政策法规并不清楚,这也从一方面反映了政府对于这一方面的宣传不够到位。(如图3-1)图2-1关于共享单车相关法规政策是否完善调查图关于在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政府对共享单车企业、使用者的监督是否到位,3.92%的受访对象认为政府监督到位,54.9%的受访对象认为政府监督不到位,36.27%的手受访者则表示不清楚。这说明在

9、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政府对于使用者、企业、政府自身的监督都不够到位。(如图3-2)如图2-2 关于政府监督是否到位调查图在关于政府对如何正确规范使用单车宣传引导是否到位的问题,6.86%的受访对象表示政府引导到位,36.72%的受访对象表示不清楚,而56.86%的受访对象则表示政府引导不够到位。从这组数据中可以看出,政府对于引导使用者如何正确规范地使用单车还是不够到位。(如图2-3)如图3- 3关于政府是否宣传引导到位调查图三、 共享单车发展中政府职能缺失的原因分析(一) 政府职能缺位1 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给共享单车的停放、骑行带来了极度不便。随着共享单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原来的自

10、行车道已经无法满足现状,甚至一些城市因为车辆的增加,为了给机动车增加更多的道路而将自行车道并入人行道,取消了独立的自行车道。此外,即便是设有专门自行车道的城市,也经常出现自行车被占用,在M的街头随处可见私家车占用了自行车道,这样的情况导致骑行的环境日益恶劣,这也间接导致了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占用人行道、占用机动车道等现象发生。政府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职能承担者,有职能加快基础设施的完善。比共享单车更早出现的“有桩单车”在政府的引导下日渐完善,共享单车与之相比就显得有些“寒碜”,因为共享单车的停车区域不明确,而“有桩单车”有着指定的停放区域,这也是导致共享单车停放混乱的原因之一。2 相关政策

11、、法规不完善随着共享单车的规模不断地扩大,其显露出来的各种问题也在不断增加。与“有桩单车”相比,有关共享单车的法律、法规就显得比较单薄。在缺乏政策、法规的规范下,就无法对使用共享单车的用户进行规范和约束,直接导致了共享单车乱停放、人为破坏、占位己用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另外由于共享单车运行和停放都需要利用城市的道路和场地,而这是一种城市公共资源,属于城市空间治理的重要内容,自然需要服从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要求,这就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规定为单车划定停放区域。(二) 政府职能错位政府职能作为政府活动的全面概况,它反映政府“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怎么做”等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8。在M市共享单车发

12、展中显露出来的问题管理中,各职能部门,如:M市交通委员会、M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以及公安局等多个部门需要明晰各部门的职能,履行相应的职能,在共享单车发展中发挥作用。然而,在共享发展之处,很多职能部门只是持观望态度甚至采用一些强制措施将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收缴。各职能部门在城市道路自行车骑行的基础设施的布局、设计方面没有明确分工,在如何停放的方面没有专人管理,使用者都是按照怎么方便就怎么停放,所以就造成了停放混乱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政府各职能部门应该分工明确,联合共享单车企业共同解决共享单车发展中暴露的各种问题。但是在共享单车刚刚兴起的时候,并没有很多的政府

13、工作人员去关注共享单车的发展,直到各种问题开始暴露后各职能部门才开始寻找解决办法,各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职能,引发了政府在共享单车发展中职能分工不清,政府错位。(三) 引导缺失在我国,大部分国民素质都是比较高的,但是还是存在小部分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薄弱的市民,这也导致了偷盗、违反交通规则、随意停放、随意损坏等现象的出现。由于共享单车是一个新事物,在其发展初期,缺少了对其正确、规范、文明使用的宣传以及相关的公益活动。这就需要政府树立正确的导向,利用媒体进行教育宣传,引导市民规范的使用共享单车,加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四) 政府监督管理措施缺失在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政府承担的职能是否完成,关系到了共

14、享单车的发展和公民的切身利益。但是在目前,并没有一个完整的监督体制能够判断有关政府在共享单车发展中承担的职能是否完成,仅仅依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市民的自觉是很难实现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因为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对企业和用户缺少了相应的引导和监管,造成了共享单车市场的恶性竞争和用户的不文明行为。二是因为政府内部之间缺少相应的监督体制,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职能不清晰,个别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私自占用共享单车,导致共享单车目前管理越来越混乱。四、 政府科学有效管理共享单车的对策建议(一) 加快共享单车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首先,给共享单车划分出专门的停车点,应该将停车区域设

15、置在方便市民取用和停放的地方,比如公交站、小区附近、写字楼附近、地铁出入口附近等。在不影响行人或者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设置停放点,如果指定停放的区域太远,数量不多,乱停放的现象还是会继续。整齐停放的单车不仅能够解决人行道、盲道等被占用的问题,也能够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其次,应该根据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分离的原则给自行车设置专门的骑行道路,解决“路权”问题。并且,自行车道应该与城市自行车投放量成正比,能够满足在高峰期时自行车的流量。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自行车行驶到机动车道,解决交通安全隐患。(二) 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2017年7月M已经开始实施M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

16、中不少涉及文明出行和公共秩序的内容。市文明委也在全市启动了“六项政治提升行动”,其中包括了车辆停放秩序整治行动9。政策、法规的出台能够为共享单车良性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保障,也能够对使用者产生约束,减少共享单车被人为破坏的现象。但是光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还是不够的,政府还需要贯彻落实,保证政策能够顺利实施,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明确管理执法主体,做到权责统一,明确处罚标准10。首先,可以借鉴国外在鼓励人们多使用自行车方面取得的成功方法,来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去鼓励市民多文明、规范地使用共享单车。例如荷兰:在荷兰,政府对经常使用自信车并能遵守交通规则的文明用户在纳税时可以减免一部分。其次,应该针对那些人为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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