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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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1 甲方:_ 乙方: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相互诚信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拥有完全所有权的位于_的评估价值为金额(大写)_万元的20亩_性质的土地作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额(大写)_万元人民币,利率_%,期限壹个半月,_,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乙方须以该土地合法取得的国土使用证作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办妥此项手续(以甲方书面出具的收条为凭)。 三、乙方保证用于抵押的该项土地已完备所有土地款缴款手续并已取得相应缴款凭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在双方订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为

2、抵押证明的国土使用证后的_天内分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账户划款(以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证明为凭):账号_,开户银行_。 五、乙方应于本项借款到期日将款项全额归还甲方,还款划入甲方开户银行为_,账号为_的账户。 六、乙方于借款到期日还款后的_天内,甲方应将乙方抵押的全部有关土地权属的证明交还乙方(以乙方收条为凭),同时本合同作废。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迟于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关抵押证明,甲方有权决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后未能按时还款,逾期_天之内除按照本合同规定计付活期利息外,还应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_的罚息;逾期超过_天的,则乙方应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

3、利率为_%的定期利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_的罚息;逾期超过_天的,甲方有权拍卖乙方所抵押的该项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利率为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_的罚息(两种方式由甲方选择其一),乙方土地拍卖净所得不足以偿付乙方欠款(含逾期应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项)的,甲方享有对乙方未尽债务的追索权,乙方应于_天之内向甲方清偿该未尽债务并支付以相当于银行同期同档次定期存款计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为打印件,合同条款手写与涂改无效。 3。合同订立后双方认为如有必要,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

4、款有冲突的,以补充规定协议为准。 4。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交付该项土地国土证等抵押凭证且甲方向乙方划款的当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 法人代表人(签名):_法人代表人(签名):_ 签定时间:_年_月_日签定时间:_年_月_日 签定地点:_签定地点:_ 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2 贷款人(抵押权人):_ 借款人:_ 身份证号:_ 抵押人:_ 身份证号:_ 合同签订履行地点:_ 为明确权利和责任,贷款人、借款人与抵押人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_万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

5、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借款月利率:_,月综合费率:_,合计:每月 %。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人放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月计息。 第六条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第七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及实际用款月数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

6、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第九条逾期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或逾期还款的,除正常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外,每日按借款金额的0.5加收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抵押人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一条抵押房地产类别: 数量:_平方米 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_ 国有土地使用证:_ 使用权面积:_平方米 共用分摊面积:平方米 房地产座落:_。 抵押部位:全部(_平方米) 评估(确认)价值:_万元整。 抵押期限:6个月,与借款期限相同。

7、 第十二条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方封存。在借款人未偿还借款前,抵押方负责抵押房地产的维修、保管,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保证抵押房地产的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如果抵押房地产因故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在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十天内向贷款人增补同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房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 (含合法共有人) 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_年_月_日 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3

8、 抵押权人: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借 款 人: (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抵 押 人: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抵押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计壹拾万元整 (¥100000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经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利率: 月利息按贰分半计算 。 第四条 借款期限:三 个月,自 20xx 年 08 月 28 日起至 20xx

9、 年 11月 27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千分之五。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

10、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第八条 坐落在 椒江区*厦*室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办理 的房屋登记在抵押人的名下,抵押人上述房屋已于 *年*月*日抵押给*行,并取得贷款总计*万元,现抵押人同意以该房屋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 抵押人保证该房屋没目前有对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顺序抵押权人为 *行 ,本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权人为第二顺序抵押

11、权人。该抵押房屋首先保障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债权。 第十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三条 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

12、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六条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人、抵押人执1份;公证机关1份。 抵押权人(甲方):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抵押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二0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4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地址: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 居住地址: 第一条: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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