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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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 共1页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指引鹤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鹤山市地方税务局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目录1、社会保险基本知识 、2 2、参保(退、停、续)须知 、2 3、社会保险缴费指引 、5 4、申领社保待遇须知中、8 5、企业社保费征缴标准、10 6、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表、11 7、失业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表、138、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及标准、14 9、企业医疗保险待遇 、1610、征收社保费的法律依据、1811、欠缴社保费的法律责任、2612、业务电话 、32社会保险基本知识1、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

2、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因生、老、病、死残和失业而暂时或永远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2、社会保险有哪些项目? 现阶段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有:(1)养老保险;(2)工伤保险;(3)医疗保险;(4)生育保险;(5)失业保险。 3、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本市境内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 、外资投资企业、乡镇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全部职工(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城镇个体户、劳务输出人员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退、停、续)须知一、 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须知1、凡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或在工商行

3、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经济组织,必须在成立30日内到市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时必须提供单位名称、法定代码、住所、经营或办公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人、开户银行帐号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 (如单位注销、吊销、结业、企业更名、地址改变等)单位必须在30日内凭有关文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或变更手续。 2、单位招(聘)员工全,必须在30日内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办理时须提供该职工姓名、身份证、缴费工资、一寸免冠头像相片一张。具体手续是:先到地税机关申报缴费,然后到社保局领取社保手册。被保险人离职、失业、退休或死亡,单位须在当月25号前凭有关文件、证明办理停保手续。具体做法是:先到社保局办理人员减员确认,然后到

4、地税机关办理停止缴费手续。 二、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须知被保险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调出江门市四市三区或由江门市四市三区以外调入的)调入和调出单位要分别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1、鹤山市内调动,调出单位必须凭调函在当月办理停保手续,调入单位须持当事人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手册办理参保手续,社保关系暂不转移。2、 调出本市的(不含江门市四市三区),调出单位必须在当月25号前持有关部门开出的调函、当事人社会保险手册等办理转出手续,同时须提供调入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的名称、银行帐号和基金接收函。江门市四市三区调出调入的社保关系暂不转移。 3、调入本市的,调入本市(由江门四市三区外调入)的,调入单位须持持当

5、事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转移清单。一寸免冠头像相片一张等办理参保和转入手续。二、 续保须知 1、被保险人中断投保后又重新参保的,单位或当事人可凭其劳动合同、社保手册办理续保手续,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2、原在国有、市属单位工作的职工,因某种原因(触犯刑律除外)离开单位而中断投保的,个人可按规定重新续保,按现行缴费水平补缴社保费(也可以不补缴,但中断投保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办理时本人须填写登记表,带备社保手册及一寸免冠头像相片一张。四、向前补缴社保费的具体规定 。1、凡单位没有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和缴费的在册职工,本人要求补缴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的,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可给予补缴。2、补缴

6、的追溯期限:原固定工从我市实施退休费统筹之月算起,在实施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前已离开单位的原固定工,只能从一九九三年八月后补缴;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在我市实施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养老保险前参加工作的,从我市实施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1985年1月)、临时工养老保险(1990年1月)之月算起,之后参加工作的,从参加工作之月算起。3、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按补缴时的缴费比例和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不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4、已离开单位的职工(含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通过企业要求补缴,应提交在原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职工名册、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或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

7、人民法院判决原企业应为其补缴的,按以上办法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引一、社保费申报1、新参保的缴费单位(个人),先到地税局登记分局办理并取得税务登记号之后再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取得社保号之后,才能到所属地税机关申报缴费。2、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缴费单位(个人)直接到地税机关申报缴费。3、已参保的缴费单位(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需注销登记及终止缴费的,先到社保局办理有关手续后,到所属地税机关办理终止缴费手续。4、缴费单位(个人)按规定向地税机关申报征收。目前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方式主要是缴费单位(个人)通过填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完成。二、计征社保费的依据社会保险费的计费依据为缴费个人的

8、实际工资、薪金收入。工资、薪金收入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工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如果缴费个人实际工资、薪金超过本地(指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部分,不计征社会保险费;低于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计征社保费。三、社保费的缴费工资(一) 原则上缴费单位(个人)须到地税局有联网的金融机构开设缴费专户,以便于实行银行扣缴。(二)特殊情况下,缴费单位(个人)也可采取交纳现金或转脏支票的方式交纳社保费。(三)对于定期定额缴税的缴

9、费单位(个人),由地税机关进行批量扣缴、扣缴开票后将票证送其开户银行。四、社保费缓期缴费的办理缴费单位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须到所属地的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延期缴费,并填报社会保险费缓期缴纳申请表,由有关税务机构核实并按程序报批,经审批同意缓期缴纳的最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五、社保费缴费地点鹤山市地方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内设10个税费征收点,具体地址、电话如下:1、 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新鹤路81号 电话:88061892、 雅瑶地方税务所 地址:雅瑶圩 电话:82882803、 龙口地方税务所 地址:龙口圩 电话:87334124、 古劳地方税务所 地址:古劳圩 电

10、话:87663325、 桃源地方税务所 地址:桃源圩 电话:82112306、 鹤城地方税务所 地址:鹤城圩 电话:83882837、 共和地方税务所 地址:共和圩 电话:83005678、 址山地方税务所 地址:址山圩 电话:86553529、 云乡地方税务所 地址:云乡圩 电话:865571010、宅梧地方税务所 地址:宅梧圩 电话:8633632鹤山市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8883893申领社保待遇须知 一、申领养老保险待遇须知 1、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由本人)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前两个月到市劳动保障局为其办理退休手续。须填写退休待遇审批表,带备当事人社保手册、身份证

11、复印件及档案原件,因病或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先由劳动部门审批后,再按以上手续办理。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的,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只能一次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和一次性老年津贴。申领手续参照上述第一点。3、 被保险人出境定居或死亡,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时须持本人社保手册、身份证、出境通知复印件或死亡证明。4、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单位或其亲属应在一个月内带备火葬证明材料,申领丧葬费等待遇。被保险人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余额(含利息)同时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 二、失业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须知1、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月起60天内,

12、失业职工须持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到劳动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持失业登记证、社保手册、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局核实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逾期办理的,每超过1个月减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2、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手续次月起,每月10日至13日(遇节假日顺延)到社保局签领失业保险金。逾期不补发。三、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须知1、发生工伤事故或被鉴定为职业病后,单位须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市劳动保障局及社保局,30天内向劳动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逾期不报的,所有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2、伤者医疗终结,由治疗医院主管医生出具诊断证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评残鉴定。3、单位必须在伤者医疗终结或收

13、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后30日内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须填写工伤保险待遇表提供评残鉴定书、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和复印件、门诊处方、住院费用清单、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属交通事故工伤的须附交警部门的处理报告;因工死亡的附火葬证明,有供养直系亲属的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四、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知产妇产后半年内,单位必须为其办理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申请时必须填写女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提供准生证婴儿出生证、产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难产、双胞胎、剖腹产者另附医院证明。五、申领医疗保险待遇(住院费报销)须知1、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住院时出示医保卡、身份证。出院时结算:个人支付部分由被保险人直接与医院结算;

14、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局与医院结算(未能实行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院全部费用先由个人垫支出院后凭病历、身份证、医保卡、发票和住院清单到市社保局报销)2、转院或到异地约定、非约定医院住院。需征得本市首诊医院(只限人民医院、中医院)业务院长同意,并到市社保局办理登记手续。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支,出院30天内凭身份证、医保卡、住院的病历、发票和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等资料到社保局审核报销。鹤山市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2005720066)缴 费 项 目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5各人不同个人缴费8各人不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各人不同个人缴费1各人不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1各人不同生育保险单位缴费0.252.39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4.542.9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6.562.08个人缴费219.1说明: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按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计征。二、女工生育、医疗保险费按鹤山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55元计征。三、农村户口的员工不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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