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反垄断法律制度发展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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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诉 讼 理由是什么?谈反垄断法律制度谈反垄断法律制度作者王晓晔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反垄断法,顾名思义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根本的法律制度。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反垄断法市场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竞争性,竞争的存在是市场运行得以延续、社会资源得以有效配置的必要前提。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竞争的经济不是市场经济。反垄断法的宗旨是反对龙断,反对限制竞争,保护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因此,反垄断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非常必要,而这种必要性可以从竞争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中表达出来。这些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 优

2、化配置资源市场经济与方案经济最重要的区别是,市场经济不是中央集权式的经济。企业生产什么 ,生产多少,不是靠国家的方案或者政府的行政命令,而是由企业自己来决定。一般来说,当一种商品在市场上比拟短缺,它的价格就会上涨,生产者就会对这种商品进展投资;当一种商品供大于求,它的价格就会下降,生产者就会将其资金转移到其他商品或者效劳上去。这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决定企业生产或者经营方案的重要因素是市场价格,价格机制在调节市场供求和优化配置资源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要使价格机制能够发生作用,市场必须至少满足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是企业的自主权,第二是保持市场的开放性。这即是说,经营者之间要能够开展竞争

3、。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老百姓感受最深切的一点是,方案经济条件下许多有钱买不到的东西,现在是应有尽有。这简直就是一个经济奇迹。这个奇迹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竞争。正是因为我国经济生活中有了竞争,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才能面向市场,社会的供求关系才能得到平衡,社会资源才能得到合理和优化的配置。二 推动经济和技术的开展竞争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即竞争可以淘汰低效率的企业,淘汰不合理的生产工序和劣质产品。与此相反,那些高效率的企业和优质产品在竞争中那么可以得到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甚至可以取得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为每个企业都希望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利润,它们就会努力降低

4、本钱和价格,不断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改善经营管理,目的是以最小的本钱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而且,一个企业一旦在市场上取得了领先地位,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其他的企业就会跟着效仿。这就使市场竞争呈现出一派你追我赶、生气勃勃景象。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普遍有了很大提高。特别在家电行业,涌现出一大批资金雄厚、技术先进和经济效益十分显著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开展靠的就是竞争!竞争使这些企业有了巨大的压力,但同时也使它们产生了巨大的创新动力,这就为它们的开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可以说,竞争是生产力开展的强大推进器,是一个国家经济活力的源泉。三 保护消费者竞争对企业是一种压力。在竞争的压力下

5、,企业必须努力降低生产本钱,改善产品质量,改善售后效劳,并且得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地开发新产品,增加花色品种。例如在我国的家电领域,新产品越来越多,产品质量越来越好,价格却是一降再降。再以电信设备为例。90年代初买一只手机大约需要3万元,现在手机价格已降到二三千元,甚至几百元。是竞争迫使生产商和销售商不断地向消费者降价让利,要求他们在产品的质量、数量以及花色品种方面尽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我们可以说,竞争使消费者成为“上帝,竞争给消费者带来了社会福利。我们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是一种不可缺少的机制。只有竞争才能使社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企业才能具有创新和开展的动力,消费者才能得到较大的社

6、会福利。然而,市场经济本身并没有维护公平和自由竞争的机制。为了减少竞争压力和逃避竞争风险,企业总是想方设法地限制竞争。就在我国现阶段市场不成熟和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限制竞争的现象也已经频频出现,如企业联合限价,联合限制生产或者销售数量,或者相互分割销售市场等。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当前从方案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政企不分的现象尚未完全改变,来自政府方面的行政性限制竞争的情况仍然十分严重,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这些形形色色的限制竞争不仅会损害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且,由于取得了垄断地位的企业没有市场竞争的压力,从而会丧失创新动力,不思进取,其结果就会阻碍国家经济和技术的开展。因此,我国亟

7、待建立一个比拟完善的反垄断法律制度。随着我国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和国内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更多的外国企业和外国商品将会进入我国的市场,与国内的企业和产品展开剧烈的竞争。因此,制定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反垄断法,给国内外企业提供一个公平、公开和有序的竞争环境,这不仅有利于我国经济贸易法制的完善,而且也有利于我国实施对外开放政策,有利于我国的经济进一步融入全球化,促进我国的经济开展和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反垄断法作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规那么,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很多相似之处。在经济政策上,它们都是推动和保护竞争,反对企业以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手段谋取利益,从而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要手段。它们的不同之处是,反不

8、正当竞争法是反对企业以假冒、虚假广告、窃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攫取他人的竞争优势,其前提条件是市场上有竞争,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这个法律可以简称为公平竞争法,它追求的是公平竞争。而反垄断法那么是通过反垄断和反对限制竞争,使市场保持一种竞争的态势,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保证消费者有选择商品的权利。因为在垄断和限制竞争的情况下,企业失去了竞争自由,反垄断法追求的就是自由竞争,这个法律从而也可以简称为自由竞争法,其目的是保障企业在市场上自由参与竞争的权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扩大社会福利。因为反垄断法是标准整个市场的竞争,涉及的问题是全局性的,它在推动

9、和保护竞争方面所起的作用就远远大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美国,它被称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在德国被称为“经济宪法,在日本被称为“经济法的核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在配置资源中起着根底性的作用,是开展我国国民经济的根本手段。因而,反垄断法在我国经济立法中就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是我国经济法的核心。二、世界各国反垄断立法概况反垄断法目前在我国还是一种全新的法律制度。但美国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公布了这种法律。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完毕后,随着全国铁路网的建立和扩大,原来地方性和区域性的市场迅速融为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大市场的建立一

10、方面推动了美国经济的迅速开展,另一方面也推动了垄断组织即托拉斯的产生和开展。1879年美孚石油公司即美国石油业第一个托拉斯的建立,标志着美国历史上第一次企业兼并浪潮的开场,托拉斯从而在美国成为不受控制的经济势力。过度的经济集中不仅使社会中下层人士饱受垄断组织滥用市场势力之苦,而且也使市场普遍失去了活力。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在19世纪80年代爆发了抵抗托拉斯的大规模群众运动,这种反垄断思潮导致1890年?谢尔曼法?Sherman Act的诞生。谢尔曼法是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从而也被称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之母。美国最高法院在其一个判决中指出了谢尔曼法的意义,即“谢尔曼法依据的前提是,自由竞争将产生最

11、经济的资源配置,最低的价格,最高的质量和最大的物质进步,同时创造一个有助于维护XX的政治和社会制度的环境。从谢尔曼法问世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完毕,这期间除美国在1914年公布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作为对谢尔曼法的补充外,其他国家的反垄断立法几乎是空白。然而,第二次大战一完毕,形势产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在美国的催促和引导下,日本在1947年公布了?制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法?,德国于1957年公布了?反对限制竞争法?。1958年生效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85条至第90条是欧共体重要的竞争规那么。此外,欧共体理事会1989年还公布了?欧共体企业合并控制条例?,把控制企业合并作到为

12、欧共体竞争法的重要内容。意大利在1990年公布了反垄断法,它是兴旺市场经济国家中公布反垄断法最晚的国家。现在,经济合作与开展组织OECD的所有成员国都有反垄断法。开展中国家反垄断立法的步伐比拟缓慢。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尽管有联合国大会的号召,联合国贸发会还就管制限制性商业实践提供了技术援助,但是公布了反垄断法的开展中国家仍然缺乏12个,它们包括亚洲的韩国、印度、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开展中国家当时对反垄断法普遍不感兴趣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国家的许多产业部门或者主要产业部门是由国有企业经营的。为了维护国营企业的利益,国家自然就会在这些部门排除竞争。此外,当时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方案经济体制,

13、不允许企业间开展竞争,这些国家自然也没有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我国也是这种情况。因为我们当时认为方案经济是最好的经济制度,把竞争视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无政府状态,认为竞争对社会生产力会造成严重的浪费和破坏,我国当时也完全不可能建立一种崇尚竞争和反对垄断的法律制度。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世界各国经济政策总的导向是民营化、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和反垄断,各国反垄断立法的步伐大大加快了。这一方面表现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开展中国家纷纷制定或者强化了它们的反垄断法,另一方面表现在前苏联和东欧集团的国家也都积极进展这方面的立法。到1991年,中欧和东欧地区的绝大多数国家包括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

14、、爱沙尼亚、哈萨克斯坦、立陶宛、波兰、俄罗斯、匈牙利等都公布了反垄断法。近年来,随着这些地区的许多国家积极地申请参加欧盟,它们又都根据欧共体竞争法进一步强化了自己的反垄断法。据统计,世界上目前公布了反垄断法的国家大约有84个。开展中国家以及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现在之所以积极制定和公布反垄断法,主要的原因是国有垄断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不能令人满意。因此,除了一些特殊的行业,这些国家都已经开场在原先国家垄断经营的部门注入了私人经济,甚至在电信、电力、煤气等传统上被视为自然垄断的行业引入了竞争机制。现在,世界各国都已经普遍地认识到,垄断不仅会损害企业的效率,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还会遏制了一个国家或者民族

15、的竞争精神,而这种竞争精神才是一个国家经济和技术开展的真正动力。三、反垄断法的任务反垄断法的任务就是防止市场上出现垄断,以及对合法产生的垄断企业进展监视,防止它们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具体地说,反垄断法主要有以下任务:一制止卡特尔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经说过,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很少聚集在一起,如果他们聚集在一起,其目的便是商讨如何对付消费者。反垄断法上把这种限制竞争性的协议称为“卡特尔。例如,电视机生产企业通过协议商定,每台电视机的售价不得低于3000元。这种协议就会排除它们在价格方面的竞争。这种卡特尔被称为价格卡特尔。为了维护产品的高价,竞争者之间也可以通过协议限制生产或者销售数量,例如1998年我

16、国彩电业生产显像管的八大企业联合限产。这种卡特尔被称为数量卡特尔。此外,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还可以通过协议划分销售市场,这种卡特尔被称为地域卡特尔。上述这些卡特尔对市场竞争的损害是非常严重的。以价格卡特尔为例:因为被固定的价格一般会大大超过有效竞争条件下的价格水平,这种卡特尔自然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此外,在价格被固定的情况下,效益好的企业因为不能随意降价,不能根据市场的情况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它们从而也就不能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分割销售市场也是对竞争的严重损害。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参加卡特尔的企业各自在其销售地域都有着垄断地位,这一方面使消费者失去了选择商品的权利,另一方面使市场失去优胜劣汰的机制,即效益差的企业不能被淘汰,效益好的企业不能扩大生产规模,这就会严重损害企业的竞争力,使社会资源不能得到优化配置。在各国反垄断法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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