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 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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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基本规定 31 施工范围及施工等级311 影响和可能影响铁路行车或铁路行车设备安全的下列施工应纳入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范围: 1 直接或间接影响铁路行车安全、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 2距离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设备或设施外缘,向外延伸20m范围内的非爆破施工。 3 距离铁路行车线路中心200 m范围内的爆破施工;距离铁路行车线路中心200 m以外可能影响铁路行车的特殊施工。 4 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既有铁路更新改造施工。312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等级划分: l 国家铁路(含合资铁路)施工应执行铁道部对营业线施工等级的划分规定。 2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

2、铁路专用线,施工等级划分应执行其铁路管理机构的规定。无规定时,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划分施工等级。 3上述等级划分后,施工单位还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化或分解,达到风险控制目标。 32 危险源、危害因素辨识与风险控制321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危险源、危害因素进行辨识、排查。对已经辨识、排查出的危险源、危害因素,应进行风险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其风险级别。322风险级别应分为低度、中度、高度三级。不同级别的危险源、危害因素应按以下规定采取对策和措施: 1低度危险源、危害因素,应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2 中度危险源、危害因素,应制定并实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包括安

3、全措施和风险控制计划等)。 3高度危险源、危害因素,除必须制定并实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和风险控制计划等)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323 对于中、高度级别的危险源、危害因素,施工单位应编制风险控制计划。风险控制计划一般应包括风险名称、过程、范围及目标、保证措施、所需资源及投入、责任人和责任、起止时间或过程、监督、检查。33专项施工技术方案331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编制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的规定。编制深度应适虚施工等级划分,并与风险控制目标要求一致。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主要应包括: 1工程概况、设计要求、技术难点、过程重点。 2质量标准、关键技术 3施工方法、工艺、流程4 中、高

4、度危险源、危害因素 5施工中应注意和重点控制的事项。332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履行审查、批准手续。其中,国家铁路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报铁路局批准,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报其管理机构批准,施工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经其上级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应对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33 审查批准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进行优化或变更时,应执行原方案审批程序。334铁道部规定的I、级施工和施工单位安全风险评估为高级别的施工,应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上报铁路局和建设管理单位核备(非国家铁路上报其管理机构核备)。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国家及铁道部的有关规定。34施

5、工许可及安全协议341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必须由取得铁路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承担施工。342非铁路工程项目,进入铁路既有线范围内施工,必须经铁路局许可。未经许可,严禁施工。343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建设管理单位规定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未经批准不得开工。344进入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范围的各项施工,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查的严禁施工。345安全协议书应由施工单位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安全监察室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施工单位应报铁路建设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备案(非国家铁路按其

6、管理机构要求办理)。346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 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2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3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4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5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7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35 进场要求及开工条件351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工作全面负责。选派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应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352 施工单位的安

7、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应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担任上述工作。施工要点指挥人员应有既有线施工要点经历。爆破员还应具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353 施工单位应对劳务工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施工单位的正式职工带领。劳务工不得单独上道作业。劳务工不得担任爆破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得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35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6施工要点计划的申报和施工申请361 施工要点申请计划(以下简称申请计划)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批准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与协作配合单位协商结果编制。362

8、 申请计划应包括施工范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起止时间、影响行车范围、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名称及编号、配合单位作业内容、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保障措施、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363影响既有线设备稳定、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整修作业,均应编制和申报施工要点申请计划。364施工单位编制的申请计划应按铁道部或铁路局规定的时 限提前申报(非国家铁路应按其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提前申 报)。铁道部规定的营业线I、级施工的申请计划应经建设管 理单位审查同意。跨铁路局分界口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分别报送 申请计划。 365施工单位接到铁路

9、局(或铁路管理机构)批准下达的月 度施工计划,应对施工计划内容进行逐项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 与铁路局运输管理部门联系,请求纠正。 366 实施要点施工在作业开始前,施工单位应提前至少2个 工作日向铁路局运输管理部门发出施工要点请求电报(以下简 称请求电报)。多个施工单位共同参与施工的项目,请求电报应 由主体单位牵头发出。参与施工和配合施工的单位均应在请求电 报上盖章。 367请求电报应与批准的施工计划的施工地点、作业范围、 作业内容、起止时间、行车影响范围或铁路设备、设施受影响名 称及编号、作业结束后的开通条件等一致。确需不一致时,应提 前5个工作日与批准施工计划部门、参与和配合施工的单位联

10、系。 368发出施工请求电报后,参与施工单位应主动联系、及时 接收准许施工调度命令。接到准许施工调度命令后,施工单位应 对各项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最后检查和落实。 369接到准许施工调度命令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无特殊原 因不应随意取消施工。因特殊情况必须取消施工时,施工单位应 尽早与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行车组织部门和配合单位联系。 3610突遇特殊情况铁路局收回、撤消、变更已下达且尚未实 施的施工调度命令时,施工单位必须执行。 36ll 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有可能引发铁路交通事故 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拦停列车并迅速通知铁路行 车组织部门采取措施和组织抢修、抢险。 37实施要点施工3

11、71 在铁路繁忙干线和干线上实施要点施工,施工单位应派领导到现场组织。在其他铁路行车线上实施要点施工,施工单位也应加强施工组织。372在行车线上要点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点前准备。应编制“两图一表”(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落实要点准备各项工作(劳力、机具、设备和所需各种材料)。373施工要点必须做到分工明确、统一指挥。施工、技术、作业负责人及防护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374施工要点前一天,施工单位必须落实施工准备情况并进行明确分工。 375 施工要点当日,驻站联络员必须提前40 rain到岗,与车站值班员对预登记内容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共同在

12、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记签认。376施工完毕,施工、设备管理、监理单位应联合检查,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办理销记手续后,方可开通或恢复设备使用。377 设备开通使用后,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整修、监控。施工要点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召开总结会。38工程验收和交接381 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当运输需要分段开通时,应按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拨接开通。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拨接开通使用。382工程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交接申请。验收交接工作应在开通使用前进行。 10383工程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际准进行。384施工

13、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前备齐竣工资料,提前交付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部门和单位:3-85分段验收交接的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部门和单位需要准备竣工文件和资料。最终验收交接应按相关规定备齐竣工文件和资料。386拨接、割接后即开通的行车设备,拨接、割接前,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三方应联合确认预铺、新铺部分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或设备开通条件。未经三方联合检查确认时,不得拨接、割接开通。387工程或设备开通后的交接应执行铁道部现行规定。 39夜间及季节性施工39l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设施。夜间照明灯光不应影响行车瞭望。夜间施工应防止损坏地面铁路行车设备。392雨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

14、人雨季汛期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所在地中、长期气象预报和工程实际,调整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安排,提前制定雨季汛期施工安全措施。 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当地中、短期天气预报,大雨、暴雨、连续性降雨天气来临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既有排水设施和作业现场进行排查。因施工阻塞的既有排水设施必须提前疏通;已损坏的既有排水设施必须恢复,不能恢复的应采取临时过渡措施,保证不降低使用标准。作业现场应提前设置临时排水设施,并应防止冲刷或淹没既有路基、道床和其他行车设备。 3雨季汛期内施工,项目部应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防洪值班、现场巡查制度。393 高温季节施工的线路工程、架空轨道,应提前调查作业范围和两端轨道的轨缝,了解无缝线路锁定轨温。施工期间应提前采取调匀轨缝、紧固扣件、安装防爬支撑设备或放散钢轨温度应力、补砟夯实道床、浇水降温等措施,防止作业范围出现胀轨跑道。394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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