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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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安市皋兴大药房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一、保健食品产品购进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保健食品产品购进管理,保障产品安全。2、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3、适用范围:保健食品产品购进质量管理和控制。4、内容:4.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客户需求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4.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4.3、认真审查供货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签订质量

2、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4.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4.5、采购人员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收集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书,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4.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4.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产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

3、状异常的产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二、保健食品产品陈列、储存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保健食品产品陈列、储存管理,保障产品安全。2、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3、适用范围:保健食品产品陈列、储存质量管理和控制。4、内容:4.1、所有购进的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验收,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进入专柜销售。4.2、销售专柜的责任人应根据保健食品产品的储存要求,正确陈列、储存保健食品产品。4.3、保健食品产品储存、陈列应严格遵守产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陈列保健食品产品

4、必须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产品不得叠加存放,并定期检查。4.4、应保持陈列区、货架和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卫生保洁,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4.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产品的陈列、储存条件,确保销售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4.6、应根据专柜保健食品产品的销售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下架撤柜,并上报主管负责人进行处理。三、保健食品产品销售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保健食品产品的销售管理,保障公众利益。2、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3、适用范围:保

5、健食品产品的销售质量管理和控制。4、内容:4.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4.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4.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产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产品,一律不得销售。4.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产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进行处理。4.5、专柜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4.6、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或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四、保健食品产品售后服务制度1、目的:加强保健食品产品的售后服务,保障公众利益。2、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3、适用范围:保健食品产品的售后质量管理和控制。4、内容:4.1、专柜的营业员负责解答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的咨询;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产品的质量问题和顾客的投诉处理。4.2、保健食品的销售可以建立客户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

7、上报经营管理负责人。4.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4.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企业负责人应及时处理。4.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4.6、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和采纳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五、经营场所和员工卫生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经营场所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保障保健食品产品的安全和公众利益。2、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

8、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3、适用范围:经营场所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4、内容:4.1、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保健食品产品专柜内不得存放与产品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4.2、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统一规定的区域内进行;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4.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营业区,指甲、鬓发应修剪整齐。4.4、专柜营业区应定期做好卫生保洁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4.5、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负责人应及时处理。六、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管理,保障保健食品产品产品

9、的安全和公众利益。2、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3、适用范围: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管理。4、内容:4.1、从事保健食品产品经营活动的营业员每年必须在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4.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产品的工作。4.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4.4、发现有

10、患传染病的员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4.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4.6、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七、人员培训制度1、目的: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保障保健食品产品的安全和公众利益。2、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3、适用范围: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4、内容:4.1、保健食品产品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

11、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4.2、质量管理人员应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由企业负责人负责实施。应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员工教育培训档案。4.3、培训方式以部门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内部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4.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4.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

12、企业验证,并存档。4.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4.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一、负责人岗位职责1、目的:明确负责人职权和质量责任。2、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食品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3、适用范围:负责人质量责任与管理。4、内容:4.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行政规章,严格遵守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质量负主要责任。4.2、督促、检查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督促、检

13、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责任,加强保健食品产品经营过程的质量管理。4.3、负责门店保健食品产品结构调整、进货计划的确定与审批,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保健食品产品检查,做到经营的产品帐物相符,严禁霉变以及过期产品出售。4.4、负责从业人员的健康、相关保健食品产品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管理。4.5、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分析处理,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4.6、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调内、外部公共关系。二、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1、目的:明确质量管理员职权和质量责任。2、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食品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3、适用范围:

14、质量管理员质量责任与管理。4、内容:4.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行政规章,严格遵守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产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4.2、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整理、报批、归档,对购进的保健食品产品质量有裁决权。4.3、负责保健食品产品验收和对陈列、存储与销售质量工作指导。4.4、每年负责督促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4.5、保证保健食品产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1、目的:明确购销人员的职权和质量责任。2、制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食品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3、适用范围:购销人员的质量责任与管理。4、内容:4.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部门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4.2、采购人员应根据销售流转情况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4.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产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购进的保健食品产品质量负责。4.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产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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