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探望规定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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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探望、慰问有关规定为了做好在职职工探望、慰问工作,更好地为职工分忧解难,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心、帮助,根据工会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规定:一、有关探望规定(一)大病或住院探望探望对象:1、职工及配偶 2、职工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探望时间:患者病重或住院期间探望方法: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负责前往探望探望标准:1、职工本人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送慰问品200元 2、职工的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等住院送慰问品80元 3、职工本人病假五天以上(含五天)送慰问品100元(凭病假单)(二)女职工分娩探望(男职工的配偶分娩也享受同等探望待遇)探望时间:产后12月内探望方法: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负责前往探望探望标准:送慰问品100元(三)丧事吊唁吊唁对象:1、职工及配偶2、职工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吊唁时间:去世当天或大殓日吊唁方法: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负责前往吊唁吊唁金额:1、职工本人去世500元 2、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去世200元二、探望慰问流程及办法1、工会小组长向工会说明情况,并填写职工探望、慰问申请表。2、工会主席审核批准。3、按照职工探望、慰问标准申请慰问金。4、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前往探望、慰问。工会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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