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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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车管理制度编制部门: 综 合 部 文件编号:Q/ 00205 生效日期: 2015年1月7日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版本/修改次第更改页次章节编制/修改审核批 准生效/修改日期新建殷俊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明确相关职责,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公务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其他公务用车,专车是指公司为特定部室或人员配备的专用车辆。第二章 使用范围第三条 公务车的使用范围:(一) 公司领导的公务用车; (二) 公司各部室的公务用车;(三) 公司接待用车;(四)公司通勤车;(五) 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用车。第

2、三章 车辆管理第四条 综合部负责车辆的日常调度、牌证管理、车辆里程统计、车辆保险、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车辆档案,一车一档;车辆的维护、检测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第五条公务车保管员由公司专职驾驶员或专车使用人担任,原则上车辆由保管员驾驶,特殊情况由综合部临时调派驾驶员.第六条公务车每车配备专用加油卡并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4),驾驶员凭加油卡加油,并在记录表进行相应填记,综合部定期汇总、核查,确实需现金加油的,应经用车人或调派人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销.第七条 无出车任务时,车辆保管员应按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并将车辆钥匙交综合部保管。第八条公务车原则上不得外借,需外借的,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

3、批准。第四章车辆调派第九条 公务用车实行调派单审批制度,用车人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1)并经审批后,由综合部合理安排用车计划,应急用车优先安排。第十条 原则上用车人应提前半天预约用车,特殊情况下,采用其他方式批准用车的,用车人应及时补办用车手续。第十一条 公务车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2),由当班驾驶员出车前、收车后进行相应填记,用车人签字确认,综合部定期汇总、存档.第十二条违反车辆调派管理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理:(一)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或综合部调派,任何人不得使用公务车,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用车人以每公里元的标准向公司缴交车辆使用费;造成交通违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用车人自行承

4、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同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二) 用车人、车辆保管员或当班驾驶员私自将车辆转交、出借予他人驾驶、使用的,除按前款处理外,同时处罚50元/次车辆损耗费;造成交通违章、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用车人、车辆保管员或当班驾驶员和驾驶者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同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第五章 车辆维护第十三条 工程部负责安排公务车的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记录所有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第十四条 公务车由车辆保管员或公司指定驾驶员按照车辆技术手册及工程部计划进行维修、保养或检测。送修人须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附件3),经工程部核定维修

5、养护项目和费用限额,相关部室、领导审批后进行保养或送修。(一) 车辆维修保养审批权限:费用在200元以下的,由工程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核准后送修;费用高于000元的,由工程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核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二) 特殊情况下,以其它形式经工程部或公司领导批准维修保养的,车辆保管员或当班驾驶员应及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三) 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保养、检测项目和费用,按上列程序办理.(四) 报销维修保养费用时,应附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否则不予报销。第十五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检测等作业应在公司指定维修厂进行,确实需在指定维修厂以外地点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检测或更换零配件等,须

6、经工程部批准,否则不予报销费用。第十六条维修保养作业结束后,送修人应对车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七条 公务车由车辆保管员或驾驶员自行维修的,凭配件票据实报实销。第六章驾驶员职责第十八条 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安全、守法、文明、爱车、节约”的原则,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第十九条 驾驶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出车,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第二十条 驾驶员应自觉维护、保养好车辆,做到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卫生情况,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

7、状态。第二十一条驾驶员驾驶车辆违反法律法规的,按下列规定处理:(一) 驾驶员酒后驾车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由驾驶员承担;(二) 驾驶员非不可避免的原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违章罚款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三) 驾驶员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驾驶员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规定暂无).第二十二条 车辆保管员应在每月1日前将上月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票据,连同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2)、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4)交综合部审核,按报销程序审批后予以报销。第二十三条 工作时间及公司处置应急事件时期,驾驶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酗酒、熬夜,做好随时出车准备。第二十四条 用(乘)车人提出违反交通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的,驾驶员有权拒绝。因用车人原因造成违章或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由用车人承担。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附件1:用车申请单附件2: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3: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车辆加油记录表不足之处,请您指出来,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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