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滨海新区企业及个人投保商业养老险可享税收优惠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470452829 上传时间:2023-11-1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滨海新区企业及个人投保商业养老险可享税收优惠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会计实务:滨海新区企业及个人投保商业养老险可享税收优惠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会计实务:滨海新区企业及个人投保商业养老险可享税收优惠》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会计实务:滨海新区企业及个人投保商业养老险可享税收优惠(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滨海新区企业及个人投保商业养老险可享税收优惠根据中国保监会办公厅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共同制定、并于日正式公布的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凡“在天津市注册并经营”的企业或受雇于该类企业的个人,如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将可享受当地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细则明确规定,在天津市注册并经营的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和受雇于该类企业的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保费支出,将可按天津市政府给予的税惠政策在所得税前扣除。其中,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交费部分,则为个人工资薪金收入以内的部分可在

2、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个人申请退保的,保险公司应将个人的退保情况报送税务部门,由个人到税务部门进行补税,保险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补税凭据后方可给个人支付退保金。细则还在产品费率市场化改革方面迈出了步伐。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开发补充养老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即承诺给被保险人的回报率)可不受保监会年所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规定“不得高于年复利.”的约束。但同时也强调,预定利率应当根据公司投资收益率审慎确定。细则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关精算规定对补充养老保险提取责任准备金,采用的评估利率不得高于预定利率,并不得高于年复利。细则要求,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应当经保监会审批、天津市税务部门备案。细则分总则、经营管理、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税收管理、附则共六章。它是对年颁布的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以及保监会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补充养老保险的通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 毛晓梅王文帅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幼儿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