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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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迁市2013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理(JL-A合同段)招 标 文 件项目专用本招 标 人: 江苏省宿迁市公路管理处二一三年六月总 说 明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监理范本,已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自2008年12月25日起施行(交质监发2008557号)。本招标文件是根据监理范本,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的,为项目专用本。二、 本册为项目专用本。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监理范本进行的补充、完善和修改,投标人应将监理范本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监理范本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监理范本进行补充、完善、

2、修改和说明的,以监理范本为准。三、 根据关于建立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的通知(交招办20065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应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并完善信用档案,投标人的信用档案管理按照苏交20077号文中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四、 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监理范本中关于资格预审的相关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专用本不再对监理范本中关于资格预审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删减。五、 项目专用本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各章的引用情况详见下表: 章节编制说明第一篇招标公告内容见本项目专用本第二篇投标人须知投

3、标须知前附表内容详见本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修改表内容详见本项目专用本投标须知附件内容详见本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内容详见监理范本第三篇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详见监理范本第四篇合同专用条款内容详见本项目专用本第五篇监理规范内容详见本项目专用本第六篇工程专用规范内容详见本项目专用本第七篇技术规范内容详见本项目专用本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详见本项目专用本第九篇中标通知书格式内容详见监理范本第十篇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内容详见本项目专用本第十一篇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内容详见监理范本第十二篇银行履约保函格式内容详见监理范本第十三篇支付担保保函格式不适用第十四篇图纸和资料投标人可自行至招标人处翻阅、复印相关图纸、资料六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范本中关于联合体的相关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专用本不再对监理范本中关于联合体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删减。七、 本项目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监理范本中关于固定标价评分法和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的相关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专用本不再对监理范本中关于固定标价评分法和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删减。八、 本项目监理机构设置二级监理机构。2目 录第一卷第一篇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卷第五篇 监理规范第六篇 工程专用规范第七篇 技术规范第三卷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第一卷2第一篇 招标公告(

5、未进行资格预审)宿迁市2013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理JL-A合同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13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已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宿迁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宿迁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内容为对应宿迁市2013年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JL-A合同段的监理服务,工期暂定为4个月,目前已确定的施工标段如下:A合同段为324省道宿沭一级公路段(K138+000K140+000(上)、K144+000K149

6、+000(上)、K149+000K155+000(下)、K166+000K172+000(下)、新长铁路大桥桥面)中修工程:(1)将老路K138-K140上行、K166-K172下行段老路2*3.75行车道铣刨10cm,利用铣刨料做6cm场拌热再生下面层,再加铺4cmSUP-13上面层;(2)K144-K149上行、K149-K155下行段老路2*3.75行车道铣刨4cm,处理下面层病害,再铺4cmSUP-13上面层;(3)K128.727新长铁路大桥段铣刨桥面4cm沥青砼,处理下层病害后摊铺4cmSUP-13上面层。B合同段为325省道泗阳段(K26+463K30+000、K34+000K3

7、8+301)中修工程,将老路4*3.75行车道铣刨5cm,对下层病害处理后加铺5cmSUP-13。C合同段为车辙专项处治工程(249省道K28+000K52+000、324省道K189+300K196+000),将图纸标明的车辙段落按设计方案进行处理。如施工标段有增加或施工内容有变化,则招标人应无条件要求中标人延长工期和增加相关监理人员。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企业资质参加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3.1.2人员项目负责人:监理组长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公路

8、专业),担任过驻地监理组长或副组长,且未在本单位在监工程中担任驻地监理组长或副组长。3.1.3业绩信誉2010年1月1日以来,企业较好的承担过同等以上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原件装订在投标书中。(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

9、412室,联系电话:0527-84366781)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4.1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的8:30至6月25日的17:30(节假日除外)。4.2 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4.3 报名程序:4.3.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

10、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4.3.2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4.3.3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建立信用档案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025-52853032;4.3.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4.3.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

11、子栏目中进行查询。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于2013年6月19日至6月26日上午11:30前的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九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5年版)及修订本(2007年版)(工程施工监理分册)由投标人自备。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

12、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2013年6月26日下午13:30,集中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院内;投标预备会时间:2013年6月26日16:00,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9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大楼)开标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4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若未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7投标保证金投标

13、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捌仟元的投标担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进账手续,由招标人统一收缴,开标后统一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财务室验证并开具票据,评标开始前送至评标室,未能及时提供银行进账手续或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账的,报评标委员会后作废标处理。保证金由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宿迁市公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7.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7.2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0527-8433870

14、0)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7.3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200188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转账凭证到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7.4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并及时开好收据。7.5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7.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1)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手续经宿迁市公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统一收缴,开标后统一到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验证并开具票据,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2)不能提交银行进账手续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公管办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所在嫉妒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3)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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