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改建工程环评水土保持技术咨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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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310太和段改建工程环评、水土保持技术咨询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二次)项目编号: THXCG2016316 采 购 人:太和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单位: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第一章 谈判文件一、谈判公告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和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就S310太和段改建工程环评、水土保持技术咨询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采购活动。1. 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S310太和段改建工程环评、水土保持技术咨询项目(二次)1.2项目编号: THXCG2016316 1.3采 购 人:太和县交通运输局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1.6包

2、段划分: 本次谈判项目共计分4包。标包内容资质要求控制价格(万元)第一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8.5第二包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二星及以上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10.52.供应商资格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表所述资质;2.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3.谈判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即日起可在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2 谈判文件每包段售价 300元,2个标段及以上报名费600元,售后不退

3、。供应商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4. 报价文件的递交4.1报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 日 时 00 分,地点为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受。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6.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太和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范工 李工 电 话: 地址:

4、太和县环城路 代理单位: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 电 话: 地址:阜阳市永恒大厦9楼监督单位: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电话: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请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下列内容1项目名称:S310太和段改建工程环评、水土保持技术咨询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THXCG20163162采 购 人:太和县交通运输局3代理机构: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永恒大厦9楼4采购预算资金:人民币:第一包8.5万元;第二包10.5万元。供货服务地点:太和县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元其中:第一包:1700.00元; 第二包:2100.00元

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自带银行汇票。 投标人递交银行汇票截止时间:2016年12月 日 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采购人和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将拒收,本次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收款单位:太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太和支行账 号:3405018 本项目保证金只接受供应商银行基本户开具的银行汇票。【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开标前到账(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开标当天的前一天即2016年12月 日 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但供应商还

6、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如不提供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持有开具自带“银行汇票”的潜在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太和县集中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二楼)换取收据,此收据是未中标的投标人换取(领回)已提交给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留存保管的“银行汇票”的重要凭据。一、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2、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第2、3联)是否齐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如果投标人开具的银行汇票是全国通兑的银行汇票,必须是中国建设银行*支行的银行汇票,

7、投标人开具的其他银行的银行汇票不予接受 ; 联 系 电 话0558-8625314,0558-8622140 胡主任】仅需第2联,汇票号码和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于出票日起1个月,看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4、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5、银行经办人是否加盖私章;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此三项若有更改,汇票无效;7、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不能更改;8、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限于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二、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1、银行汇票是超出提示付款期;2、银行汇票上的汇票专用章模

8、糊不清;3、银行汇票面各要素模糊不清,不齐全;4、银行汇票各要素有涂改现象;5、银行汇票若有背书,该票的背书不连续、不完整;6、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未加盖专用的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7、其他不能解付情形;三、注明: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或银行汇票出现错行串行的现象,及未加盖划付章的,责任由出票行承担。以上提示仅作为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如有其他情形,责任由贵公司承担。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的。7 询问(质疑)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 9投标书递交至: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三

9、室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2 月 日 时00分过时递交的拒收。10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 日 时00分开标地点: 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室11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段号: 供应商名称: 在2016年 12 月 日 时00分之前不得开启。1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13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胶装1份;副本胶装 3份。 14(1).供应商参加开标会应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费用收据;未提供这些材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件、业绩、证明、说明等文件

10、原件的,包括供应商自行提交的其他证明等文件资料,供应商应在开标现场一次性提交,并写明清单,由项目责任人提交评委会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应提交而未提交所造成的后果。 15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均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转入: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履约保证金专户,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和退还:中标额5%的缴纳履约保证金,待货物、政府购买服务(劳务)安装竣工验收合格(竣工检测验收发生的费用。注意:如采购人要求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对采购的货物或购买的劳务(服务)进行检测和验收,继而因检测和验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担)后无息退还

11、,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投标保证,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按要求汇入以下账户履约保证金专户: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开户行: 建行太和支行账 号: 34000851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17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18样品:19温馨提示一:(1)投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2)特殊工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或服务(劳务)、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价格之内。(3)投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提供货物或服务(劳务),并保证质量,若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拒绝付

12、款。(4)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须提供3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按市场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并实行终身维护。货物如在验收后3个月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须在15天内无偿给予更换。设备出现损坏后,接到保修电话后维修人员24小时到达维修现场。(5)供应商在报价时须考虑运输、安装费用。(安装地点为太和县)20注意事项一:根据太检发(2016)58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精神,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确定中标单位前,由预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证明函

13、【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地址:太和县人民检察院院内-人民中路剑光城;联系电话:0558-8656156)或预中标单位所辖区域人民检察院出具证明函】。21温馨提示二:(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业务由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办理,联系电话:;8231766);地址:太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太和县三角元长途汽车站斜对面。(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业务由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联系电话:;8610198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徽商银行四楼(剑光城或县朴人商厦对面)22温馨提示三:预中标单位(或候选人)递交“银行汇票”进账单地址:太和县建设银行总部地址:太和县镜湖中路(县民政局

14、对面)联系电话:0558-8625314,0558-8622140 胡主任太和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588230288,0558-8231766请预中标单位(或候选人)请及时把中国建设银行进账单(贷方凭证)第二联用微信或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23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下费用:(1)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服务类,根据中标金额(含暂定金)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85%收取);(2)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以上两项费用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其他支付细目单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供应商自行考虑。24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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