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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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制度发布时间:2008-6-27 16:37:56 欢迎您光临丹东妇女儿童医院一、医疗设备采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丹东市卫生局(2007)58号文件的规定要求进行采购。 二、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程序1、甲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待逐级上报省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3、三万元以上普通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审批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审批后,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填写政府采购实施申请表,确定采购部门及采购方式。 、向采购部门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和相关信息。 5、接到采购部门的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确定中标(成

2、交)供应商。 6、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三、三万元以下普通医疗设备,在院长领导下,由医疗设备科按照 丹东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暂行管理办法(2007)58号文件则,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规程;竞争性谈判采购规程;单一来源采购规程;询价采购规程,进行采购。 四、医疗设备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如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8、进口医疗器械应用符合规

3、定的证书和文件,应用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 9、包装和标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储运要求。五、与供应商鉴定合同的条款内容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有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效期。 6、医疗器械包装要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整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注:甲类大型医疗设备:卫生部直接管理(1)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2)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刀,(3)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50,(4)质子治疗系统,(5)区域内首次配置单价5

4、00万以上的医疗设备. 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卫生厅直接管理(1),2)核磁,(3)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4)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5)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科 二00七年七月电脑及耗材采购、使用制度第一条 为节约行政成本,不断规范全局办公电脑及耗材的购买和使用,以购、管、用“三分离”为原则制定以下制度。第二条 电脑设备及耗材的采购原则上采用招标集中采购和应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以招标集中采购为主。第三条 局成立招标集中采购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牵头单位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为纪检监察室、财务科、信息中心、工会。第四条 组织招标由采购小组事先确定邀标单位,邀标单位不得

5、少于5家。第五条 信息中心根据库存和需求状况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第六条 招标须按批准的采购计划发标,耗材招标每半年组织一次。招标时可随机指定或抽定除采购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一名科室负责人或成员参加,提高透明度。第七条 采购小组按照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和价格组织采购,一次性到位。第八条 遇有未列入集中采购计划但需采购的情形,按以下程序操作:首先由使用部门向信息中心提出,信息中心确认后向办公室提交所需清单,办公室根据申请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小组进行采购。第九条 电脑及耗材的保管、发放部门为办公室。入库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验收入库,信息中心指派一人参与验收并签字。如发现中标单位所发标的与中标合同不符,应当采取拒收措施。第十条 财务部门凭借完整的招标合同、采购计划、验收入库单核报付款。第十一条 使用部门需领取电脑设备和耗材时,由使用部门填写制式申请单,送信息中心确认并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领用的物品除纸张、墨粉、色带外,其他可修复物品或有形已耗品需实行以旧换新,登记入库。 第十二条 信息中心负责全局电脑设备及耗材的换装维护工作,确保及时到位。 第十三条 每年的12月下旬,办公室牵头,局采购小组对库存新旧物资进行盘点,帐物相符后,废旧物品列清单报分管局长批准后进行处置。第十四条 该制度从发文之日起试行。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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