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合同.doc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470344285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2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按揭贷款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按揭贷款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按揭贷款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按揭贷款合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按揭贷款合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按揭贷款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按揭贷款合同.doc(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按揭贷款合同按揭贷款合同。按揭贷款合同一抵押权人: 贷款人抵押人: 借款人担保人: 担保人第一条 总那么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20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 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局部楼款。担保人同意承当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第二条 贷款内容一、贷款金额 币 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二、贷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2、 月。三、贷款利率:月息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第三条 还本付息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归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每期应缴付本_息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假设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当归还之责。三、假如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根底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第四条 提早还款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局部或全部款项时

3、,需提早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局部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二、在以下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早清还局部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背本合同之任何条款。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才能。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三、公证费用及抵押

4、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归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第六条 房产抵押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

5、”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那么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当。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_益和权利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3.假设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缺乏以

6、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局部符合经济原那么者,那么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局部。四、抵押之解除: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当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五、抵押物之处分: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早归还局部或全部欠

7、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利。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缺乏,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利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

8、产全部或局部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局部发生毁损,不管何原因所致,亦不管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归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那么没有反索权。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恳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第八条 担保及担保责任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

9、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当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住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第十条 其他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

10、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 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三、本合同不管因何种原因此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局部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假设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迫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 执行。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第十二条 附那么

11、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局部。四、本合同用中文书 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 担保人:代表: 代表: 代表:登记机关:抵押登记编号:抵押登记日期*年*月*日按揭贷款合同二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即买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第三人: 以下简称丙方,即卖方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

12、_市 以下 简称“该房屋” 的买卖居间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根底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那么,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申请贷款事项贷款银行:贷款期限:*年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第二条 委托事项1、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 视为乙方完本钱领项。2、乙方根据贷款银行的需要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 款银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 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银行为止。假如贷款银行 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效劳费。第三条 贷款效劳费金额及支付方式1、贷款效劳费金额:人民币

13、 元,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 支付给乙方。2、因代办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邮寄函件复印费用等,由 甲方承当。第四条 甲方责任1、甲方应当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及时。否那么,甲方应自行承当其责任,除乙方已经收取的贷款效劳费 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损失。2、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本人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 或书面通知后 2 个工 作日内到达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假如甲方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日 40 元的标准 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效劳费。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意乙方将抵押登记后的房

14、地产权证转交给贷款银行收执保管。甲方迟延交验证件资料或回绝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 续包括甲方因其他纠纷致使该房屋被司法冻结、查封等情形 ,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 工作的,均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其实际延误的时间,以每日 30 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 加支付贷款效劳费; 延误时间超过 5 日的, 另行增加贷款效劳费标准违按每日 60 元计算。4、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效劳费及有关费用。5、如甲方违背本条第 1、2、3 款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 时贷款银行已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将所借全部款项立即给付给乙方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及 相应利息 ,由乙方转交给银行。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

15、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 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第五条 乙方责任1、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后,及时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 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如因贷款银行或登记机关的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办理相关事宜的,乙 方免责。2、乙方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3、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通知义务。4、乙方应对所代收的各项税、费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第六条 丙方责任1、同意甲方采用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2、丙方应履行该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的责任,包括税、费的承当、资料的及时提供 及人员的及时到场等事项。3、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应向甲方和乙方分别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人民币外,还应赔偿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损失。如贷款银行已经发放贷款的,那么丙方应立 即将该贷款及相应利息给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归还给银行。第七条 送达地址确认甲方、丙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文书 邮寄送达地址为:甲方收件人:地址:丙方收件人:地址:如未填写,那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