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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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 行)2013年8月前 言为满足全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需要,统一调查方法,规范登记程序,保证成果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各地和各生产单位,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制定补充规定,但不得与本实施细则相抵触,并报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本实施细则的附录是本细则的规范性附录。本实施细则由河南省加快推

2、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实施细则起草单位: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本实施细则设计人:盛国民、王西同、张晓豫。本实施细则审定人:王成文、田群杰、高岚、张玉敏、贾行雨、张营海、李欣、王唯。本实施细则主要起草人:邓炯、马惠、路晓明、邵亚杰、李东敏、任春太、杨书毅、曲跃伟、尹广立、邓彩、邵卫东、马海涛、付治河、孟瑶、王芳、王杨、李莉、李文彬、胡蝶、琚玲莉、王洪润、张冰冰、肖予钦、李振伟、薛振萍、杨涛。本实施细则由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目 录1.总则 12.准备工作 43.土地权属调查 54.地籍测量

3、 85.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146.地籍调查结果公示与确认 157.土地登记发证 158.成果整理 169.检查验收 1710.提交成果18附录A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告 20附录B地籍调查表 21附录C指界通知书 34附录D指界委托书 35附录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6附录F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 37附录G地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 38附录H界址点标志类型 39附录I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的核实结论 41附录J宗地图 42附录K地籍图图式 44附录L面积计算方法 47附录M土地登记申请书 48附录N土地登记委托书 50附录O土地登记审核结果公告 51附录P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复

4、查申请表 52附录Q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复查结果表 53附录R土地登记审批表 54附录S土地登记簿 59附录T土地归户卡 63附录U土地证书签收簿 64附录V宗地基本情况表等汇总表 65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1 总则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豫发20101号)以及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

5、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201177号)的有关要求,保证全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所称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1.1 任务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中地籍总调查和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中土地总登记的规定,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完成每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

6、用地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建立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的确认文件,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核发土地证书,确认集体土地使用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完善已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提升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管理水平。1.2调查方法权属调查方法为以实地使用状况为准,由集体土地使用者实地指认权属界线;地籍测量方法为实测法(解析法),地籍图成图方法为全野外数字测量法。1.3 原则1.3.1 依法依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证土地登记结果依法合规。1.3.2 便民高效原则坚持“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原则,做到“便民、利

7、民、护民”,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1.3.3 实事求是原则以实地、实际状况开展地籍调查,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进行登记,确保登记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1.3.4 急需优先原则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妥善安排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1.3.5 全面覆盖原则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覆盖全省范围内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1.3.6 承前启后原则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登记成果开展工作。对已有的资料,经实地核实无误、资料完整有效的可继续使用,以加快工作进度、节约工作成本,保证成果的连续性,提高成果质

8、量。1.3.7 统筹规划原则在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要统筹安排新型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做好衔接。实施过程中要严密组织、科学计划、加强协调,加强对工期、程序、成果、质量等方面的控制与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1.3.8 注重创新原则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运用先进技术提高成果质量和科技含量,建立数据库,实现管理信息化。1.3.9 服务社会原则着眼满足社会经济发展、政府科学决策的需要;着眼满足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用)、土地开发整理、土地规划和计划以及土地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着眼满足社会对土地权利保护的需要。1.3.10 确保

9、稳定原则加强土地权属调解处理队伍建设,及时调解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对土地权属问题的出现要有预见性,切实保证全省农村社会大局稳定。1.4 依据1.4.1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1.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4.1.4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1.4.1.5 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1.4.1.6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1.4.1.7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1.4.1.8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1

10、.4.1.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1.4.1.10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1.4.1.11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1.4.1.12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豫发20101号)1.4.1.13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

11、201177号)1.4.1.14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豫土集发20121号)1.4.2 技术依据1.4.2.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1.4.2.2 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57号)1.4.2.3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1.4.2.4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1.4.2.5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1.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代码(GB/T 22602002)1.4.2.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 139892012) 全球定位系

12、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1.4.2.9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2009)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 000 12 000地形图图式 (GB/T 20257.12007)1.5 步骤1.5.1 准备工作主要进行组织准备、资料准备、方案制定、宣传培训、通告发布、经费筹措、队伍组织、表格仪器准备、调查底图制作以及地籍区、地籍子区准备等。1.5.2通告发布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告。1.5.3 土地权属调查 根据工作安排和发送的指界通知书,组织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按照实际使用状况实地指认权属界线,对指认结果签字盖章(按指印),调查人员填写地籍调查表,整理、完成权属调查资料。1.5.4 地籍测量施测权属调查确定的界址点坐标,量算宗地面积,包括地籍控制测量和界址点测量、地籍图测绘以及面积量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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