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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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费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电费回收管理,落实电费回收责任 制,强化电费风险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电费风险防范管理职责与分工、考 核内容及标准、电费风险防范的措施和考核等。第三条电费风险防范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的原则,严肃考核纪律,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第四条 电费风险防范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和制度手段来 加强电费回收,降低风险的措施。技术措施包括:安装付费 售电装置、卡表售电等技术手段,制度措施包括:实行期初 交费、分次付费、银行批量代扣电费等管理措施。第五条电费风险防范工作通过电费回收率、旧欠电费回 收率、付费售电率、付费售电覆盖

2、率、付费售电结转率等指 标进行考核。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分 公司。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第七条 电费风险防范考核工作由地电公司营销部负责, 财务部配合。各分公司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费风险防范工 .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营销、财务等部门负责人是电 费风险防范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从事电费抄核收账务工作的 相关人员是电费风险防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第八条地电公司营销部门职责(一)每年制定下达电费风险防范各项考核指标,并按 月、季、年对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二)负责日常统计、分析等工作。(三)负责电费回收全过程管理及营销电费账务管理。第九条 地电公司财务部门职责(一)负责

3、电费资金归集、电费账户及电费总账的管理。(二)负责电费账户资金、应收用户电费余额等相关电 费数据的统计工作。第十条各分公司应按照地电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细化 分解到各岗位并严格考核。第三章考核内容及标准第十一条 电费风险防范目标:当年不发生新欠电费,应 收用户电费余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旧欠电费按照计划进行 回收,电费风险防范措施覆盖所有用电客户。第十二条本办法用语定义(一)电费回收率应收电费:指当期按国家规定向用户征收的全口径电费,包 括目录电费(含价内代征)和价外代征等。. .考核期间累计实收电费总额考核期间累计应收电费瓦额电费回收率=x100%电费回收率考核时间节点为次月3日24点,即对于

4、考核月 份发行的全部电费及代征在次月3日24点前收回的均计入 考核月的电费回收任务。(二)旧欠电费回收率旧欠电费回收率:指每季末实际回收的旧欠电费与制定的清 欠计划对应金额的比值。捽季末实际M收叮欠电费 制定的清欠计划对应顽旧欠电费回收率=x100%(三)付费售电率付费售电:指用电客户在结算期前交付 的电费及各项代征费,以购买该期所需的电量。点的付费 售电余24付费售电率:指每月月末最后一日额占本年度月 均应收电费总额的比例。=售付费电率考核期末付费售电余额考核期累计应收用户电费总额/月份数X100%(四)付费售电覆盖率付费售电覆盖率:指考核期月付费售电结转户数占考核期应 核算户数的比例。本指

5、标按考核期内执行户数占应执行户数 比例进行考核。考核时间截止考核期末最后一日24点。.考核期月付费修电结转户数,.考核朝应核算户敏付费售电覆盖率=100%X年度付费售电覆盖率二各月付费售电覆盖率之和/12X100%(五)付费售电结转率付费售电结转率:指考核期月付费售电结转金额占考核期应 收电费总额的比例。考核时间截止考核月末最后一日24点。考核期结转电费金额 考核期应收电费金额月付费售电结转率=X100%年度付费售电结转率二各月付费售电结转率之和/12 X100% 第十三条地电公司根据下达的考核指标对各分公司当年 电费回收率、电费风险防范率等指标月进行考核。第十四条 月考核标准分为17分季度考

6、核标准分为25分, 全年考核标准分为100分。()考核指标1. 电费回收率考核指标:当月电费回收率达到99.8%及以 上,季度末累计电费回收率达到99.98%及以上,年末累计 电费回收率达到100%。2. 旧欠电费回收率指标:100%完成制定的回收计划指标。.3. 付费售电率指标:达到50%。4. 付费售电覆盖率指标:达到50%。5. 付费售电结转率指标:达到50%。(二)考核分值月考核得分二月电费回收率得分+月付费售电率得分+月付 费售电覆盖率得分+月付费售电结转率得分季度考核得分二(季度月考核得分之和/3)+季度旧欠电费 回收率得分;年末按年度数据打分。年考核得分=各季度考核得分之和。1.

7、 电费回收率指标分值:14分当月末最后一日24点电费回收率达到96%以上的得7分; 低于96%的,不得分。次月3日24点当月电费回收率达到 99.8%及以上的,得7分;当月电费回收率低于99.8%的, 不得分。季度末累计完成低于99.98%,当月不得分;年末最后一日 24点累计完成低于98% (四季度末按年末计算),不得分; 次月3日24点低于100%,不得分。2. 旧欠电费回收率分值:8分应收用户电费余额考核指标完成制定的清欠计划指标。当季旧欠电费回收率完成100%得8分,低于计划指标1个 百分点,扣0.5分(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计算), 扣完为止;高于计划指标的部分,每超过1个百分

8、点.奖励0.5分,最高奖励4分。3. 付费售电率指标分值:1分当月付费售电率达到50%,得1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相应考核分值奖励0.1分(按四舍五入 原则计算),最高奖励0.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相应考 核分值扣0.1分(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最高扣0.5分。4. 付费售电覆盖率指标分值:1分当月付费售电覆盖率达到50%,得1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相应考核分值奖励0.1分(按四舍五入 原则计算),最高奖励0.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相应考 核分值扣0.1分(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最高扣0.5分。 年度比照月度得分规则打分。5. 付费售电结转率指标分值:1分当月付费售电结转率达到50%,得1

9、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相应考核分值奖励0.1分(按四舍五入 原则计算),最高奖励0.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相应考 核分值扣0.1分(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最高扣0.5分。年度比照月度得分规则打分。第四章电费风险防范的措施第十五条 对采用付费售电的用电客户,必须依法签订相关 协议,明确付费售电条款,有效防范电费风险。第十六条 对于新装、增容以及其他电费回收风险较大.的用电客户,优先采用安装各类付费售电装置等技术手段防 范电费风险。确因安全等因素无法安装各类付费售电装置的 用电客户,按照以下原则执行。(一)对于新装、增容的用电客户,在送电前必须一次性 交付,按报装设备容量计算的月电费总额(千伏安

10、等同于千 瓦)。付费售电金额二报装设备容量X设备利用率(75% )X720 小时x相应用电类别的电价(含代征)+报装设备容量x容量 电价(二)对于临时用电、季节性用电和非产权及承包性经 营的用电客户,实行期初一次性付费。临时用电、季节性用 电终止时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多退少补。(三)对执行差别电价、交费信誉度低和在国家宏观调 控政策内,电费回收风险较大的客户,必须实行期初一次性 足额付费。第十七条对于实行付费售电的用电客户,当月付费售电 金额与当月应收电费采用滚动的结算方式,余额结转作为次 月的付费售电金额。第十八条对月用电量较大的用电客户,可按月电费确定 每月分若干次收费,并于抄表后结清当

11、月电费。收费次数由 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一般每月不少于三次,且每次付 费的金额不得少于月电费的三分之一。第十九条对于采用卡表购电和实行银行批扣电费业务 的用电客户全部视同执行付费售电,并参与付费售电覆盖率 和付费售电结转率的考核。第五章考核管理第二十条电费风险防范指标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分公司 对本单位指标的真实性负责,地电公司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进行监督,并定期对各基层单位电费风险防范指标的完成情 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通过现场检查,发询证函,抽检银行 进账单等方式进行。第二十一条各分公司应加强电费风险防范管理。营销部 要强化电费回收过程管理,加强电费资金的管理力度,做到 日清日结,不发生电

12、费私存现象。财务部门要加强电费资金 的归集工作,确保电费资金安全。第二十二条各项指标以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的数据 为准。应收用户电费数据以各单位财务报表数据为准。第二十三条年度电费回收率考核指标下达后,原则上不 予调整。由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发生的电费坏账损失,应 及时报地电公司营销部、财务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完 善相关手续,经地电公司审核批准后作出相应的调整。第二十四条奖惩措施(一)电费风险防范工作作为营销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 内容,地电公司每月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每季 .度按照分数与被考核单位季度效益工资(以上年度为基数) 挂钩进行兑现,具体办法为:被考核单位每季度得分与本单 位季度绩效25%及高管人员季度效益年薪50%挂钩进行兑 现。年度得分将参与年度绩效兑现及营销管理先进单位的评 比。(二)每年年末选拔若干在电费风险防范工作中成绩突 出的单位、个人给予专项奖励。(三年末电费风险防范考核指标总分小于80分的单位, 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四)发现弄虚作假者,视为未完成相应考核指标,并 视情节给予相应责任人追究处罚。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营销部负 责解释。第二十六条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 核办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兑现。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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