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山驿站物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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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仙山驿站”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二OO九年七月“仙山驿站”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地 址: 重庆市武隆县仙女山镇石梁子村联系电话:联系人: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重庆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隆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廖贵萍 电话:15923090555 地 址:重庆市武隆县芙蓉路舒家河 联系电话: 023-66580897 023-77820220 联系人: 严正峰 电话:15213726186重庆武隆县仙女山镇石梁子村“仙山驿站”住宅小区是重庆 开发的花园洋房综合性物业。甲、乙双方根据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就重庆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隆分公司实施“仙山驿站”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中有关文字释义1.1“物业”-指位于重庆武隆县仙女山镇石梁子村的“仙山驿站”住宅小区花园洋房商住小区。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商住综合物业 ;座落位置: 重庆市武隆县仙女山镇石梁子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住宅栋数: 7 栋; 会所栋数: 栋。设备设施情况:1、变配电控制机房 2、 监控、楼宇对讲系统 3、 污水处理系统等 1.2“物业管理”-指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

3、备之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维修服务, 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之日常维护、修缮等服务及提供其它与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相关之物业管理服务。1.3“物业公共契约”-指法定之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或业主管理规约。1.4“业主”-指物业之所有业主或使用人。1.5“管理合同”-指“仙山驿站”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即本合同。1.6“管理服务”-指“仙山驿站”住宅小区物业全面管理服务,即重庆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隆分公司提供“仙山驿站”住宅小区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而“仙山驿站”住宅小区物业实管工作由重庆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隆分公司21洋房管理处执行。2

4、.物业管理委托服务期限2.1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从2009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止,为期叁 年。在本款规定的时间内,若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物管企业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后,本合同自然废止。2.2 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就是否续约协商,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延续的期限及有关合作条款。逾期未签订补充协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之签定物业服务合同自然作废。3. 物业管理服务方式3.1 实质物业管理服务乙方于服务期间,针对已交付物业由乙方招聘、培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从事“仙山驿站”住宅小区的实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行管

5、理独立、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3.2 售楼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乙方在服务期间,负责招聘、培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售楼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其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工作用品、用具等由甲方独立承担。4.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付款方式4.1 整体项目实质物业物管启动费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于本合同服务期间之整体项目(约1万平方米)前期物管启动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按贰万伍仟元整标准包干,一次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支付:即:在本合同签定、乙方正式进场前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但如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退场,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上述费用。4.2 物业正式交付使用后实质物业管理服务费4

6、.2.1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4.2.2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住宅:1.00元/平方米/月(综合性标准,无空置期);本小区业主小区内停车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停车费,外来车辆可根据市场价格收取停车费。 上述物业服务费中不包含小区公共部位之用电、用水所产生的公摊电费、水费。小区所有业主及使用人每月对该部分费用据实分摊。4.2.3其它之约定:4.2.3.1甲方已交付使用之物业但仍未售出之住宅空置单元、及未售出之非住宅空置单元,由甲方按4.2.2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7、。 4.2.3.2甲方在“仙山驿站”住宅小区全部交付使用之前应提供经标准装修的物管用房,在合同期间乙方可无偿使用。此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临时办公场所。4.2.3.3甲方未出售的车位委托乙方代租代管,并签定相关协议,所收取的租金按30%支付给乙方,确定租金和租赁合同由甲方负责。4.2.3.4乙方应按与业主的约定履行房屋空置期代租代管,具体费用及服务标准由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委托协议。4.3 售楼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4.3.1 乙方于本合同服务期间的甲方售楼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一次性启动费用为 元整(RMB¥ 元),用于乙方前期对售楼中心物业管理人员培训、用品购置等。 支付方式为:乙方相关人员全部进驻售

8、楼中心前十天内支付给乙方。4.3.2 乙方于本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售楼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包括保安 名(含值夜),清洁工 名)每月的工资、福利合计费用为 元整(RMB¥ 元)。每月用于售楼部现场管理服务用品、用具(不包括销售现场维修人员及材料)据实计算,乙方于每月25日报次月计划。支付方式为:乙方相关人员全部进驻售楼中心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一季度服务费用,即:人民币 元整(RMB¥ 元)。合同服务期间售楼中心其它月份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甲方按季度支付乙方,即:每一季度的首七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但如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退场,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所预付的本季度物业服务费外同时应承担相应金

9、额的违约金。5.物业管理事项5.1 乙方在“仙山驿站”住宅小区设立客服中心, 负责执行整个物业之物业管理服务。5.2 物业管理范围如下:5.2.1 为物业实施一切所需保养及清洁绿化维护管理服务, 并负责其行政及监督。5.2.2 对管理处所有员工的管理、培训及监督。5.2.3 注意一般保养规定, 并按规定督促有关单位及员工执行所有保养工作。5.2.4 负责处理甲方或物业之业主向乙方提出有关物业管理之投诉。5.2.5 执行有关物业公共契约内所订之管理条款及责任。5.2.6 就管理合同内容有关之事务与有关政府机构、物料供货商等的联络。5.2.7 提供并执行装修工程及物料运送。5.2.8 提供并执行保

10、安、迁入及安全控制。5.3 物业管理事项及工作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5.3.1 房屋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日常使用管理及维修、养护,完好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物业共用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内外墙体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小区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等。5.3.2 房屋建筑物本体共用设施设备 (共用之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配电系统、电梯、机电设备、共享照明、公用天线、消防设施设备、等) 之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使之正常工

11、作状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5.3.3 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之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 (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绿化地、停车场等) 之使用、日常维修、养护及管理, 使之正常工作状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5.3.4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景观的水系等的养护维护与管理。5.3.5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幼儿园等。5.3.6交通与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秩序及室内外停车场秩序管理。5.3.7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日常安全巡查、门岗

12、执勤。做好公共秩序之治安管理防范, 预防任何人在物业内进行滋扰。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5.3.8物业档案管理,建立物业所有人、使用人之档案, 做到清楚明了。5.3.9 物业公共环境卫生之管理, 保持物业及其周围环境之清洁卫生。5.3.10 物业生活废水、污物之排放处理和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定期疏通,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保证垃圾收集设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5.3.11 采取有效措施, 尽可能防止任何公共地方之堵塞, 并在发生堵塞时排除故障。5.3.12 协调责任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对公共地方中破损之玻璃、门、窗及时维修更换

13、。5.3.13 防止任何人未经同意而占用、使用公共设备、设施、地方或对公共设备、设施、地方进行有害变更及损害。5.3.14 向物业所有人、使用人免费提供代收代缴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等服务。5.3.15 规范使用人物业使用行为,保持物业外观形象统一美观。5.3.16 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5.3.17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饰物业的行为管理。5.3.18 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乙方和业主另行商定)。5.3.19 市政府主管部门、物业公共契约所规定、法律

14、政策规定由乙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6管理报告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半年度或年度管理报告。6.2 半年度报告应包括:6.2.1自上次报告后管理费收支一览表及建议。6.2.2对物业管理之水平建议。6.3 年度报告应包括:6.3.1每年度之管理综合汇报。7维护管理7.1 乙方将全权负责物业内所有机电设备之日常运作及保养服务。物业维修技工将由高级技师督导下处理各项操作, 维护及定期保养工作。7.2 乙方将编制短期及长期修缮计划, 建立机电维护之基准及品质定位, 并备有各类保养报表达至特定之效果。7.3 甄选适合之保养承包商处理定期大型之维修保养计划, 该项计划将由乙方准备工程细则并通过招标程序, 并选定合适厂商。8管理员工楼宇监督工作、管理、机电设备组之安全运作 (受其它合同规定者除外)、一般清洁、保养、园艺等所需之委任。9.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9.1甲、乙双方在重庆武隆县仙女山“仙山驿站”住宅小区之物业管理中应精诚合作,以保障物业管理高效的运行。9.2甲、乙双方均允许对方于合同履约期内使用其公司或集团名牌,图片资料等相关内容进行商业宣传。但在使用前均需就位置、形式、规格等内容须以书面通知对方确认。9.3甲方或乙方由于历史或现时的任何原因与第三者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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