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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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总则二、部门职责三、岗位职责四、建设管理五、资产管理六、主站管理七、现场运维管理八、应用管理九、应急机制十、考核管理十一、附件1. 总则1.1为充分发挥远程集中抄表系统(以下简称“集抄系统”)的作用, 规范集抄系统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根据浙电营(2000)347号文、浙电营(2004)164号文、 浙电营(2005)257号文和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1.3集抄系统由终端设备(采集器、集中器、网络表)、远程数据管理 工作站(以下简称“主站”)组成。1.4本办法适用于集抄系统的相关单位。2. 部门职责2.1电力客户服务中心为集抄系统的管理部门,设系统管理员岗位和 主站监控岗位

2、。负责全局集抄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资产管理,系统 运维、应用的管理,对各应用部门的应用情况进行监督、统计分析和 考核,培训指导等工作。对未移交给供电营业所的集抄区域进行过渡 性管理。2.2科信中心设集抄系统主站服务器管理员,负责服务器的运维。2.3供电营业所为集抄系统的建设、运维、应用部门,设主站监控岗 位、集抄运维岗位。负责管辖范围内集抄系统主站信息的维护,集抄 系统终端设备的现场维护,用电异常信息的分析、派工、现场处理, 巡视检查、数据核对、人工补抄及对各应用人员的应用情况进行监督 和考核等工作。2.4低网办为集抄系统的应用部门,设主站监控岗位,负责全局漏电 保护器、管辖范围的配变监控。及

3、时组织处理漏电保护器、配变出现 的异常及对异常的分析。2.5运行工区为集抄系统的应用部门,负责全局管辖范围的配变监控、 维护3 .岗位职责3.1系统管理员岗位主要职责:确保集抄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及时 对系统出现的异常进行分析解决。对系统功能的升级提出意见,编制 升级方案。组织对系统应用的培训工作。3.2主站监控岗位主要职责:确保集抄系统中相关信息数据正确性。对集抄系统异常告警的分析、派工、处理、统计,对异常告警处理和 其它功能应用的技术指导和检查。3.3集抄运维岗位主要职责:网络表、集中器、采集器、系统用电信 息等的巡视检查、运行维护及运行质量的统计,未抄到数据(表计、 其它电参数)的补抄工

4、作。3.4供电所集抄管理维护应用人员设定,系统的集抄数量在2万户以 下的,设2名,供电所集抄数量每增加1万户,增设1名。4 .建设管理4.1新建小区管理4.1.1新建小区原则由房地产开发商出资建设。4.1.2客户经理在现场制定供电方案时,要将集抄系统列入方案内容; 设计单位在设计时要考虑集抄系统的建设预期,预算中须包括集抄系 统的建设资金。4.1.3新建生活小区客户经理在确定其永久配电装置方案时,在公用 配电柜与单元电气设备的选择和设置、客户用电方案图纸的审核上, 均须从电气和土建两个角度考虑今后集抄系统终端设备的安装。具体 要求为:单元表箱内部要考虑采集器的安装(尺寸宽172 *厚75 *高

5、 273mm ),表箱内的布线要带有485线;幢式住宅楼同样按照上述要 求进行供电方案的制定和审图。4.1.4在验收时客户经理必须对涉及集抄系统的所有相关设备、安装 情况进行现场验收。4.1.5当房地产开发公司、住宅建设单位、物业公司申请公用配电设 施移交,客户经理到现场进行移交验收时,对原有公配电房的土建和 单元表箱要按照集中抄表装置的要求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 告知客户整改;对于原来单独立户公用计费表计(如楼道灯)也应接 入集抄系统。4.1.6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与厂家签订合同,完成工程的安装。4.2老小区(农村)管理4.2.1老小区(农村)原则上由局出资建设4.2.2局出资进行集抄

6、系统区域性建设时,应遵循集中原则,对同一 线路供电的小区优先安排系统覆盖。4.2.3农网改造要充分考虑集抄安装,表箱要符合集抄安装要求,电 网结构合理,改造一个覆盖一个。4.2.4集抄设备由局统一招投标,供电所负责工程的安装施工,客户 服务中心负责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管理4.3在工程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电力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竣工验收。此验收主要由工程验收和功能验收组成。满足抄到率达到99.5%,正 确率100%,功能满足集抄系统技术规范要求,则该系统就移交给相 应的供电所进行试运行。5 .资产管理5.1局出资安装的,在双轨制运行结束前,由集抄厂家负责资产管理, 验收合格后移交由电力客户服务中心负

7、责资产管理。5.2由房地产出资安装的,并且在双轨制运行结束前由集抄厂家负责 资产管理,在此期间,加装、调试等一切资产新增或变更由厂家自负。 验收合格后由电力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资产管理。5.3各供电所要做好新装、更换等变更资产登记,每月向电力客户服 务中心上报资产报表。6 .主站管理6.1日常负责系统稳定运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善性,对主站运 行情况进行分析。6.2核对所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每月定时抄表数据的正 常,并做好与营销系统接口的数据交换准备工作。确保其它功能正常 应用。6.3定期组织各相关单位人员和集抄系统厂家技术人员举行系统功能 研讨会,讨论与系统主站建设、运维、应用等相关

8、的各类事宜,定期 对主站进行功能升级。6.4每年定期组织对系统应用进行培训。在系统升级后,及时做好应 用培训工作。6.5结合系统管理经验和各有关单位的合理意见,定期对与系统相关 的各类管理制度进行改进和修订6.6在集抄系统运行出现异常时,及时联系系统厂家和各单位解决主 站、程序、设备出现的问题。6.7做好系统运行和检修的记录,完善相关挡案和资料,并对系统的 运行情况和实用化情况进行总结。6.8做好系统的安全性维护,合理分配和保管好用户登陆口令。6.9每月出具一份关于整个集抄系统的建设运行分析报告,7 .现场运维管理7.1网络表的安装与维护,由各所辖供电营业所负责。7.2双轨制运行期间集抄设备的

9、调试、维护、更换工作由厂家负责, 供电所协助。7.3单轨制集抄区域内集抄终端设备的新装、更换、调试、故障处理 及主站信息维护由供电所负责。7.4由于技术改进、质量问题等原因需要对批量设备升级或者更换时, 客户服务中心制定升级或更换方案,开展升级或更换前后的分析工 作。其实施工作由相应设备厂家承担,相关供电营业所提供协助并负 责监督。7.5主站中设备资产的档案、资料等信息的日常更新维护,用电异常 信息告警处理由各管辖单位负责,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监督。7.6集抄区域内发生表计变更(新装、更换和拆除)时,装接人员在 完成现场工作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表计变更信息告知该所的主站 监控人员。安装时必须将采集

10、器的485采集线与表计连接上,并确保 接线方式正确。7.7集抄区域内集中器、采集器的新装、更换、拆除等工作由集抄运 维人员负责,其变更信息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主站监控人员。7.8集抄区域周期进行巡视检查工作,巡视周期为6个月。主要巡视 检查内容为网络表、集中器、采集器、表计、配变、漏保的运行状况 对设备的缺陷要做好登记,及时开具工作联系单交由各相关岗位处 理,并进行处理的全过程的监督。7.9对系统反映出的异常,根据异常处理时限及时开展巡视检查工作, 具体参照集抄系统异常告警处理规范。8 .应用管理8.1抄表数据应用8.1.1集抄区域处于双轨制运行期时,每月抄表日,主站监控人员从 主站导出并整理

11、相应台区的抄表示数清单(内容包括:户号、户名、 表计局号、地址、本月抄表示数、抄到时间等),交由该台区原抄表 员与现场手工抄见示数进行核对,对出现的异常及时分析原因进行整 改。8.1.2规定的双轨制试运行期满,电力客户服务中心作技术结论,经 电费账务中心、批准后,正式实行以集抄方式抄表为主、现场手工工抄 表为辅的单轨制运行方式,集抄抄表示数用于电量结算。8.1.3在单轨制抄表实施前,各供电营业所还要做好集抄区域内的抄 表区划分工作。一般情况下,以一个台区对应一个抄表区的原则进行 抄表区划分、命名和区码设置。8.1.4集抄区域内台区运行情况发生变更,并影响到抄表区划分时, 在完成现场集抄设备变更

12、及营销系统资料更新工作后,一个工作日内 将抄表区变更信息告知主站监控人员,由主站监控人员在集抄系统主 站内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维护。8.1.5集抄方式抄表的抄表日设置为每月3日0时。每月抄表期间, 由供电营业所对集抄区域的台区做集抄方式的数据准备,流程发送给 集抄运维人员后,由其负责远程数据的获取和核对。8.1.6需核对数据以系统提示用户为主,核对后填写电量分析报告。8.1.7对“0”电量用户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核对,并集中上报现场了 解的情况存档。8.1.8在单轨制抄表应用期间,对无法抄到的表计,由集抄运维人员 负责到现场进行手工抄表,并以手工抄见止度作为电费结算依据,同 时进行故障处理。8.1

13、.9由表计故障造成集抄抄表和手工抄表都失败时,按原有退补制 度进行退补。8.2配变数据应用主站监控人员根据配变异常报警,调取主站配变历史各个时期的 电压、电流、负荷、电量等数据,进行初步分析,交由运维班处理。 8.3漏保数据应用8.3.1低网办日常分析主站漏保数据,及时掌握全局漏保运行状况, 指导供电所提高漏保投运率。8.3.2供电所根据主站数据及时分析漏保跳闸原因,并进行现场检查, 处理引起跳闸的异常。8.3.3对于经常跳闸,但又查不出原因的,要做到日常监控,由低网 办牵头进行研讨解决。8.4线损数据应用8.4.1线损管理人员定期对每个台变线损进行统计观察,对异常台区 做出分析,督促有关人员

14、进行整改8.4.2计量人员根据线损管理人员分析及时监控该台变下的计量设备。 可将其设为重点用户,每一小时上送一次数据。分析后及时到现场进 行检查处理。对于窃电的启动窃电处理流程。8.4.3运维班人员根据线损管理人员分析及时对电网、漏保状况进行 检查,对三相不平衡、超容、电压质量不良、漏电视重要程度进行整 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报低网办审批,按计划整改。8.5负荷实测应用每年一次的负荷实测,由负荷实测人员提供实测用户,主站监控 人员将其设为重点用户。数据上送后提出24小时的电量数据,将其 转换成负荷数据。8.6异常报警应用异常报警分为计量类、配变类、集抄类、线损类,处理人员根据 重要程

15、度及时处理,处理过程参照异常报警处理规范。9.应急机制9.1在主站出现异常时,应在24小时查明原因,恢复正常。若不能在24小内恢复的根据各自职责,提出恢复时间,报局领导批示。9.2科信中心要确保服务器正常运行,若出现硬件故障,不能短时恢 复的,应有备用服务器可转换。9.3在供电所抄表期间主站出现瘫痪,根据故障情况供电所应及时组 织人员进行人工红外抄表,结算电量数据采用此抄表数据。9.4若是集中器上传通道故障的由集抄运维人员抄集中器。若是集中 器故障或采集器大面积故障的则全所人员采用红外抄表抄单表。10 .考核管理10.1根据各管辖权限分清职责,纳入绩效考核。10.2双轨制抄表,由客服中心进行管理,单轨制抄表后,由各管辖单 位进行管理,根据各自职责进行考核。双轨制时间为3个月。10.3按年、月计划进行建设,未完成月建设计划的扣100元,未完成 年建设计划的扣绩效分3分。10.4单轨制运行时,剔除技术和电网改造原因,抄表成功率达到99 %, 正确率达到100%,每下降1 %扣100元;年未完成的扣绩效分3分。 异常处理超时限的每条扣50元。10.5已调试好的功能未开展应用的,每项扣绩效分1分。10.6未按时上报集抄类报表的,或报表数据严重不实的,每份扣100 元。11.附则11.1本管理办法由义乌市供电局电力客户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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