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酸洗钢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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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钢酸洗钢板及钢带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成型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冷成型用热连轧钢带以及由此横切成的钢板及纵切成的纵切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2、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321999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9751998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Q/BQB 3002003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Q/BQB 3012003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分类和代号 3.1 钢板及钢带的牌号、公称厚度、用途如表1所示。 表1 牌 号 公称厚 度a mm 用 途 SPHC 16.0 一般用 DD11(StW22) 8.0 SPHD 16

3、.0 冲压用 DD12(StW23) 8.0 SPHE 8.0 深冲用 DD13(StW24) 8.0 注:括号内的牌号可使用至2005年年底。 a 对于热轧酸洗表面钢板及钢带,公称厚度6.0mm。 3.2 按边缘状态分为: 切边 EC 不切边 EM 3.3 按表面处理方式分为: 酸洗表面 非酸洗表面 3.4 按表面质量级别分为: 普通级表面 FA 较高级表面 FB 3.5 按产品类别分为: 热轧钢带 热轧钢板 热轧纵切钢带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下列信息: a) 本企业标准号; b) 产品类别; c) 牌号、表面处理方式及表面质量级别; d) 规格及尺寸(厚度)精度; e

4、) 边缘状态。 如在订货合同中: 未说明表面处理方式时,以非酸洗表面交货。 对于热轧非酸洗表面钢板及钢带,未说明尺寸精度时,以普通厚度精度交货;未说明边缘状态时,钢带以不切边状态交货,钢板以切边状态交货。 对于热轧酸洗表面钢板及钢带,未说明尺寸精度、边缘状态、表面质量级别和是否涂油时,以较高厚度精度、切边状态、较高级表面和涂油交货;未说明钢卷内径时,以钢卷内径610mm交货。 4.2 标记示例 按Q/BQB3022003交货的热轧非酸洗表面钢板,牌号StW22,厚度3.0mm,PT.A级精度,宽度1200mm,切边(EC),长度2500mm,其标记为: Q/BQB3022003, StW22热

5、轧钢板,3.01200(EC)2500 按Q/BQB3022003交货的热轧酸洗表面、涂油钢带,牌号StW22,表面质量级别FB,厚度3.0mm,PT.B级精度,宽度1200mm,切边(EC),钢卷内径610mm,其标记为: Q/BQB3022003, StW22热轧酸洗钢带,FB,3.0(PT.B)1200(EC)C,卷内径610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它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301的规定。 表2 mm 公称 厚度 下列宽 度时的 厚度允 许偏差 1200 12001500 15001800 1800 普通 精度 P

6、T.A 较高 精度 PT.B 普通 精度 PT.A 较高 精度 PT.B 普通 精度 PT.A 较高 精度 PT.B 普通 精度 PT.A 较高 精度 PT.B 1.21.5 0.15 0.10 0.17 0.12 1.52.0 0.17 0.13 0.19 0.14 0.21 0.14 2.02.5 0.18 0.14 0.21 0.15 0.23 0.17 0.25 0.20 2.53.0 0.20 0.15 0.22 0.17 0.24 0.19 0.26 0.21 3.04.0 0.22 0.17 0.24 0.18 0.26 0.21 0.27 0.22 4.05.0 0.24 0.

7、19 0.26 0.21 0.28 0.22 0.29 0.23 5.06.0 0.26 0.21 0.28 0.22 0.29 0.23 0.31 0.25 6.08.0 0.29 0.23 0.30 0.24 0.31 0.25 0.35 0.28 8.010.0 0.32 0.26 0.33 0.26 0.34 0.27 0.40 0.32 10.012.5 0.35 0.28 0.36 0.29 0.37 0.30 0.43 0.36 12.515.0 0.37 0.38 0.40 0.46 15.016.0 0.40 0.42 0.45 0.50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及化学成分

8、 6.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牌号 化学成 分(熔炼分 析) C Si Mn P S Alt DD11(StW22) DD12(StW23) DD13(StW24) 0.10 0.10 0.08 0.05 0.07 0.07 0.60 0.45 0.40 0.035 0.035 0.030 0.035 0.035 0.030 0.010 0.020 0.020 SPHC SPHD SPHE 0.15 0.10 0.10 0.05 0.05 0.05 0.60 0.50 0.50 0.035 0.035 0.030 0.035 0.035 0.035 0.

9、010 0.020 0.020 6.1.2 钢中残余元素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Cu0.20%, Cr0.15%,Ni0.15%。但在供方能保证钢中残余元素Cu、Cr、Ni的含量符合上述规定时,可不进行这些元素的化学分析。 6.1.3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2 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6.3 交货状态 钢板及钢带以热轧状态交货。 6.4表面处理方式 6.4.1钢板及钢带的表面处理方式可采用非酸洗表面和酸洗表面两种方式。 6.4.2酸洗表面的钢板及钢带,可以涂油或不涂油交货。经涂油后的酸洗钢板及钢带,在正常包装、运输、搬运和贮存条

10、件下,供方保证自准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不产生锈蚀,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消除掉。如需方要求以不涂油的酸洗钢板及钢带供货,应在合同中注明。不涂油的酸洗钢板及钢带,在运输和加工过程中易产生锈蚀和擦伤,供方对此不作保证。 6.5 力学和工艺性能 6.5.1 钢板及钢带的力学和工艺性能应符合相应表4和表5的规定。 表4牌号 拉 伸 试 验a 180 弯曲试验a,b 弯心直径 下列厚度(mm)时的 下屈服强度c MPa 抗拉 强度 MPa 下列厚度(mm)时的断后伸长率 L0=80mm b=20mm L0=5.65 2.0 2.08.0 3.0 3.08.0 DD11(StW22) 170360 17034

11、0 440 25 29 2a DD12(StW23) 170340 170320 420 27 31 0a DD13(StW24) 170330 170310 400 30 34 0a a 表中所列拉伸试验、弯曲试验规定值适用于横向试样。 b 弯曲试样宽度应不小于20mm,仲裁试验时为20mm。 c 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Rp0.2。 表5 牌号拉 伸 试 验a,b 180弯曲试验a,c 抗拉 强度 MPa 下列厚度(mm)时的断后伸长率 下列厚度(mm)时 的弯心直径 1.6 1.6 2.0 2.0 2.5 2.5 3.2 3.2 4.0 4.0 3.2 3.2 SPHC 270 27 29

12、 29 29 31 31 0a 1a SPHD 270 30 32 33 35 37 39 0a SPHE 270 31 33 35 37 39 41 0a a 表中所列拉伸试验、弯曲试验规定值适用于纵向试样。 b 拉伸试验采用L050mm,b25mm的试样,即为GB/T 228中P14试样。 c 弯曲试样宽度b应不小于20mm,仲裁试验时为20mm。 6.5.2 弯曲试验后,试样的外侧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6.6 表面质量 6.6.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和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 带不得有分层。对酸洗表面的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停车斑。 6.6.2 钢板及钢带按

13、表面质量分为二级,如表6所示。 表6 级别 适用的表面处理方式 特征 普通级表面(FA) 非酸洗表面 酸洗表面 表面允许有深度(或高度)不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的麻点、凹面、划痕等轻微、局部的缺陷,但应保证钢板及钢带允许的最小厚度。 较高级表面(FB) 酸洗表面 表面允许有不影响成型性的缺陷,如轻微划伤、轻微压痕、轻微麻点、轻微辊印及色差等 6.6.3 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所以允许带有若干不正常的部分,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的6。 7 检验和试验 7.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7.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和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检查。 7.3 每批钢板及钢带所需检验项目的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序号 检验项目 试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分析 1(每炉) GB/T 222 GB/T 223 2 拉伸试验 1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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