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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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监督制度农村集体资金治理制度1、财务收入治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 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 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进入乡镇财务核 算中心账户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大票 据治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 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 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 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 民

2、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 章),然后报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审计、审核,通过后,由会计人员记账。财 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布程序进行公布,同意群众监督。3、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 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年终应 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形和决算结果向村民公布,同意群众监 督。4、资金治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财务治理岗位的职责、权限, 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 (簿)。应当尊重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治理自主权,不得改 变集体资金的性质。5、财

3、务公布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形及有关账目, 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同意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打算, 每月或每季度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形,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 收益分配等情形。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制度1、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和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 界定农村集体资产产权。2、凡将集体资产界定为其他所有者性质的,应重新予以界定。对 一时难以界定清晰的,列为待定资产进行专项登记,暂不予以界定,连续 按原方式治理,确定资产安全、不受侵占或流失。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制度1、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必须遵循真实、科学、公平、可行的原则,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

4、估。2、农村集体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 资产评估:(1)资产拍卖、出售、转让、兼并、租赁;(2)实行联营、股份经营及改组股份合作制;(3)以股份的形式将存量资产量化折股或折股出售;(4)与国外、境外公司、企业和国内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开办中 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5)企业破产、清算;(6)其他需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3、占有、使用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必要时能够进行资产评 估:(1)以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2)资产实行整体性或非整体性承包经营;(3)更换要紧负责人;(4)承包期满评判经营治理状况;(5)参加保险;(6)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4、资产评估的组织:(1

5、)帐面值或初步估算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村委会 按以下方式自主组织评估: 、0.5万元以下(含0.5万元)的由村要紧干部组织评估,评估 价报村两委会确认通过; 、0.5万元-5万元(含5万元)的由村两委会组织评估,评估价 报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 、5-10万元(含10万元)元的由村两委会组织评估,评估价报 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评估结果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执行。(2)帐面值或初步估算值在10万元以上的按下列要求评估: 、10-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可视不同情形和实际需要, 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择确定托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或成立评估工作组自主 评估。原则上涉及到房地产、矿产资源、企业

6、破产清算等价值构成复杂、 阻碍因素多、专业性强、自主评估难度大、价值又较高的项目,应托付有 资质的机构评估。 、5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托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 、按照不同的评估目的、标准和适用范畴,选择相对科学的评 估方法,一样应选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 等常规方法。 、村级自主评估成立的工作组,其人员组成要通过村民代表大 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审核。要有各种类型的人员参 加,专门要外聘2-3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指导,所选聘的人员由乡镇“三资” 监管领导小组和谐抽选。4、资产评估程序:(1)申请。评估单位向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内容包括评估

7、目的、对象、要求等,并提供有关资料。(2)立项。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申请书后要认 真进行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项与否的决定。立项后评估单位即可 按决策的评估方式和程序执行评估。(3)资产清查。对被评估的占用单位进行资产、债权、债务等清 查,核实资产帐实是否相符,并作出清查鉴定。(4)评定估算。坚持程序并选用适合的方法进行评定估算,形成 评估报告,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再上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 小组验证。(5)验证。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收到评估报告后组织有关 人员对评估程序、标准、方法、有关依据、资料和运算结果等一一审核。(6)确认。经审核、验证确认评估价值,由乡镇

8、“三资”监管领导小 组下达确认通知书。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制度1、资产处置的形式:有改变农村集体资产用途或所有权、使用权 的行为都属于集体资产处置,包括集体资产转让、变卖、出售、调拨、报 废、报损、发包、租赁等。2、资产处置的主体:集体资产处置的合法主体为权属单位,其他 单位和个人无权处置,但法院判决和执行除外。3、资产处置的组织: 价值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资产,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 后,村主任审批处置,处置结果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调账或销账,并报乡 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价值1000-5000元(含5000元)的资产,召开村两委会研究, 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主任审批

9、处置,处置结果报乡镇会计核算 中心调帐或销帐,并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资产,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 由村委会提交集体资产处置申报表,随同技术鉴定报告和评估报告等有关 材料,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村委会组织处置,处置结 果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调帐或销帐,并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办公 室备案。 集体资产转让、变卖、出售、承包租赁的,要进入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或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招投标。在招投标之前,要进行价值评估并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审核,未经审核不得直截了当招投标。 承包期、租赁期原则把握在届期内。农村集体资产审计制度1、

10、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由县农业局统一组织,乡镇“三资”监管领 导小组、纪委和农业综合服务站具体实施,原则上一年审计一次,与村财 务年度审计同步实施。2、审计要紧内容: 农村集体财务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形; 集体资产是否登记齐全、帐实相符,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集体资产投资、治理、使用和债权、债务损益情形; 各种专项资金、物资的收、管、用情形; 集体资产是否做到合理、节约、有偿使用,是否存在侵占、哄 抢、私分、损坏集体资产的现象; 是否存在非法以集体资产担保,非法改变集体资产权属的现象; 在集体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评估、处置过程中是否履行审批 手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 其它各项集体资产治理制度的执

11、行情形。农村集体资产监督咨询责制度1、监督主体: 职能机构监督: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乡镇纪委、乡镇 农业综合服务站等实施监督。 群众民主监督:通过村务公布、民主听证、民主议事等形式调 动群众参与监督。2、监督内容: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着重对集体资产治理业务进行检查, 包括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评估、处置和日常治理等制度执行情形,民主 程序履行情形,材料和手续完备情形,保值增值责任落实情形,资产报告 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情形等;在报备、审核、审批、验证、确认等关键环节 要重点把关。 乡镇纪委负责对集体资产治理中存在的信访举报咨询题热点咨 询题进行核实。 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纪委和农业综

12、合服务站对村集体 资产进行一年一次审计,具体可与村财务年度审计同步实施。此外,开展 村干部任期责任审计和重点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形成审计报告。 村委会对集体资产治理活动,除涉及国家隐秘、依法受法律爱 护的商业隐秘、个人隐私外,都要按规定予以公布。3、咨询责方法: 在监管过程中发觉权属单位或占用单位没有认真执行集体资产 治理有关制度,存在治理不规范、程序不合规、材料不齐全等业务咨询题, 由县农业局或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责令其限期整改,咨询题严峻的 予以通报批判。 在权属界定、评估处置、公布公示、民主决策、审计监督等工 作中,对发生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后果轻微的给予当事 人批判教育

13、或给予通报批判;后果严峻且为农村党员的责任人给予党政纪 处分,责任人是农村非党员干部的按有关价值赔偿规定进行处理。对徇私 舞弊、暗箱操作、造成集体资产严峻流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 分,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集体资产流失的价值追偿方法。a. 造成资产流失的,其价值追偿100%由有关责任人负责。b. 村委会主任具体负责资产流失的价值追偿。农村集体“三资”档案治理制度财务账薄、招投标项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等严格按照“一村一 柜”、“一标一档”、“一台账两附件”设置。“一台帐”指集体资产资源台帐, “两附件”指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形附件和有关材料附件(包括各种会议 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

14、源照片、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资产资源台 账如实登记、反映农村集体账内(账外)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及其变动 情形。台帐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台帐实行专人 保管,调阅台帐要办理调阅手续。各类档案存放有序、安全完整。经济合同治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统一编号,实 行合同治理。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违约责任 等。取得的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及时纳入乡镇财务核算中心账内核 算并定期公布。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 监管办公室备案。经济合同审核中心工作职责1、依据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审查、核

15、准、 治理村集体各类经济合同。2、对村集体各类经济合同签订工作进行指导,审核监督纠正不规 范行为。3、撤销、变更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严峻损害村集体利益的 合同条款。4、建立健全合同档案制度,对各类合同按村别整理归档。5、编制经济合同审核工作情形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财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财务核算细致,负责有关财政法 规,制度的贯彻落实。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财经法规以及会计核算的有关条例,代理 乡镇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3、管好各项资金,充分发挥核算中心,资金中心,信息中心三大 职能。及时把握资金的动态,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4、协助财政所收集,整理会计信息及指导本乡镇的会计治理工作 和会计法规及有关制度的宣传实施,保证会计政策的落实。5、定期反映和报告预算支出执行情形。负责上级财政部门和乡政 府关于财务收支方面的统计报表编制和分析工作。财务核算中心会计岗位职责1、遵守国家法规制度,爱护财政纪律,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2、正确填制记账凭证,如实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告,做到手续 完备,帐证、帐表、帐实相符。3、准确及时地办理个开户单位的经费拨入、付出结算,分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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