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模拟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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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模拟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模拟 96单项选择题第 1 题: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人身法律关系不具有直接的物质利益内容B. 财产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对加害人主要适用财产性责任C. 损害赔偿是保护人身法律关系的主要方法D. 人身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一般不得转给他人 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 第 2 题:女方在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A. 患病期间B. 子女不满3周岁期间C. 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D .丧失生育能力后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第 3 题: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具有()A. 可自由转让性B. 完全不可让与性C. 主要工作具有不可让与性D. 次要工作具有

2、不可让与性 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 第 4 题:法人、个体工商户也享有人身权,包括A. 姓名权和名誉权B. 名誉权和经营权C. 经营权和隐私权D. 名称权和名誉权参考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人、 个体户的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与人身不可分又没有直 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法人、个体户虽然不像自然人有“人身”,但在法律上他们 也是民事主体。故民法通则规定的人身权主体也有法人和个体户,他们享有 名称权、名誉权。故 D 项正确。姓名权和隐私权是自然人专有的人身权,经营权 不属于人身权的范畴,故其他选项错误。第 5 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要约撤回的通知必须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B

3、. 承诺撤回的通知必须先于承诺到达要约人C. 要约到达对方之后,可以依法撤销D. 承诺到达对方之后,可以依法撤销 参考答案: D答案解析: 第 6 题: 被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其所订立的遗嘱A. 无效B. 有效C. 部分有效D. 效力待定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继承法第 22 条规定,只有完全行 为能力人有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本题中, “已经被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的间歇性精神病人”所立遗嘱符合继承法第22 条的规定,应为无效,A项符合题意。因为遗嘱是死后生效行为,故不存在效力待 定问题,可以是部分有效、部分

4、无效。第 7 题: 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电脑出质于乙。乙因不会用电脑,让甲将该电脑拿回自 用。后甲某又向丙借款,将该电脑出质给了丙,丙对该电脑实际占有。现因甲 无力还款引起纠纷。乙和丙均欲行使对该电脑的质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与乙之间的质押合同生效B. 甲与乙的质押合同不生效C. 乙对抗丙的质权不受法律保护D. 乙对抗丙的质权受到法律保护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第 8 题: 合同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应当在 () 履行A. 债权人所在地B. 债务人所在地C. 标的物所在地D. 履行义务人所在地 参考答案: A答案解析:第 9 题: 因乘人之危而为的民事行为,撤销权

5、属于()A. 加害人B. 受害人C. 当事人双方D. 第三人 参考答案: B答案解析: 第 10 题: 国有公司对其财产享有(A. 所有权B. 他物权C. 法人财产权D. 最终所有权 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第 11 题: 甲为某城镇居民,其住宅楼前设有卖早点的油条摊,甲经常下楼购买油条。一 天早上,甲买油条时不慎碰翻炸油条的油锅,被烫伤。 1 年零 9个月后,甲到 法院起诉,要求卖油条者赔偿其损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法院不予受理,因为甲的理由不充分B. 法院不予受理,因为该案过错责任不清C. 法院依法受理D. 法院依法不予受理,因为已过诉讼时效 参考答案: D答案解析:第 12 题

6、: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为()A. 一般保证B. 共同保证C. 连带责任保证D .保证责任连带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第 13 题: 我国对不须办理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的设立,实行()A. 严格的准则主义B. 特许主义C. 强制设立主义D. 行政许可主义 参考答案: B答案解析: 第 14 题: 中学生刘某在暑假时到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邻居答应给其 1 000 元报酬。 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某才 15 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由拒绝给付。下列说法 中,正确的是( )A. 刘某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B. 刘某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

7、同意才可以C. 刘某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D. 刘某有权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数额应由其父母和邻居共同协商后确定 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 第 15 题: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其A. 营业执照B. 荣誉C. 名称D. 名誉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企业法人的人身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也 可以成为人身权的主体。法人享有的人身权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法人 名誉是对法人的信誉、 商誉等的评价, 伴随法人的成立而存在。 法人荣誉是法人 从特定组织依法获得的积极和肯定的评价。 荣誉的取得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属于 特定主体。因此,法

8、人名誉、法人荣誉都无法转让。法人名称是法人参与民事活 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一个特定的标志, 该标志经过登记而具有 特定性,如果变更该标志,只要进行变更登记即可。故法人名称可以转让。法人 的营业执照是法人取得法人资格进行民事活动的依据, 营业执照记载着法人的设 立宗旨、业务活动范围。营业执照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同的法人,取得 营业执照的条件不同,营业范围也不同。故营业执照不能转让。由此得出结论, 只有C项符合试题要求,其他三项排除。第 16 题: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物权包括A. 抵押权、质权和典权B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C. 抵押权、质权、典权和留置权D. 抵押权、典权

9、和留置权参考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担保物权的内容。 担保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 根据物权法定 主义要求,担保物权必须根据法律规定才能确认。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 抵押、 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其中,通过对物行使权利发挥担保功能的只有抵押、 质押、留置三种方式。因此,抵押、质押、留置中产生的对担保物行使的权利为 担保物权,故本题答案应当为B项。其他备选答案中多出的典权,由于其目的也 在于融资,有一定担保功能,但担保法未规定其为担保方式,所以,典权不属于 担保物权。第 17 题: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进行调解”。()A. 应当B. 应该C. 必须

10、D. 可以参考答案: A答案解析: 第 18 题: 下列关系中,不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A. 买卖关系B. 婚姻关系C. 税收关系D. 肖像权关系 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 第 19 题: 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如果是给付货币的,履行地点应当是A. 给付一方所在地B. 接受给付一方所在地C .合同签订地D .合同标的物所在地参考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履行的地点。 合同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 债权 人接受履行的地点。在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合同,是适当履行,从而消灭债务, 在非履行地点履行则不能发生债消灭的效力。 当事人可以约定履行地点、 没有约 定时,根据法律或交

11、易习惯确定。 如果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 履行地点可以作为 法院管辖的依据。合同法第 62 条第 3 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 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 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据此, B 项符合题意。如果给付的是动产非货 币,则A项给付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如果当事人特别约定,C项合同签订地可以作为履行地;如果是不动产,D项合同标的物所在地即是合同履行地。由于货 币是特殊的种类物,所以其履行地点是接受给付一方所在地。第 20 题: 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不必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是A. 自书遗嘱B. 口头遗嘱C. 代书遗嘱D. 录

12、音遗嘱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遗嘱的形式要件。 因为遗嘱是死后生效的单方法律行为, 为 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 立法规定遗嘱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由于自书遗嘱是立遗 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能够反映其真实意思, 因此,继承法没有要求自书遗嘱必 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以口头形式所立的遗嘱,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录音遗嘱是以录音形式所立的遗嘱, 某种程 度上,三种遗嘱都反映了立遗嘱人把遗嘱继承的内容通过口头表述出来,因此, 立法要求这三种遗嘱形式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故本题答案为 A 项。第 21 题: 甲正在追击逃跑之窃贼时,猛然被别人拉住。因事情紧急

13、甲并未回头看,而误 认为是窃贼的同伙,便顺手用手中的木棒砸向对方,将其砸倒在地,造成重 伤。结果发现,砸倒的竟是自己的邻居,邻居是要来帮自己的。则甲的行为构 成( )A. 正当防当B. 对物防卫C. 假想防卫D. 偶然防卫 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 第 22 题: 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构成A. 非法组织卖血罪B. 故意伤害罪C. 非法组织卖血罪与故意伤害罪D. 医疗事故罪 参考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非法组织卖血罪的转化犯。 刑法第 333 条规定:“非 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 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14、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 他人造成伤害的, 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是刑法对非法 组织卖血罪的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 在非法组织卖血的过程中, 如果对他人造成 伤害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第 23 题:甲男(15 岁)与乙女 (13 岁)在同一所中学上学,二人在参加校文体活动时相识并 成为好友,关系日渐密切。某日二人在公园发生性关系时被发现。据甲交代, 二人还曾在自己家中发生过一次性关系。甲、乙均表示是双方自愿。乙的家长 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经调查二人确属自愿且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甲的行A. 构成奸淫幼女罪B. 构成强奸罪C. 情

15、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D. 构成猥亵儿童罪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 强奸罪与非罪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强奸案件 有关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于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 系,情节轻微、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不认为是犯罪。 在本题中, 15 岁的甲与 13 岁的乙自愿发生性关系, 且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 不构成强 奸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第 24 题: 如果某犯罪案件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被害人也 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但中国对此案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是基于A. 属地管辖原则B .普遍管辖原则C. 保护管辖原则D. 属人管辖原则参考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普遍管辖原则的适用。 刑法第 9 条规定: “对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 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 适用本法。 ”这是我国刑法对普遍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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