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终)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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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一支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学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双师型”教师的定义“双师型”教师指高等学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

2、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第二章 “双师型”教师的分类及认定条件依据教育主管部门对“双师型”教师的定义,结合学院专业发展及师资队伍现状,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级(详见附件一)及专业实践能力、技术应用研发能力,我院将“双师型”教师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第三条 高级“双师型”教师1.取得高校教师(研究、实验)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从事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的高级资格(执业)证书;

3、(3)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工作累计7年以上;(4)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主持过一项(或主要参与过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5)获得与专业相近的副高级职业资格且暂无相对应的正高级职业资格的中级“双师型”教师履职5年,考核合格。2.从行业、企业引进的集团总裁、副总裁、总经理、高级技师,或其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及较高行业知名度的精英,可直接认定为高级“双师型”教师。第四条 中级“双师型”教师1.取得高校教师(研究、实验)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从事本专业工作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

4、(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的副高级资格(执业)证书;(3)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工作累计五年以上;(4)近两年主持过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效果显著,获评省级以上实践教学示范中心;(5)获得与专业相近中级职业资格,且暂无相对应的副高级职业资格的初级“双师型”教师履职3年,且考核合格。2.从行业、企业引进的公司经理、技师,或其他同层次人才可直接认定为中级“双师型”教师。第五条 初级“双师型”教师1.取得高校教师(研究、实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内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 取得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5、或职业资格等级;(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的中级资格(执业)证书;(3) 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工作累计两年以上。2.从行业、企业引进的部门经理、主管、能工巧匠、高级技工,或其他同层次人才可直接认定为初级“双师型”教师。第三章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程序第六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每学期受理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和12月。第七条“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认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双师型”教师资格的教师由本人填写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见附件二),并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2.申请认定的教师所在二级学院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

6、,并汇总本部门所有申请人情况(见附件三),连同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学工作部审核;3.教学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教学工作部备案管理并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第四章 “双师型”教师的职责第八条 “双师型”教师每学年应至少承担两门门专业(实践)课的教学工作(授课累计不少于48学时);第九条“双师型”教师每年还应完成以下其中一项任务:(一)高级“双师型”教师1.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成果被采用,效果较好;2.积极参与行业、企业组织的各类技术研发、研讨会,并将专业最新发展动态、研究成果引用到校内专业建设中,每学年引入3个大型校企深度合作项目。3.指导青年教师

7、开展专业实践或课题申报等工作;4. 主持(或主要参与)专业实践课程开发或教学改革;5. 主持(或主要参与)专业实践基地建设。(二)中级“双师型”教师1.到企业、行业一线工作2个月以上(可累计),熟悉企业生产、管理流程,提升专业实践能力,每学年引入2个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并落实在人才培养工作中。2.每年至少发表1篇(第一作者)应用技术、实践性课程开发、教学改革论文或调查报告等;3.积极开展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工作;4.每学年承担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学生社团等实践教学工作等;5.指导学生参加国家或省组织的职业技能、创新创业、职业规划大赛,取得较好成绩。(三)初级“双师型”教师1.到企业、行业一线工

8、作2个月以上(可累计),积累专业实践经验,每学年引入1个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并落实在人才培养工作中。2.每年至少发表1篇(第一作者)应用技术、实践性课程开发、教学改革论文或调查报告等;3.参与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建设,效果良好;4.每学年承担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学生社团等实践教学工作等;5.指导学生参加国家或省组织的职业技能、创新创业、职业规划大赛,取得较好成绩。第五章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与晋升第十条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一)各院(部)在制定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目标与任务时,要制定年度“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二)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从企、事业单位引进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的

9、高素质“双师型”人才的引进力度;(三)对来自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求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鼓励其取得高校教师系列的中级(或以上)职称;(四)我院各专业课教师通过企业实习、挂职锻炼、合作研发等形式,每年要到工厂、企业或实习(实训)基地参加与专业相近的工作,至少累计两个月时间(一个月按20个工作日计算),并填写专业实践记录表(见附件四);(五)支持和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与专业技术应用研发工作,并将主持(或主要参与)的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成果应用于企业的生产实践之中;(六)学院鼓励专业教师取得与专业相近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凡取得正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学院一次性奖励2000元;取

10、得副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七)学院支持和鼓励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获得相关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学院将逐步实施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持证(专业技能证书)上岗制度;(八)学院鼓励专业教师在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同时兼任其他社会工作。第十一条 “双师型”教师的晋升达到“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或达到高一级“双师型”教师条件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报。第六章 “双师型”教师的考核及待遇第十二条 “双师型”教师的考核“双师型”教师每两年考核一次,一般在6月和12月。届时,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双师型”教师考核表(见附件五)及相关考核材料,二级学院对其资格及教学能力、科研能力

11、、实践能力、指导学生实验和实训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报教学工作部备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双师型”教师资格:1.未履行“双师型”教师工作职责;2.未按期提供考核材料或考核未通过者;4.未按要求进行校外专业实践的;5.不能胜任课程建设改革、实践教学、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的。第十三条 “双师型”教师的待遇1.被认定为 “双师型”教师,并受聘于教学岗位的教师,津贴待遇为:高级“双师型”教师600元/月,中级“双师型”教师400元/月,初级“双师型”教师200元/月;2.鼓励行政系列人员取得与我院开设专业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凡取得正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12、学院一次性奖励2000元;取得副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3.在同等条件下,学院对“双师型”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优、到国内外教育发达的地区考察学习等方面给予倾斜;4.每年优先选派“双师型”教师参加专业、行业的学术会议;5.被取消“双师型”教师资格者,取消相关待遇。第十四条 其他规定1.专业课任课教师3年内须取得初级以上“双师型”教师资格,否则学院将予以低聘、不聘或解聘;2.针对国家有关部门增设或取消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学院将适时对“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进行调整;3.对于教师持有非专业急需的职业资格证书,学院将控制认定人数。每学年末,由教学工作部发布我院“双师型”

13、教师职业资格认定情况;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学工作部。教学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2014年12月12日附件一 我院专业技师职务及职业(执业)资格证等级对应表序号专业或专业群职业资格证名称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认定人数控制(师生比)1各专业高级就业指导师副高级1:10002各专业中级就业指导师中级3各专业心理咨询师(二级)副高级1:10004各专业心理咨询师(三级)中级5计算机技术及相关专业软件设计师中级1:20006计算机技术及相关专业网络工程师中级7新闻类专业高级记者副高级1:20008新闻类专业主任记者中级9工艺美术专业高级工艺,美术师副高级1:200010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中

14、级11法律专业一级律师正高级1:200012法律专业二级律师副高级13法律专业三级律师中级14艺术专业人员一级美术师副高级1:200015艺术专业人员二级美术师中级16广告设计专业二级广告设计师副高级1:200017广告设计专业三级广告设计师中级18室内装饰与设计资深高级室内设计师正高级1:200019室内装饰与设计高级室内设计师副高级20室内装饰与设计室内设计师中级21环境艺术设计高级景观设计师正高级1:200022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师副高级23环境艺术设计助理景观设计师中级24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高级宝玉石检验员副高级1:200025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中级宝玉石检验员中级26学前教育育婴师(二级)副高级暂不控制27学前教育育婴师(三级)中级28学前教育保育员(二级)副高级29学前教育保育员(三级)中级30外语类专业二级口译(笔译)中级暂不限定31新闻、广告设计等高级摄影师副高级1:30003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导游证中级1:300033体育及相关专业国家级教练正高级1:300034体育及相关专业高级主教练副高级35体育及相关专业一级教练中级36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等秘书(二级)副高级1:300037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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