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个人房屋质押借款合同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470136535 上传时间:2023-06-01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实用个人房屋质押借款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实用个人房屋质押借款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实用个人房屋质押借款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实用个人房屋质押借款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实用个人房屋质押借款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实用个人房屋质押借款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用个人房屋质押借款合同(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实用个人房屋质押借款合同本合同缔约人:借款人:地址:电话:身份证号:贷款人:地址:电话:抵押人:地址:电话:身份证号:本合同各缔约人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第一部分借贷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借贷为民间借贷。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须合法使用。第三条 借款金额: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元整(大写:_)。(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四条 借款期限: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实际借款日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相应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并取得他项权证当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第五条 贷款利率、计息和付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百分之,即%;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总额为元整(大写:_)。利息支付(任选一种方式):1、第一期还息于_年_月_日前支付,第二期还息于本合同实际还款日连本偿清。2、每月的日之前支付本月利息元。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_天通知贷款人,并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3、第七条 合同展期:借款人若申请展期还款的,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前_日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第八条 借款人承诺:1、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不用于非法活动;2、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缴付根据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其他款项;3、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4、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之日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融资顾问;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他资料,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资信、借款用途及个人还款能力等情况。第九条 贷款人承诺: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3、对借款人按时发放贷款。4、借款人向贷款

4、人还清本合同规定之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并同时已遵守和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贷款人应约定立即解除抵押物的抵押。第十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_日书面告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2、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的;3、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

5、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4、借款人连续两期未偿还贷款利息,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部分抵押第十一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全面、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独立所有并拥有处分权的位于市区路号单元户,建筑面积_平方米(产权证号:)的合法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物为共同共有的,已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同意。第十二条 抵押价值: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根据房屋现状结合市场价值,抵押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定上述房屋价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_)。第十三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的当日,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抵押登记完成后,他项权证与房地产权证由贷款人领取并保管。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第十五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安全、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第十六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_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

7、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第十七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租或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第十八条 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第十九条 抵押权实现:如借款人不能全面、及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将抵押房产折价实现抵押权;如双方未就上述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

8、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产直接实现抵押权。因发生本合同第十条 第二款 所述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第二十条 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或者变更,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第三部分特别约定第二十二条 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缔约人签字、经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完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所有其

9、他费用清偿完毕并办理抵押登记注销后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第二十三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

10、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的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经济损失;(1)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2)因抵押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3)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4)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的;(5)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3、在办理完抵押登记后,超过_日借款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贷款人款项的,应向贷款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一个月利息额。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的,按上列约定处理:

11、本合同借款期限在_个月或_个月内的,应支付_个月利息,不再承担违约金;借款期限_个月内的,除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外,应承担_天利息的违约金,但实际履行期限不足_个月,应按_个月计息。借款期限_个月以上,除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外,应承担_天利息的违约金,但在最后一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到本合同期满为止,不再承担违约金。5、在本合同期满(指实际还款日)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贷款本金逾期利息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_倍计算。6、本合同期满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应向贷款人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第二十五条 抵押人责任承担:抵押人与借款人对本合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2、第二十六条 费用负担: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以及为实现债权所可能产生的抵押物的估价费、鉴定费、过户费、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贷款人的律师费、拍卖费等费用由借款人、抵押人共同承担。第二十七条 附件效力:合同项下所有与本合同利害关系人签署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共页,借款人、贷款人、房地产抵押登记机构、咨询服务商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借款人与抵押人不属同一人时,抵押人与借款人同意共执一份,由借款人领取并保

13、管)。第三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第三十一条缔约人的意思表示:缔约人对本合同的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借款人:身份证号:抵押人:身份证号:贷款人:身份证号:_年_月_日订立实用个人房屋质押借款合同(二)抵押权人:_地址:_ 邮码:_ 电话: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抵押人:_地址:_ 邮码:_ 电话: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抵押物业地址:_ 邮码:_ 电话:_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第_号第一条 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年_月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年_月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

14、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第二条 释义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第三条 贷款金额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元;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 财务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