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主要污染源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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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施工现场主要污染源的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污染源包括:粉尘、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1.1.1.1 粉尘(扬尘)控制(1)产生粉尘的作业1)切割及打磨金属、木材、石材、瓷片等材料;2)楼板、墙壁孔(洞)作业、刨沟槽作业;3)搬运、使用、倾倒粉质材料;4)室内场地扬尘;5)露天场地、道路风沙、扬尘;6)电焊产生的烟尘等;7)使用玻璃纤维保温时产生尘屑。(2)个人防护操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口罩、工作服、眼镜、耳塞、工作帽、安全帽等。(3)环境保护1)切割及打磨时,应尽可能采用湿式作业。2)操作设备要有防护装置,特别是切割木材、金属等材料时,应有挡板。3)批量材料切割时,应

2、尽可能集中安排在有围蔽的场所进行。4)搬运有关物资时,应文明操作,防止野蛮装卸。5)清理施工垃圾时,禁止抛掷、抛撒。6)室内应经常洒水清扫,保持地面干净。7)室外主干道要作硬化地面处理,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车轮的水槽和沉淀池。1.1.1.2 噪声控制(1)产生噪声的作业1)切割、打磨、打凿、敲打等;2)使用空压机、射钉枪、冲击钻、电钻、风镐等;3)安装或装修以及装嵌时的重力敲打等。(2)个人防护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如耳塞等。(3)环境保护1)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异常噪声产生。2)对噪声源应尽可能进行挡隔,如关闭门窗等。3)合理安排作业工序,尽量避免产生噪声的作业同时在同一区域、场地进

3、行,防止噪声混合。4)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特别注意敏感区域和时段对施工噪声的控制,防止噪声扰民。5)购买设备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符合国家安全、环境要求的设备。1.1.1.3 废水(液)控制(1)产生废水的作业1)机械加工、切割、打磨作业;2)管道清洗作业;3)清洗场地、工具;4)生活污水排放等。(2)环境保护1)机械、机具冷却尽量采用滴水,保持湿润不过量;清洗场地时多用洒水,少用水龙头冲水,以减少废水产生。2)施工废水应经自然沉淀过滤后再排放,生活废水应排入城市下水道。1.1.1.4 废气控制(1)产生废气的作业1)油漆作业;2)墙体涂料作业;3)风、电焊作业;4)其它化学危险品使用;5)柴油发

4、电机发电等。(2)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施工环境的个人防护用品,周围其它作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3)环境保护1)油漆应尽量在固定地点配制;2)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必要时配置通风设备;3)油漆、涂料等物品应使用合格产品。1.1.1.5 固体废弃物控制(1)分类1)按类别分,包括a施工垃圾;b生活垃圾。2)按性质分,包括:a可重复利用的;b可再生利用的;c不可回收的。(2)环境保护1)施工后班组应及时清理场地,分类收集施工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2)生活区应设立垃圾箱,分类收集生活垃圾。3)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处理已收集的固体废弃物。对可重复利用的,可安排在工程项目使用;对可再生类的,可转卖给有经营资格的物资回收公司;对不可回收的,可委托有关环卫部门清运。1.1.1.6 监督、检查(1)项目经理部和工程部应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气物的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记录。(2)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执行不符合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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