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医院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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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 政 管 理 制 度目 录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3二、会议制度5三、请示报告制度7四、卫生工作制度8五、病历管理制度9六、医疗统计制度11七、入、出院工作制度12八、住院处工作制度14九、探视、陪伴制度15十、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16十一、档案管理制度17十二、医院应急管理制度18十三、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9十四、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21十五、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22十六、投诉处理管理制度23十七、医院信息公示制度24十八、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25十九、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26二十、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28二十一、医院院务公开制度30一、医院领导干部

2、深入科室制度 (一)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1、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后勤保障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3、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二)医院领导行政查房1、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

3、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3、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三)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

4、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二、会议制度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全体院级领导、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

5、,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

6、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三、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2、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5、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

7、支报批时;6、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8、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四、卫生工作制度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

8、,定期公布检查结果。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五、病历管理制度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2、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

9、一及永久性的编号。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

10、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六、医疗统计制度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2

11、、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3、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4、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5、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6、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7、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8、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

12、,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9、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系统进行统计工作。七、入、出院工作制度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4、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

13、途中要保障其安全5、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部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9、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10、病情不宜

14、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八、住院处工作制度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2、病员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部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3、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

15、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5、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7、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九、探视、陪伴制度1、探视和陪伴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2、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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