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1秋《中国法制史》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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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中师范大学21秋中国法制史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1. 某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刑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周某以无钱为由拒不缴纳罚金。刑满释放后第3某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刑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周某以无钱为由拒不缴纳罚金。刑满释放后第3年,周某准备结婚,购买29寸彩电一台及冰箱一台。法院得知上述情况后派法警强行将彩电和冰箱扣押。请问应如何看待法院的行为?( )A.欠妥当B.虽然欠妥当但却是合法的C.并无不妥,是完全合法的D.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答案:C2. 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动产的租赁关系应适用( )。 A动产所在地法 B承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C出租人营业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动产的租赁关系应适

2、用()。A动产所在地法B承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C出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D承租人住所地法C3. 讨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各个种类,并用案例加以说明。讨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各个种类,并用案例加以说明。答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开始或者终止取决于将来不确定事实的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种类如下:(1)按照条件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起的作用不同,可以分为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甲乙约定,乙考上重点大学,则甲赠与乙金表一块。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3、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如甲乙约定,甲之子回国时,甲与乙的租赁合同终止。(2)按照某种客观事实的发生或者不发生为标准,可以分为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否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如甲乙约定,如果明日下雨,甲赠与乙一把雨伞。附否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不发生某种事实为其条件。如甲乙约定,如果明日不下雨,甲将自己的雨伞赠与乙。(3)根据条件的成就是否受当事人意思的左右,可以分为附随意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偶成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混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随意条件是指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可决定其成

4、就与否的条件。如甲乙约定,如果乙去美国留学,甲则赠与乙2万元。偶成条件是指条件成就与否与当事人的意思无关,而是取决于其他事实。如明日下雪,则赠与你一件羽绒服。混合条件是指条件成就与否取决于当事人以及第三人的意愿的。如若与某女结婚,就赠与房屋。4. 春秋末期,反对郑国“铸刑书于鼎”者是( )。A.邓析B.孔子C.叔向D.荀寅参考答案:C5. 晋国铸刑鼎时,积极反对的人是驷颛。(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6. 楚国在楚文王和楚庄王时两次制定法律,分别称作( )。A.仆区法B.刑书C.茆门之法D.竹刑参考答案:AC7. 属于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种类有( )A.行政处罚案件B.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5、C.选民资格案件D.认为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的案件E.行政合同纠纷案件参考答案:ABE8. 明代的中央决策机构称( )A.中书省B.门下省C.枢密院D.内阁参考答案:D9. 唐律中大致相当于现今刑法总则篇的是( )。A.名例B.刑名C.法例D.具律参考答案:C10.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可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可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参考答案(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撤诉,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

6、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4)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11.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减少。(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减少。()错误12. 第一次将儒家的“服制”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 )。A.晋律B.北齐律C.唐律D.魏律参考答案:A13. 法律调整过程的三阶段不包括?A、法律规范开始生效阶段B、产生法律关系阶段C、法律关系产生之前的法律调整过程的三阶段不包括?A、法律规范开始生效阶段B、产生法律关系阶段C、法律关系产生之前的阶段D、主体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阶段正确答案

7、:C14. 某酒店在接受某县卫生防疫站检查时,被发现灶房使用的餐具没有消毒,冰箱内食品生熟不分,受到停业整顿1天、罚某酒店在接受某县卫生防疫站检查时,被发现灶房使用的餐具没有消毒,冰箱内食品生熟不分,受到停业整顿1天、罚款200元的处罚。酒楼经理后来才得知此事,就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核实案情,依法撤销处罚决定。人民法院调查后得知,该县卫生防疫站在检查、处罚时没有现场记录、没有在场证人签字,处罚的唯一证据是值班员在处罚通知书上的签字。法院向当时在场的服务员、师傅调查时,他们都否认防疫站认定的事实。法院因此撤销了防疫站的处罚决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A酒店的服务员、师

8、傅可以作为证人B处罚时的现场记录、证人签字不是法定处罚程序,不能作为撤销处罚的原因C县防疫站不是行政机关,原告应以防疫站所属的卫生局为被告起诉D人民法院撤销防疫站处罚决定的法定理由应是处罚违反法定程序AD行政处罚法第36条规定,除该法第33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第3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9、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本题中,县卫生防疫站没有现场记录、没有在场证人签字,处罚的唯一依据是值班员在处罚通知书上的签字,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36、37条关于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因此行政处罚不成立。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由此,B项不正确,D项正确。至于A项,酒店的服务员、师傅都可以作为卫生防疫站违法法定处罚程序的证人,因此是正确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县卫生防疫站是法律授权的从事食品卫生监督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故c项不正确。15. 汉朝的起诉称为( )。A.告诉B.告劾C.举劾D.弹劾参考答案:

10、B16. 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当事人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租赁物归( )所有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当事人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租赁物归()所有。A出租人B承租人C出卖人D出租人和出卖人共有A根据合同法第250条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17. 西周的土地法律上属于( )A.周王所有B.周室家族所有C.全体贵族所有D.全体国民所有参考答案:A18. 下列刑罚中,哪一个属于是秦代的经济刑:( )

11、A.城旦舂B.耐C.赀D.收参考答案:C19. 遗赠扶养协议( )。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遗赠扶养协议()。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B是身份合同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D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20. 海事诉讼与一般的民事诉讼相比较,( )。 A相当于中级法院的海事法院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的海事案件海事诉讼与一般的民事诉讼相比较,()。A相当于中级法院的海事法院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的海事案件B更需要有相应海事专业知识的人参与C国内海事诉讼与涉外海事诉

12、讼适用统一的规定D当事人享有更充分的地域管辖选择权ABCD21. 试论经济法制定与经济法实施的关系。试论经济法制定与经济法实施的关系。第一,经济法的制定是经济法实施的前提。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了经济立法,在规范市场主体、健全市场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但是,这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其主要表现是:有不少急需的经济法律、法规尚未制定出来;相当一部分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需要抓紧修改完善;有许多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虽很重要,但层次低,权威性差,这就给经济法的实施造成很大困难。过去,经济法的实施

13、之所以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制定经济法时没有充分考虑其实施成本的高低和实施效果的好坏。例如:有些规定不适应新的情况,不符合实际需要;有些规定太笼统,不配套,可操作性差;有些规定互不一致,相互抵触,使人无所适从;有些规定法律后果不明确,或者执法机关及其职责不明确,或者执法机关不执法的后果不明确;等等。因此,在我们强调经济法实施的时候,必须同时强调提高立法质量。 第二,制定经济法是为了实施经济法。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法的实施更为重要。只有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保证经济法的实施,发挥经济法的作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推动国民经济的

14、发展。如果制定了经济法而不能实施,即使经济法制定得再好也毫无意义。总的来说,我国经济法实施的成绩是主要的,是主流,必须肯定。但是目前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不少法律、法规包括经济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切实贯彻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相当严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犯法、违法办案等恶劣行为也屡有发生。这种状况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败坏了国家的声誉,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第三,今后,一方面要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把经济立法放在重要位置,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在法律制定后,如何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已经成为我国法制建设的关键环节。随着人们对于法律实施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随着法律实施的力度逐步加大,经济法实施的状况必将日趋改善。 22. 律师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范围可以概括为( )A.代为办理各种无争议的法律事务B.代为调解或处理已经发生纠纷的非诉讼法律事务C.代办单项法律行为D.接受委托,进行见证活动E.代理参加仲裁参考答案:ABCDE23.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情形包括( )。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情形包括()。A假借订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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