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调研报告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470053065 上传时间:2022-07-14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0.0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征信调研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征信调研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征信调研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征信调研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征信调研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征信调研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征信调研报告(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征信调研报告征信调研报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具有语言 陈述性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征 信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征信调研报告1 诚信是一切经济交往和国际交往中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也是现代精 神文明的重要标志。诚实守信是一个社会最为宝贵的无形资产,也是 现代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基石。加快完善农村征信体系,推进农村诚 信建设,对于创建文明守信的和谐农村,扩大农村信贷投入,实现 “海西”整体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当前农民信用意识比较低,农村的信用环境比较差,征信体系不健全,不利于金融机构对农村的 信贷投入。一

2、、当前农村征信体系状况当前农村征信体系状况是:以 *县为例, 辖区内真正开展个人信 用评级的机构没有一家。农村征信业务主要分为二类,一是人民银行 建立的个人征信系统;二是农村信用社建立的信用农户评审机制。(一)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由人民银行总行组建的个人征 信系统主要收集有贷款的 *县农户个人基本信息、贷款信息和信用卡 信息1.2万个。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 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贷款信息包括 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担保 信息等。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信贷领 域以外的信用信息。(二

3、)农村信用社建立的农户信用评审机制。一是信用农户的核 定。*县农村信用社在乡镇、村干部的协助下,对辖区的农户开展资 信状况调查,根据资信评定标准进行评估,核定“信用户”,确定授 信额度,发放信用证。全县共核定“信用户”2800 户,发放贷款4100 万元。二是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在农户填好农户信用等级评定 表后,由*县农信社逐户建立农户基本经济档案,然后根据资信评 定标准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核定授信额度。信用等级共分为“优秀”、 “较好”和“一般”三个等级,“优秀”等级的每三年评审一次, “较好” 等级的每二年评审一次。评为“一般”等级的农户不给予贷 款或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4、农村信用缺失。当前,通过开展“信用村”活动,农村的 信用环境虽有了一定的改善。但农村、农民对征信体系知之甚少,农 民信用意识比较低,农村的信用环境比较差,仍存在一些问题,视金 融部门贷款为“唐僧肉”,抱着能借则借,能逃则逃,能废则废的态 度,制约了金融机构对农村的信贷投入,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二)农户可用的信用档案资料匮乏。一是只有少部分的农民建 立了信用档案。多数农民因未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业务,而没有在人 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全县农村劳动力约8.6万人,在 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约1.2 万人,占比为13.95%。 二是个人征信系统中的农民信用信息不全面。目前,个

5、人征信系统中, 能查询到的个人信用信息只有基本信息和银行信息,缺乏非银行信息。 三是人行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未完全建立。由于人行的农户信用信息 档案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建立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较少。到目前为 止,人行*县支行所建立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 223 户,已建立农户信 用电子化档案只有45 户,且尚不能对外提供农户信息。四是农信社只 建立部分农户经济档案。当前,在 *县农信社建立的农户经济档案约 1.1 万户,只占全县 3.5 万户的 31.43%。且这部分农户经济档案只用 于农信社内部,不对外共享。(三)非银行信息采集难。当前,与人行 *县支行建立信用信息 共享机制的非银行机构只有法院、技

6、监局、环保局三家,也只有三家 机构为人行征信部门提供信用信息,但信息量很小,采集的信用信息 不全面。其他多数的权力机构由于尚未与人行 *县支行建立信息共享 机制,且这些权力机构所掌握的大量信用信息有的对外封闭,有的对 外共享时机尚未成熟,难以成为人行的征信信息。总体上,人行征信 部门所能采集的非银行信息量很少且有限,难度很大。(四)个人征信系统的失信约束功能发挥受到制约。人行建立了 个人征信系统以后,虽收集了大量的个人信用信息,为银行业金融机 构的信贷活动提供了方便,起到了约束信贷失信行为。但其约束功能 的发挥却受到以下方面的制约:一是受制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提供的 基本信息、银行信息的及时性和

7、准确性;二是受制于人民银行非银行 信息的采集量低;三是受制于信用产品的开发与运用范围单一。个人 征信系统失信约束功能的发挥受到制约,不利于农村的诚信建设。三、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一)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而加快立法。信用体系建设需要相应 法律的保驾护航,如信用信息的征集、信息共享、信用信息的 查询和 使用。制订与建设征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是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 紧迫任务,也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紧迫任务。只有通过立法,才能 为征信系统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为金融机构和个人提供伸张正义、惩 罚失信者的法律保障;才能达到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提 高失信成本,保护债权人、守信者;才能打击失信方

8、的信用规则,保 护经济行为主体的正当权益。(二)深入农村开展征信宣传。政府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征信宣传 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的信用意识。一是组织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如散 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征信灯迷竞猜、开展巡回演出、办宣传 栏、开座谈会等;二是建立村级征信宣传站,开展经常性宣传,让征 信知识在农村持久地、广泛地传播。通过宣传,让农村经济实体、农 民了解更多的征信知识,提高信用意识,明白信用记录对其事业、融 资的影响,珍惜信用记录,懂得信用财富积累。(三)完善农民信用信息档案。目前,个人征信系统中农民信用 档案信息不够全面,农户信用档案建设滞后,农户信用信息比较匮乏, 影响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最终

9、阻碍了农民的信贷投入。所以,为推进 农村诚信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建议如下:一是加强与当地政 府及其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当地政府及其部门的支持,加快非银 行信息采集,尽快完善农民个人的信用信息;二是农联社应积极配合 人行开展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建立; 三是人行应加强向个人征信系统提供基本信息和银行信息的金融机构 的监管,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四)建立信用守信失信奖惩机制。不少农民个人的信用意识较 差,还贷意愿低下,视金融部门贷款为“唐僧肉”,抱着能借则借, 能逃则逃,能废则废的态度。所以有必要实施奖惩机制,如对信用守 信者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等奖励,对失

10、信者给予相应的打击甚至法律 制裁等处罚。(五)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目前,农村信用评价多为农信社 的“信用户”评选活动、“优秀”等三个信用等级的评定,其他的信 用评价没有涉足农村。建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信息 资源,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农村信用评价机 构,完善农村信用评价机制、体系和方法,为金融机构业务加大农民 信贷投入提供重要的依据。征信调研报告2信贷征信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含量高,且具有 超前性与挑战性的一项系统工程,信贷征信建设具有广阔的社会性。 近日,我们对晋中市辖内20xx年110月银行业金融机构以银行信贷 登记咨询系统为载体的信贷征信体

11、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中还存 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征信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应引起重视。一、当前辖内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失 征信体系建设涉及到政府、银行、企业、个人信息及相关活动记 录,征信法规的缺失对征信活动的顺利开展将产生一定影响。目前, 征信体系建设的唯一依据是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性的征信法规尚未出台,使得征信业无规可循。由于征信机构缺 乏权威性及相应法律地位,导致信用数据征集困难。而且,经过 5 年 的实践检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还不够健全,亟待完善:一是办法中的罚则规定不够细致,执

12、行过程中容易引起争议。 如罚则中只规定了对商业银行违规现象的处罚额度,而未考虑违规数 量的因素;对于存在多种违规现象的金融机构能否并罚没有明确规定; 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错误信息的登记上报与“登记上报虚假信息”没有 明确的区分标准;对不参加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金融机构仅给予1 至 3 万元处罚起不到强制其参与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作用;对使 用代理服务器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其迟报责任在上下级行之间未做 明确的界定等。二是对借款人不具备强有力的约束手段。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是一个数据实时更新的系统,而办法中缺乏制约借款人基本概况 信息更新的有效手段。如当借款的要素信息发生变更时,借款人应及 时到

13、人民银行进行变更处理,但是对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借款人, 办法中未规定应如何处理。贷款卡管理实行集中年审制度,当借 款人不参与年审或年审不合格时,办法中规定可对借款人的贷款 卡给予暂停,暂停期间金融机构不能给借款人办理信贷业务,但同时 又规定借款人可申请贷款卡解停并未对解停手续及时间给予任何限制, 如果借款人补办年审合格后即给予解停,则借款人可按自己的实际需 要随时办理年补,集中年审制度将名存实亡。三是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如,没有明确规 定除了宣告破产、解散、依法被撤销外,对于借款人的哪些“严重违 反本办法的行为”可以注销贷款卡,也没有具体规定贷款卡注销暂停 的时间及解停的标准。

14、同时,征信体系中信用信息来源主要是各金融 机构,且大多信息是在客户不知晓的情况下采集的,极易触及商业秘 密和个人隐私,影响了征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金融机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由于一些基层金融机构对征信体系建设认识不足,在贷款时对企 业有无贷款卡不予强调,致使借款人对办理贷款卡或年审贷款卡认识 不到位,积极性不高,观念淡薄,不少企业在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贷 款时才想起到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或年审贷款卡,而且,部分金融机 构没有建立工作流程及贷款查询制度,也没有对与其发生信贷业务的 企业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贷款卡状态及资信情况,从而出 现了个别金融机构向持无效卡或无贷款卡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的

15、现象。 如,在检查中发现,所查金融机构共发生无效卡放贷 109 笔,金额 1.82 亿元。还有个别金融机构没有按照企业的原始凭证进行录入,所 录贷款收回、发放的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存在错录、并笔录入企业 贷款的情况。3、网络建设不完善,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一是各机构的信息平台之间缺乏兼容功能的转换接口程序。银行 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从一开始就建立在各金融机构自成体系的“小系统” 的基础上,各机构的信息平台之间缺乏兼容功能的转换接口程序,相 关数据主要靠手工采集,需要各金融机构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而且 极易形成迟报、漏报的现象。而办法作为约束各金融机构规范操 作的配套措施,虽然规定了不少处罚条款,如

16、对于迟报、漏报等现象, 人民银行可依据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责 令改正,处以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但由于系统网络本身的缺陷, 导致各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许多都是共性的,人民银行无法按办法 规定进行严厉制裁,只能象征性进行处罚。而且,目前各金融机构中 只有城乡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使用人民银行统一开发的程序版本, 其余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是使用各自开发的程序版本, 给系统的统一升级和日常管理造成诸多困难。二是系统上报的网络不畅通。基层人民银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常常因数据传输接口出现故障,企业在办理贷款卡时所录入的数据和 资料不能及时写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的数据库中,使得人民银行上下 级系统数据库所记录的信息不一致,其他金融机构查询、下载企业资 信信息和贷款卡信息缺乏了时效性,造成所查询到的企业资信信息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