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470050554 上传时间:2023-09-15 格式:DOC 页数:56 大小:27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56页
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56页
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56页
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56页
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5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鹤峰县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鹤峰县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 录第一章 总 论4一、项目概况4二、编制依据14三、项目研究范围15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6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17一、项目建设背景17二、项目建设必要性17第三章 场址选择与建设条件20一、场址现状20二、建设条件20三、场址结论24第四章 建设规模和工程方案25一、建设规模25二、建筑设计原则25三、工程方案26第五章 节能节水30一、节能措施及能耗指标分析30二、水耗指标分析30第六章 环境影响评价32一、项目场址环境现状32二、环境保护措施32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34一、

2、劳动安全34二、疾病防治和卫生保健措施35三、消防36第八章 项目组织管理、实施进度37一、项目组织管理37二、项目实施管理37三、项目实施进度38第九章 项目招标方案40一、招标规范40二、招标范围40三、建设项目概况41四、招标组织形式41五、招标工作流程41六、招标方式42第十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43一、投资估算43二、资金筹措45第十一章社会评价46一、社会影响分析46二、互适性分析47三、社会风险分析47第十二章 结论与建议48一、结论48二、建议48附件:1、鹤峰县发改局关于同意鹤峰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鹤发改审批20131号)2、鹤峰县人民政府领导关于鹤峰

3、县森林公安局关于请求解决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用地的报告的批示(县政府办公室请示、报告处理单2013272号)3、鹤峰县林业新区A、B宗地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4、鹤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县森林公安局专项编制的批复(鹤机编发20115号)I 第一章 总 论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鹤峰县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建设(二)项目承办单位鹤峰县森林公安局(三)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卞岽连,联系人:黄俊杰,手机号码:XXXXXXXXXXXXX。(四)项目承办单位简介鹤峰县森林公安局始建于1987年3月,前身为鹤峰县公安局森林保卫科,为公安局内设机构。1989年,森林保卫科更名为“鹤峰县公安局林业公安科

4、”。1997年1月,成立鹤峰县公安局林业分局。2002年10月,更名为“鹤峰县森林公安分局”,同时挂“鹤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2009年3月,更名为“鹤峰县森林公安局”,正式过渡为中央政法编制,机构列入鹤峰县公安局序列,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单位,实行林业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行政上由县林业局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县公安局的指导。目前,鹤峰县森林公安局内设“三股一队”(即综合股、法制股、治安消防股、刑侦队),在容美镇千米大街县林业局办公楼内办公,下设走马、太平、下坪三个森林派出所。根据鹤机编发20115号文件编制人员62人,其中机关46人,太平所5人,下坪所5人,走马所6人。与县林业局

5、共用办公用房4,警用车辆9台,电脑等办公自动化设备45台(套)。鹤峰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公安部门以及森林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社会经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大局,以捍卫森林生态安全和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天职,以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为重点,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争先创优活动,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为保护生态安全、维护稳定的林区秩序作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全

6、县森林公安机关的基础设施和办公、办案条件明显改善,队伍整体素质、社会形象和政治、经济待遇大幅度提高。县局和太平、下坪、走马森林派出所曾多次被评为全县林业系统先进单位,张国政等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州优秀森林公安民警、全州“十佳”森林公安民警、全县党务先进工作者、全县政法及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县森林公安局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局党支部被评为全县政法战线基层先进党组织,局机关综合档案室顺利通过省二级达标验收,太平森林派出所被评为全省优秀派出所。森林公安机关岗位工作职责1、森林公安局及各所、队、股主要职责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林业、公安工作的方

7、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结合全县林区治安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同时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动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和对策;负责受理、侦办全县林区发生的盗伐、滥伐、森林火灾、野生动植物保护、非法征占林地、毁林开垦(采矿、烧炭)等重特大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林业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抓好“三基”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基层派出所的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和队伍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森林公安派出所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负责受理和查处辖区内的盗伐

8、、滥伐、无证运输、森林火灾、非法征占林地、毁林开垦(采矿、烧炭)、走私倒卖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各类一般林业刑事案件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积极构建辖区内的治安防控体系,包括耳目建设、阵地控制、重点人口管理等,加强林区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案情线索和发展动态;抓好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等级达标、信访接待、计划财务、内务管理、宣传报导、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各类森林案件和信息;与辖区内各林站、林场、木材检查站搞好配合,抓好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点抓好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木材加工厂等涉林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维护

9、林区的生态安全和治安环境,同时积极参与地方公安机关组织的重大事项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公共财产管理,搞好公共财产登记、发放和保管;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森林公安局刑侦队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涉林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涉外案件、跨区域案件、团伙作案的侦破;负责森林公安刑侦技术工作,拟定刑侦工作计划;受理上级交办的督办案件、投诉案件和信访涉及的案件,负责领导批示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掌握全县涉林重特大刑事犯罪发案情况,分析研究刑事犯罪形势及规律,制定相应对策及措施;统计上报森林刑事案件情况;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森林公安局综合股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搞好文秘

10、、档案、财务、政工、人事、信访、接待、宣传、保密、文明创建、考勤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协调各所、股、队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公安“三基”建设,抓好装备等后勤供应与管理;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和警籍管理,指导民警立功受奖、警衔申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机关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应的规定、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创建、目标考核、等级达标等工作,抓好森林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负责公共财产管理,搞好公共财产登记、发放和保管;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森林公安局法制股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森林公安

11、机关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林业执法工作各类案件进行审核、审查、监督和指导,参与重大林业刑事、治安、行政案件的处理和审核把关;负责本级森林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法制方面的日常工作,拟定森林公安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措施和办法;参与重大行政复议、复核、诉讼工作,对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依法审查、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决定;收集、整理、掌握、检查督办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情况,研究和规范办案程序;负责各类林业案件管理,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搞好基层派出所等级评定及执法质量目标考评工作,年终组织刑侦队和治安消防股分别

12、对全县林业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达标考核,负责落实执法责任制及其责任追究;抓好刑侦队、派出所的卷宗规范化管理,建立民警执法档案,实行个案测评;负责全县森林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森林公安局治安消防股主要职责:负责林区治安管理的日常工作,分析掌握林区治安动态和规律,及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协助县护林防火办公室抓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和检查督办,监督、查处各类森林火灾案件;负责森林火灾案件来信来访,参与界定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负责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指导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实行森林消防监管;负责森林火灾各种物资装备的储备、管理、调拨和检修,拟定森

13、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案件的指导、检查督办和查处,抓好林区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维护林区治安环境;负责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案件查处工作,加强对全县木材加工厂等涉林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各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厂等涉林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负责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制定本地区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组织评比、考核,杜绝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2、主要岗位工作职责局长职责: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计划、财务、宣传,分管综合股。组织制定本局中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机关内部管理,开展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

14、情况;组织制定财务预算方案,搞好后勤保障;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形象,增强凝聚力与战斗力;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政委职责: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主管思想政治教育和队伍建设,负责党务、政工、人事、纪检、监察、信访、老干、治安、消防、文明创建、警务督察、“三基”建设等工作,分管治安消防股,联系下坪森林公安派出所。抓好民警思想政治教育和队伍建设,组织民警的各种学习和培训,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党组织工作,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抓好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全年不出现无计划生育和重大治安事件发生;抓好网络信息化建

15、设,负责信息、保密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副局长职责:主管刑侦、法制工作,分管行侦队、法制股,联系走马、太平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案件审查把关,监督、指导林业执法工作,协助政委抓好治安、消防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派出所所长职责: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抓好本所的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制定本所中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民警定期研究辖区内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特点及森林防火网络体系建设,制定对策,夯实基层基础业务工作;搞好内外各个方面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维护内部团结,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依法办案,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客观全面地收集、审查证据,防止出现冤假错案或造成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情况发生;完成局制定的各种工作责任考核目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派出所指导员职责:协助所长抓好全面工作,主抓民警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党务、政工、信访等工作,健全支部组织生活;抓好民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安排落实民警教育培训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所内民警的生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