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操作指南(含量化评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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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衡阳市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 评聘工作操作指南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编2014年7月30日目 录1.2014年度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若干问题的说明(3)2.2014年度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及送审程序的说明(13)3.衡阳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方案(试行稿)(22)4.衡阳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自评计分及学校审核计分表 (30)5.衡阳市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教学能力考评卡(34)6衡阳市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教学能力考评评分表(35)7.衡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诚信双承诺书(事业单位)(36)8.衡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评审申报人员诚信双承诺书(人事代理)(37)9.衡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人选公示(38)10.衡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39)附 32014年度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若干问题的说明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规定,就我市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若干问题予以说明。一、关于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与岗位设置相结合的问题2014年度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原则上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空缺岗位(专业)差额申报,已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的单位方可进行职称申报。申报工作分职称评审职数申报审

3、核和材料申报两个阶段进行。1、各学校(二级机构)要根据本单位的空缺情况,结合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在岗位空缺数内申报本单位职称评审职数。2、已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无空岗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学校(二级机构)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现在岗在聘2015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按“退多补少”的原则推荐,向市职改办提交专项报告,经省、市职改办审核批准后予以申报。3、各单位根据省职改办审批的年度职称评审职数,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在符合本岗位(专业)条件的人员中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差额推荐申报。4、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无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

4、均由所在单位申报职称,并占本单位评审职数,不得通过其他单位或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报。5、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应先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后方可申报。申报时须提供由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和教育行政部门签署的审核意见。二、关于民办中小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1、经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民办中小学校,根据其由教育主管部门所批准的办学层次,选用相应的教师职务系列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一办学单位只能选用一

5、个教师职务系列作为主系列。2、民办中小学校教师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应先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后方可申报。3、民办中小学校教师申报高、中级职务者,须由市、县区人社部门提供人事档案代理证明材料、该校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承诺书。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人员的评审条件及材料按本操作指南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关于城镇中小学教师援藏援疆、“三区”支教、农村学校任教经历与职称评审挂钩的问题1、援藏援疆期满且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应职称基本参评条件的教师,在学校有空岗的前提下,应优先推荐参评。

6、2、凡属于城镇中小学的教师参评中、高级教师职务时应具有农村学校任(支)教服务经历,服务时间不少于1年。对原已有在农村学校或相对偏远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者,需提供其人事档案中能证明其经历的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室专用章);对原不具有在农村学校和相对偏远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者,均需按照衡教职改字200601号、衡教字200707号、衡教字200810号、11号、衡教通200821号、衡教通200917号、衡教通201108号、衡教通201216号、衡教通2013236号文件以及衡阳市教育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为其提供支教机会,确保其具有1年以上的支教经历,并要求填写好衡阳

7、市城镇中小学教师在农村学校或相对偏远学校支教经历情况登记表或衡阳市“三区”教师支教经历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支教经历表),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查。(县市区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集中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查)四、关于任职资格评审中时间界限的问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涉及到学历、年龄等时间问题的,均计算到申报年度之上年底止(2014年度申报评审时,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止);任现职以来的成果、业绩、专著、论文等,可计算到申报之日止;岗位职数计算到2014年6月30日;任职资历计算到申报当年年底止(2014年申报评审的,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止)。五、关于教师资格证书的使用

8、问题凡申报各级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都必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六、关于学历问题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须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全日制学历与非全日制学历一视同仁)。规定学历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中专院校规定的学制,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所获得的学历(除另有规定外)。各种进修、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能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未经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并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各高等院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毕业或结业证书,不能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有所申报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规定学历。中小学教师申报评

9、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任职资格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接受省、部级教育培训机构6个月以上时间的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继续教育证书。中小学教师申报各级职务,对其学历的具体要求是:、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申报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与申报学科对口或相近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中(含初级职业学校)教师: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对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备对口专业大学专科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报中

10、、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对口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具有中师(幼师)毕业及以上学历。“文革”前入学的高中毕业生可视为具有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合格学历。七、关于“任职资历”的问题凡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达到担任下一级职务任职年限的要求(破格者除外)。2014年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各级职务对“任职资历”的具体要求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应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年(2009年12月31日以前任中级职务,以下类推);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应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含其他系列助理级职务)满年;申报中学二级教师,

11、应任中学三级教师职务(含其他系列员级职务)满年;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应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含其他系列助理级职务)满年;申报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应任小学二级教师职务(含其他系列员级职务)满年。八、关于对考核结论要求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任现职以来每年的年度考核结论须为“合格”以上。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1年考核结论为“优秀”。九、关于论文要求的问题(一)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应提交的论文、著作、经验总结、教学心得等,应当与参评学科专业知识、班主任工作或所在管理岗位相关。申

12、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研究、学校管理研究、实验实习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开发、培养和指导教师等方面代表本人能力和水平的经验总结、论文、著作。其中,教研人员(含电化教育研究和实验教学研究)和35岁以下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在省级刊物发表或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评上一等奖以上等级);教学人员参评的,应在学校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申报中级职务的人员应提交经验总结或论文,教研人员要求在其上一级刊物发表或上一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教学人员,不限公开发表。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教研人员,在本级发表的论文不予计分。(二)论文按下列原则规范1、级

13、别的区分:正式发表的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国家级”是指全国性报纸、期刊,即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会刊发表的专业论文。“省级”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报纸、期刊与本科院校学报。论文篇幅要求在1500字以上。2、国家社会科学研讨会入选论文、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获奖论文,需提供已批复的该项目或该立项课题文件复印件。3、省级专业学会,是经省一级学会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省级学会。获省社科一级学会、

14、省自然科研与教育学会二级学会的年会一、二等奖论文可作为参评论文,但需提供该年会入选论文和获奖论文目录,并经学会主管部门鉴证、加盖公章。学会年会每年获奖论文一、二等奖比例应控制在入选论文的30%以内。4、下述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论文。(1)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2)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的论文。(3)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4)新闻报道、译文、译著、文摘、文献综述、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复习资料、习题集(库)等。(5)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以及省

15、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1997年9月30日联合下发的湘办发199734号文件中明确的只用于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5、地市级论文,可参照上述1-4所列的基本精神掌握。十、关于量化推荐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推荐的问题申报晋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都应依据岗位设置,贯彻规范设岗、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核准有岗位职数的单位必须通过量化评分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限高级)推荐参评人选。具体程序是:各单位成立考评小组(教师代表占30%以上),根据衡阳市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做好量化推荐工作,并制订经教代会通过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职改办审核同意(县市区各学校报县市区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公布上级下达的岗位职数和本单位岗位职数余缺情况;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公开述职、自我评价,按不低于1:2比例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根据岗位职数和学校考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并张榜公布;按学校量化评价记分(占总分80%)及教学能力测试结果记分(占总分20%),公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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