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470045428 上传时间:2023-01-27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107.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要点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房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要点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房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要点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房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要点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房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要点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房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要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要点(3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6.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要点6.1 地基基础工程6.1.1基础处理试验段或试桩资料对照设计文件现场检查,抽查试验段或试桩方案及审批资料、监理签认资料、施工记录,试 验及检测报告,现场检查。(1)地基加固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验段或试桩施工,论证设定的施工参数及加固效 果。为验证加固效果所进行的载荷试验,其施加载荷应不低于设计载荷的2倍。(地基规范第 4.1.4 条)(2)试验段长度或试桩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6.1.2地基施工对照设计文件现场检查,实测,抽查施工资质、施工方案、试验报告、施工与监理记录、验 槽记录、质量检查验收记录。(1)检查施工单位具备的专业资质,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

2、验制度。(地基规范 第3.0.2条)(2)基础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试验段参数进行。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应 具备下述资料:(地基规范第4.1.1条)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临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类型、分布及结构质量情况。 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需达到的标准,检验手段。(3)砂、石子、水泥、钢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地基规范第4.1.2条)(4)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 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地基规范第4.1.5 条)(5)

3、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 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 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 少于3处。(地基规范第4.1.6条)(6)复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 碎石桩及夯实水泥土桩至少应抽查20%。(地基规范第4.1.7条)6.1.3桩基础施工对照设计文件现场检查,实测,抽查单桩承载力及桩身质量检验报告、试验报告、施工与监 理记录、验槽记录、质量检查验收记录。(1)打(压)入桩(

4、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 6.1.3-1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 (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 垂线间夹角。(地基规范第5.1.3条)表6.1.3-1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序号项目允许偏差1盖有基础梁的桩:(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100+0.01H150+0.01H2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1003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1/2桩径或边长4桩数大于16根桩基的桩(1)最外边的桩(2)中间桩1/3桩径或边长1/2桩径或边长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2)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

5、合表6.1.3-2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 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相关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 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地基规范第5.1.4条)表6.1.3-2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mm)序号成孔方法桩径允许偏差(mm)垂直度 允许偏 差(%)桩位允许偏差13根、单排桩基垂直 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 础的边桩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 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1泥浆护壁 灌注桩DW1000mm501D/6,且不大于100D/4,且不大于150D1000mm50100+0.01H150+0.01H2套管成孔 灌注桩D

6、W500mm-20170150D500mm1001503干成孔灌注桩-201701504人工挖孔 桩混凝土护壁+500.5501505钢套管护壁+501100200注: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2. 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3. 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3)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 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 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地基规范第5.1.5条)(4)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

7、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 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 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地基规范第5.1.6条)6.1.4基坑工程施工对照设计文件现场检查量测、检测,抽查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试验报告,施工与监理 记录、验槽记录、质量检查验收记录。(1)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 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

8、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地 基规范第7.1.2条-1)(2)降水与排水是配合基坑开挖的安全措施,施工前应有降水与排水设计。当在基坑外降水 时,应有降水范围的估算,对重要建筑物或公共设施在降水过程中应监测。(地基规范第7.8.1 条)(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 挖,严禁超挖”的“十六字原则”。(地基规范第7.1.3条)(4)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地基规范 第7.1.5条)(5)地下连续墙施工中应检查成槽的垂直度、槽底的淤积物厚度、泥浆比重、钢筋笼尺寸、 浇注导管位置、混凝土上升速度、浇注

9、面标高、地下墙连接面的清洗程度、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 锁口管或接头箱的拔出时间及速度等。(地基规范第7.6.7条)(6)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6.1.4-1的规定执行。(地基规范第7.1.7 条)表6.1.4-1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基坑类别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围护结构墙顶最大位移 监控值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一级基坑353二级基坑686三级基坑81010注:1.符合下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m;监控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

10、坑;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2.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基坑。3. 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4. 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别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7)排桩墙支护的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支护,每一道支撑施工应确保基坑变形在设计要求的 控制范围内。(地基规范第7.2.3条)(8)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应按表6.1.4-2的规定执行。(基坑规范GB50497-20098.0.3 和 8.0.4)因围护墙施工、基坑开挖以及降水引起的基坑内外地层位移应按下列条件控制:1不得导致基坑的失稳;2不得影响地下结构的尺寸、形状和地下工程

11、的正常施工;3对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引起的变形不得超过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4不得影响周边道路、地下管线等正常使用;5满足特殊环境的技术要求。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应根据监测项目、支护结构的特点和基坑等级确定,见表 6.1.4-2。表6.1.4-2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序号监测项 目支护结构类 型基坑类别一级二级三级累计卜值变化速率/mm/d累计值变化速率/mm/d累计值变化速率/mm/d绝对值/mm相对基 坑深度 (h)控制 值绝对值/mm相对基坑 深度(h)控 制值绝对值/mm相对基坑 深度(h )控 制值1墙(坡) 顶水平 位移放坡、土钉墙、 喷锚支护、水泥 土墙30-350.3-0.

12、45-1050-600.6-0.810-1570-800.8-1.015-20钢板桩、灌注桩、 型钢水泥土墙、 地下连续墙25-300.2-0.32-340-500.5-0.74-660-700.6-0.88-102墙(坡)放坡、土钉墙、 喷锚支护、水泥 土墙20-400.3-0.43-550-600.6-0.85-870-800.8-1.08-10顶竖向 位移钢板桩、灌注桩、 型钢水泥土墙、 地下连续墙10-200.1-0.22-325-300.3-0.53-435-400.5-0.64-53围护墙水泥土墙30-350.3-0.45-1050-600.6-0.810-1570-800.8-1

13、.015-20序号监测项 目深层水平位移支护结构类 型基坑类别一级二级三级累计值变化速率/mm/d累计值变化速率/mm/d累计值变化速率/mm/d绝对值/mm相对基 坑深度 (h)控制 值绝对值/mm相对基坑 深度(h)控 制值绝对值/mm相对基坑 深度(h )控 制值钢板桩50-600.6-0.72-380-850.7-0.84-690-1000.9-1.08-10灌注桩、型钢 水泥土墙45-550.5-0.675-800.7-0.880-900.9-1.0地下连续墙40-500.4-0.570-750.7-0.880-900.9-1.04立柱竖向位移25-352-335-454-655-6

14、58-105基坑周边地表竖向 位移25-352-350-604-660-808-106坑底回弹25-352-350-604-660-808-107支撑内力60-70%f70-80%f80-90%f8墙体内力9锚杆拉力10土压力11孔隙水压力注:1. h -基坑设计开挖深度;f-设计极限值。2.累计值取绝对值和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两者的小值。3. 当监测项目的变化速率连续3天超过报警值的50%,应报警。(9)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6.1.4-3 的规定。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地基 规范第6.2.3条)表6.1.4-3临时性挖方边坡值土的类别边坡值(高:宽)砂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