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案例公安行政执法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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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察法案例第五章公安行政执法管辖第五章公安行政执法管辖 公安行政执法管辖是公安行政执法程序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拟定对某个违法行为与否应由公安行政机关解决或应由那一种公安行政机关或者哪一级公安行政机关解决,实行具体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惩罚等行政制裁的法律制度。通过对本章的案例分析,进一步加强对公安行政执法管辖内容的结识和理解。 案例一公安机关对违背治安管理的行为具有管辖权 案情摘要: 刘某,男,28岁。元月刘某在甲地购买了一批鞭炮准备在春节前夕带到乙地去卖。元月中旬的一天,刘某用了几种装以便面的纸箱将所购鞭炮藏于其中,乘长途公共汽车前去乙地。汽车在出站检查时被车站检查人员发现,当场将刘某所带的几

2、箱鞭炮卸下,并要将其所携带的鞭炮予以收缴。刘某不服与检查人员发生争执,并坚持要携带鞭炮乘车,躺在车前不让车走。长途客运站的检查人员向本地公安机关报案,几分钟后公安人员赶到现场,通过调查理解状况,当即制止了刘某的行为,决定将其所携带鞭炮予以没收。事后,本地公安机关对刘某的行为予以了二百元罚款的行政惩罚。 问题:公安机关与否有权对刘某实行行政管理和惩罚? 评析: 公安机关有权对刘某实行行政管理和惩罚,由于,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治安管理职权。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权,对于违背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刘某擅自携带鞭炮乘坐长途公共汽车,属于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

3、违背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已威胁到不特定旅客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如下拘留,二百元如下罚款或者警告。(二)违背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送、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导致严重后果不够刑事惩罚的。”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惩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称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因此,公安机关依法应当对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并有权对刘某所实行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惩罚。 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条例 案例二行政惩罚权必须在职权范畴内实行案情摘要:

4、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有一家餐馆卫生条件非常差,并且常常发售过期、变质的食品。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规定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并但愿公安机关对该餐馆的负责人和其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惩罚。公安机关接案后,通过调查核算,确认群众所反映的状况属实。但公安机关没有直接对该餐馆及其餐馆负责人和其她有关人员实行行政惩罚。问题:公安机关对该餐馆的上述行为与否具有行政管辖权?评析: 国内行政惩罚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惩罚由具有行政惩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具有行政惩罚权的行政机关,必须是在法律所拟定的职权范畴内实行行政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本案不属于公安行政执法的管辖范

5、畴,对于该餐馆所存在的问题及其有关负责人员的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行为,依法应当由具有行政惩罚权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解决。”公安机关接案后,经审查或调查,发现该行为依法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畴,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解决。 法律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案例三行政惩罚不能替代刑事惩罚 案情摘要: 春节过后不久,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的举报,称在某乡上

6、村有人开赌场,并且常常均有许多外来人员到这里参与赌博。公安机关接案后,当即组织了警力对该赌场进行了围剿,当场抓获了开设该赌场的张某某、王某某等人,收缴赌资近三十余万元。通过调查理解到,本案中的张某某、王某某二人擅自开设赌场已是多次,具有刑事备案的条件。但针对本案的解决问题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意见。即:一种意见觉得对张某某、王某某二人予以行政惩罚,以经济制裁为主,实行重罚;另一种意见觉得应当按司法程序,由于她们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应以刑事案件的解决方式依法追究张某某、王某某二人的刑事责任。 问题:本案的两种解决意见应当采用哪一种意见?为什么? 评析: 本案应当采用第二种意见,即应当按司法

7、程序,依法追究张某某、王某某二人的刑事责任。由于本案中张某某、王某某二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涉嫌赌博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依法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张某某、王某某二人的刑事责任。对于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解决,只能严格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规定予以解决。按照职能管辖的范畴和权限,行政机关不能以任何因素或条件,对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不移送,不能以行政惩罚替代刑事惩罚。法律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 案例四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 案情摘要: 刘某于秋季向村委

8、会提出申请,欲在村口公路旁建盖三间瓦房准备开商店,该村委会予以了批准。刘某便开始了动工建房。在该房即将竣工时,某市都市规划局发现刘某所建盖房屋未经行政主管机关批准,并且此房建在了准备拓宽的规划道路上,系违章建筑,当即告知刘某拆除该房。刘某为此大吵大闹并殴打规划局的工作人员。某市规划局以刘某故意扰乱行政机关工作秩序,决定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惩罚,刘某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问题:某市规划局与否有权作出对刘某行政拘留的行政惩罚? 评析:某市规划局无权作出对刘某行政拘留的行政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种行政机

9、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惩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惩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本案中规划局对刘某处在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惩罚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惩罚,根据行政法律的规定,对违背行政法律、法规的的违法人员如果需实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惩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并予以具体行使,而规划局不具有实行限制人身自由惩罚的职权。规划局的该惩罚行为超越了其职权范畴。 法律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案例五治安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案情摘要: 张某某,男,A地人。张某某擅自在A地非法制造管制刀具,并在A地进行非法销售。通过一段时间后,为了获取更大的非法利益,张某某携

10、带自己制造的管制刀具先后又窜到B地、C地、D地进行贩卖。7月的一天,张某某在D地贩卖管制刀具的过程中,被本地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在审讯中张某某交代了其制造及整个非法销售的事实。根据张某某所实行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惩罚。 问题: 、本案对张某某的违法行为哪些地方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本案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哪个地方公安机关管辖?评析: 地区管辖是划分同级公安机关之间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实行具体行政管辖的权限分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根据行政法的规定,行

11、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而违法行为发生地是指行为人在实行违法行为过程中的任何一种阶段所在的地方,或任何一种实行违法行为的地方。本案张某某先后在A地、B地、地、D地实行了非法制造和销售地行为。那么A地、B地、C地、D地四个地方均为违法行为发生地。按照行政法律所拟定地地区管辖原则,地、B地、地、D地均有管辖权。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应当由D地公安机关管辖。在行政管辖中,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机关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均有管辖权地状况下,为了避免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互相之间争案或者推诿,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几种公安机关均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本案张某

12、某在D地贩卖管制刀具的过程中,被D地公安机关最初发现和抓获,即D地公安机关为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D地公安机关管辖。其她地方的公安机关协助D地公安机关办理该案。法律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条例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案例六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案情摘要: 月的一天,高某某在甲地持假护照企图非法出境,在边防检查站的检查过程中,被公安边防检查人员查获。后经调查,高某某所持假护照是其于3月份在乙地自己非法伪造的。高某某自觉得从边境地区出境也许性要大,于是便携带假护照到了某边境地区甲地,企图从甲地非法出境。没想到在甲地被本地公安边防检查人员发现。

13、在本案中,高某某的非法伪造假护照的行为是在乙地,而企图非法出境的违法行为由是在甲地公安边防检查人员被发现。 问题: 甲地公安边防检查机关对高某某的违法行为与否有管辖权? 评析: 甲地公安边防检查机关对高某某的违法行为有管辖权。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案件原则上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但在实际案件中也也许浮现类似本案的特殊的状况,如果一律规定将行政违法案件交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必然会给有的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带来许多不必要的困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

14、根据行政法律的规定,行政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对行政案件也具有管辖权。因此,针对本案高某某的违法行为,虽然高某某非法伪造护照的违法行为发生在乙地,但是在甲地被本地被公安边防检查人员发现的,甲地是违法行为发现地。根据行政法律的规定,由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更合适的,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因此,结合本案的实际状况,应由违法行为发现地的甲地公安边防检查机关管辖。法律根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案例七以公民户籍地拟定管辖权案情摘要: 张某某,男,7岁,系地某农村人。3月间,张某某跟随同村的李某等人到B地打工。同年5月份的一天,张某某在B地被本地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无任何证件和证明。因

15、此,B地公安机关规定其办理有关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明。当时,张某某由于在B地已找到一份临时工作,又怕离开后工作失去。因此临时又不乐意回原籍。为此,张某某就向B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规定B地公安机关为其办理居民身份证。B地公安机关对张某某提出的这一规定没有批准,并且坚决规定张某某必须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去办理居民身份证。 问题:本案B地公安机关不给张某某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与否对的? 评析: B地公安机关不给张某某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对的。由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的规定:“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按照规定履行申请领取手续。”按照这一行政法律规定,可以明确,在公安行政执法中,可根据执法的对象不同拟定具体的管辖权。针对本案所波及到的有关办理居民身份证这一特定的执法对象的管辖中,就是以公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行使管辖权的体现。因此,根据本案的状况,张某某的常住户口属于A地,张某某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根据法律规定,应向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A地公安机关审查办理。 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案例八对外国人实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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