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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合同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 请 单 位: (以下简称甲方)受 聘 人: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该聘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律师之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为此,双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部分 法律顾问服务1. 法律顾问服务内容1.1 重大合同审查或起草1.1.1 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拟签订各类重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使用合同、物资的采购协议、产品经销协议、产品服务协议、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或起草合同文本,
2、但属于专项法律服务内容的除外;1.1.2 乙方成果:应甲方要求,审查合同并向甲方提交合同法律审查意见书或合同修改稿或提交起草的合同文本。1.2 制度审查1.2.1 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内容涉及甲方与其员工、经销商、供应商或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例如:环境法规、消防法规、会计法或会计规则、财政税法等)要求建立的,重要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审查。1.2.2 乙方成果:甲方重要制度的法律审查意见和建议。1.3 法律意见1.3.1 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就甲方业务活动和内部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1.3.2 乙方成果:根据甲方的要求和需要,提供书面的法律意见书或口头的法律意见。1.4
3、 发出律师函1.4.1 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在业务活动及内部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各类纠纷提供咨询意见或建议,在不违背律师执业利益冲突的原则下对相关对象发出律师函证。1.4.2 乙方成果:了解纠纷发生经过情况,拟订并根据甲方要求向相关对象发出律师函,并将该函件提供甲方备案。1.4.3 律师函收费标准为每份500元(30%交到乙方所在律师所,70%从乙方工资中扣除)1.5 法律知识培训1.5.1 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运用技巧的培训或举办法律讲座。1.5.2 乙方成果:根据甲方提出的需求,制定培训教案并提交甲方,现场或通过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进行培训。1.6 文
4、件的法律审查1.6.1 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对外发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或以承担一定义务为内容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公示、声明、广告语、对外承诺、招标文件等,进行法律审查或拟定相关文本。1.6.2 乙方成果:乙方出具的法律审查意见书。1.7 应甲方要求,乙方律师提供的其它法律事务服务不包括诉讼仲裁业务,甲方诉讼业务(起诉前或接到法院传票后3日内)向乙方提出一般性咨询请求,乙方应当按照本条约定的范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8 甲方需要乙方代理诉讼与仲裁业务按以下约定处理:1.8.1 乙方每年可以免费为甲方代理三次民事案件(乙方交纳至律师事务所的部分以及案件的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1.8.2 超
5、过三次的诉讼案件,具体收费标准双方可参照物价部门标准的50%收取;2.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与支付2.1 法律顾问服务实行按月收费;2.2 每一年为一个服务期间,甲方应当按月支付乙方顾问费用人民币2000元整,费用应当在次月15日之前予以发放;2.3 其它费用约定:乙方应甲方要求,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办公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报销标准按照甲方一般中层管理人员待遇标准报销,且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交报销单据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3. 法律顾问工作方式3.1 为减少甲乙双方费用,双方同意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沟通,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应甲方要求,乙方律师应当到甲方或其指定的场所办
6、公。3.1.1甲方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方式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应当由本协议中甲方指定的联系人发出,且应当及时发送至乙方处; 3.1.2如甲方要求乙方到指定办公场所提供法律服务,则甲方应当提供电话、电子网络等办公条件和能够达到保密与安全要求的办公环境。3.2 档案制度: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法律服务为甲方建立档案备查,并在年度法律服务期满之日起30日内将办理完毕的法律工作档案移交甲方联系人签收。第二部分 双方权利义务4. 双方权利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1 甲方对于乙方的工作享有知情权,可以查询乙方的工作记录、工作档案和向甲方询问工作进展等。4.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
7、事务之后的工作档案移交甲方。4.1.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聘请其它法律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服务。4.1.4 甲方应当向乙方充分披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向乙方提供必要协助,提交乙方办理任何法律事务所需必要的资料、文件、权证、证照等文件、资料,并对前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除非另有书面指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证据均应为复印件或复制品,原件应由甲方妥善保管。以上资料应当排除基于甲方与第三人之保密约定而排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4.1.5 甲方应理解并尊重乙方的执业准则和习惯。在需要乙方律师处理有关事务时,除非突发事件,否则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
8、安排。4.1.6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律师费、其它费用。4.1.7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和条件。4.1.8 任何需要乙方出席的会议、座谈、访谈、谈判,甲方应当尽早通知乙方并提交前述活动的必要的书面文件,告知前述活动内容、背景、联系人、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名单等,前述活动的通知和材料提交最迟不得迟于活动开始前5个工作日。4.2 乙方权利和义务4.2.1 乙方应当对提供甲方的法律服务的报告、意见、建议、律师函件等工作成果的合法性负责。4.2.2 在甲方提前合理时间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按时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如系紧急事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在
9、可能的第一时间赶赴指定地点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4.2.3 乙方应当及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应当按照本合同、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4.2.4 如果甲方逾期10日不支付律师费、其它费用等有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或单方解除本合同、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并向甲方追索其应付费用。4.2.5 如乙方律师违反法律或本协议约定、职业道德造成甲方经济或名誉损失,乙方应在甲方已支付的律师费用范围内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2.6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服务期间内已支付费用。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对乙方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事项造成损失的
10、,乙方应在甲方已支付的律师费用范围内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2.7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接受同一交易中除甲方客户之外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4.3 如甲乙双方中一方中途提出正当理由和依据要求终止本合同,双方应协商予以解决,必要时签定书面协议。4.4 甲乙双方在法律事务合作中互负保密义务,对于合作过程中知悉、了解的任何信息均应当承担保密责任,非经对方同意或法定机构、享有法定职权人士依法要求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4.5 对于一方发出的电子邮件、任何文件、材料,对方应当在两日内回复,确认收取。第三部分 一般性约定5. 一般性约定5.1 为完成法律服务,乙方本人作为顾问律师甲方基于本合同或基于
11、本合同可能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或诉讼仲裁代理协议而支付给乙方差旅费以及其它杂费,应当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支付: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新站试验区明珠支行 6228480661265695014;开户名:包旻5.2 乙方提交的所有文件均需至少提供一份可编辑的Microsoft word电子文本。5.3 甲方应尊重乙方律师的劳动成果。甲方确认乙方律师为完成委托事项所起草之所有文件的著作权均属乙方所有,但乙方在行使其著作权时不得侵犯甲方的合法权利。5.4 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其他有关文件用于非经双方同意的目的。5.5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自
12、有效期届满,合同约定相关内容履行完毕之日起失效。5.6 本合同或任何依据本合同签署的合同引发的甲乙双方之间的争议,均应尽可能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甲、乙双方因理解、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性质的争议,均应尽可能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5.7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聘请单位: 受聘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潜山南路蔚蓝商务港A座17层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署日期:2008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2008年 月 日 小学少先队组织机
13、构少先队组织由少先队大队部及各中队组成,其成员包括少先队辅导员、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少先队员,为了健全完善我校少先队组织,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成员的确定1、大队长由纪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以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长几名。3、在进行班级选举中、小队长时应注意,必须把卫生、纪律部门的检查学生先选举在中、小队长之内,剩余的中、小
14、队长名额由班级其他优秀学生担任。4、在班级公开、公平选举出中、小队长之后,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小队长标志,大队长由少先队大队部授予大队长标志。二、成员的职责及任免1、大、中、小队长属于学校少先队组织,各队长不管是遇见该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发现任何人在学校内出现说脏话、乱扔果皮纸屑、追逐打闹、攀爬栏杆、乱写乱画等等一些违纪现象,都可以站出来制止或者报告老师。2、班主任在各中队要对中、小队长提出具体的责任,如设置管卫生的小队长,管纪律的小队长,管文明礼貌的、管服装整洁的等等,根据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应职责,让各位队长清楚自己的职权,有具体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让各位队长成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让学生管理学生。各中队长可以负责全班的任何违纪现象,并负责每天早上检查红领巾与校牌及各小队长标志的佩戴情况。3、大、中、小队长标志要求各队长必须每天佩戴,以身作则,不得违纪,如有违纪现象,班主任可根据中、小队长的表现撤消该同学中、小队长的职务,另行选举,大队长由纪律、卫生部门及少先队大队部撤消,另行选举。4、各班中、小队长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负责,表现优秀,期末评为少先队部门优秀干部。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