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施罪犯的基本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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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实施罪犯的基本医疗保障彭城监狱卫生所 尚玉超摘要:随着依法治监要求的不断提高,监狱在对罪犯的医疗保障方面还存在着医疗经费保障不足,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硬件设施欠缺、落后陈旧等困难和问题,严重阻碍了监狱现代化创建进程,威胁着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充分认识罪犯基本医疗保障的现实重要性,切实加强罪犯的基本医疗保障成为当前监狱工作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关键词:罪犯医疗保障措施一、目前罪犯医疗面临的突出困难(一)医疗经费保障不足。罪犯医疗经费的来源,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标准为每名罪犯每月10元。然而,随着病犯的增多,重大疾病的增加,市场上药品价格、各项检查费用居高不下,按市场消费标准,罪犯现行的医

2、疗经费标准是难以承受罪犯就医需要的。(二)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可以说,大部分狱内医疗部门都存在这个问题。罪犯与医生的比例过低,有些监狱押犯数千而监狱医生只有一两个,且年龄过大。尽管每年都有数万名学生从医学院校毕业走上社会,但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商品经济观念的冲击,大多数人都想进大中城市的社会医院,因为效益好,收入高,一部分想进监狱内卫生部门的还必须经过公务员考试,程序繁琐,条件要求还高,再说司法系统不是每年都招考,受两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狱内卫生技术人才严重缺乏。(三)知识更新不够,导致医疗水平下降。医生承受的压力大,风险高,部分单位职称评定不落实,吸引人才无途径,留住人才不轻易,如某

3、监狱医院原来引进的10名医务人员已经流失殆尽。(四)硬件设施落后、陈旧、欠缺。目前狱内医疗部门出现设备欠缺,落后老化的原因有:认识不足。没有把监狱的医疗工作作为监狱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为监狱的中心工作是监管安全,对医疗工作的作用认识不清,存在“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的消极思想,罪犯即使是有了病,受监内医疗条件限制,看不好的就往外院送,从而忽视了硬件设施的更新和创建。投入不足。由于财政对监狱投入的不足,在基于优先满足监管条件的情况下,监狱医疗设备设施投入更是不足,条件简陋和设备设施陈旧,是目前监狱医疗机构的基本现状。(五)危重病、疑难病罪犯增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

4、提高,贫富不均的现象越来越突出。有的罪犯服刑前因家庭困难,一些病得不到及时治疗,入监后受条件、生活的限制,病情可能有所加重。还有一些性病、各类传染性疾病、吸毒的罪犯送入监内,导致危重病、疑难病罪犯人数的增多。(六)犯属维权纠纷增多。现在罪犯及其亲属在医疗上常常提出过高的要求。有些人认为只要一进监狱就是监狱的人,罪犯生什么病都得给治疗,有的罪犯或其亲属提出要用珍贵药品及营养品、先进设备检查治疗,有些提出要到省人民医院甚至北京上海的医院治疗。当过高的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有些罪犯的家属就四处上访告状,说监狱侵犯人权。对于有些罪犯,虽然监狱尽心尽力,已经提供尽可能好的治疗,但最终没有拯救病人的生命,罪

5、犯家属仍然不依不饶,要求监狱承担“责任”。有些罪犯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但为了让监狱承担医疗费用,就是果断不同意保外就医。有些罪犯已经刑满释放,但要求监狱承担继续治疗的费用,否则就想尽各种方法纠缠、要挟监狱。处理这些纠纷,分散了监狱的精力,影响了正常的工作,有些甚至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二、保障罪犯基本医疗的现实重要性1.是维护罪犯合法权益的体现。人权问题是当代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几年来,我国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和西方一些国家的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就罪犯人权问题大做文章,污蔑我国不把罪犯当人看,侵犯人权。1994年监狱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监狱行刑法制化的开始,罪犯人权作为一种特殊人权,在该法中得到了

6、充分体现,尊重罪犯的人格,保障罪犯的身体健康,这些权利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多年来,经我国政府改造过的罪犯从封建王朝的末代皇帝到罪行累累的日本、国民党战犯和现在的各种刑事犯,他们都称颂我国的监狱政策好,能吃好喝好,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这些都是铁的事实,也是对敌对分子的“人权”谎言强有力的回击。监狱法第五十四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引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从这一角度讲,罪犯基本医疗体现了中国刑罚人道和人权保护的理念。2.是监管安全稳定的重要前提。监狱工作的永恒主题是安全稳定。搞好罪犯的基本医疗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政

7、策,也是稳定监管安全,保证教育改造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措施,它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要是处理不妥,会影响监管改造秩序,导致狱内重新犯罪,所以应该认真对待,并予以充分重视。许多新入监的罪犯对立思想严重,情绪低落,自卑感强,对前途悲观失望,丧失信心。如果有病得不到及时治疗,就会产生不满和怨恨情绪,导致脱逃,甚至诱发轻生、凶杀的危险念头。要是我们在这关键时刻,以精湛的医术、满腔的热情为其解除病痛,他们在康复身体、恢复理智后,会激发出一种由衷的感激之情,从而消除对立情绪,认罪服法,踏实改造,这种思想上质的转变,对罪犯的改造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是用行动在教育,用事实在上课。如罪犯刘某患有结核病,家

8、庭困难,加之还受到其他罪犯的歧视,他的思想不稳定,产生逃跑的念头。基于这种情况,干警不顾辛苦多次带他外出看病,凑钱为他买药,买营养品,改善其伙食,半年后,他的身体康复了,思想也稳定了。他在家信中写道:干部对我这么好,我怎么忍心不好好改造。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每年都有几十万服刑罪犯得到了很好的治疗,病愈的罪犯无不感激之至,决心弃恶从善,重新做人。这种医其身而治其心的感化功能和改造力量是不可低估的。从而达到了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了监管安全的稳定。另一方面,罪犯因病正常死亡,尽管不在“四防”控制指标之内,也会在客观上对监管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给予患病罪犯及时有效的治疗,杜绝病亡事故的发生,同

9、样有利于监管安全和稳定。3.是发展监狱经济的现实要求。监狱肩负着繁重的监管改造任务,在保证安全稳定的前提下,还要努力发展监狱经济。监狱法第七条规定: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1995年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犯罪预防和罪犯处遇大会上,确立了罪犯作为“社会人”的主体地位,罪犯劳动社会化正式成为各国监狱劳动改造的一个方向。罪犯是监狱生产的主要劳动力,他们的身体健康与否、劳动态度如何必然与监狱生产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如果监内疫病流行,罪犯情绪低落、心情压抑、骨瘦如柴,生产都不能保证,还谈何效益。因此,只有搞好罪犯的医疗,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使他们有良好的体魄,饱

10、满的情绪,充沛的精力,才能保证有合格的劳动力来投入生产劳动,保障监狱生产的正常运行,为生产出高效打下良好的基础。三、实施罪犯基本医疗保障的措施(一)健全落实各项医疗制度。1、把好入监收押体检关。体检时首先认真询问罪犯既往身体状况,有无肝炎、结核等传染病史,有无性病、吸毒史,是否有其它严重的慢性疾病,对不符合收押条件的,坚决把“病源”堵截在监外,确保入监罪犯有良好的体魄,对那些符合收押条件,但又患有慢性疾病的罪犯,要及时建立健康档案,便于以后掌握病情,跟踪治疗。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教育罪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大小便,勤洗衣、晒被、洗澡,勤剪指

11、甲,不吃生冷食物,不喝生水。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有了一个健康良好的身体,才能抵御各种病原微生物的侵袭。严格执行生产劳动安全规定,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3、建立全监罪犯健康档案,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检,对病患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有效预防重大疾病导致的死亡和传染性疾病的流行。4.要充分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障罪犯基本的生活待遇,改善好伙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对患病罪犯,要认真、实事求是地检查诊治,确保罪犯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医治,对于危重病人受医疗条件限制的要及时转送到省局指定的医院就治,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巡诊制度、门诊看病制度、转诊会诊制度等等。4、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

12、监狱医院的作用。罪犯的医疗,应首先考虑在监狱医院治疗。要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医务工作者的素质,充分发挥监狱医院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首先,要提高医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培养工作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监狱医务工作者首先是执法者,为罪犯提供医疗是监狱的执法行为,与社会上的医务工作者的角色有所不同。医务工作者要讲政治,清正廉洁,公正执法。要提高法律素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其次,要提高医务工作者的的业务素质。要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对医务工作者的培训,增加与其它医疗机构交流的机会,以利于监狱医务工作者更新知识,提高技能。要落实职称评定,提高政治待遇,设立特别津贴,创造条件吸引医疗专业人才。要积极

13、与人事部门沟通,招聘一批医疗专业人才。再次,关于犯医犯护问题,基于现实情况,监狱医院还是要继续发挥其作用,但是要加强管理。犯医犯护只是协助民警医生做些工作,处方必须由民警医生开具。第四,要充分发挥监狱医院现有医疗设备的作用,罪犯入狱时要按规定对其进行体检,以后还要定期体检,及时发现病情,避免小病发展成大病。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要及时维修,使其继续发挥作用。可以建立医疗设备巡回制度,不同单位间可以相互交流,互通有无,提高设备的利用率,避免设备闲置。(二)加大硬件设备的投入,适当提高医疗经费。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监内医院特别是卫生所设备落后陈旧,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发展要求,因此要切

14、实把监狱医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其重要地位和作用,正确评估目前罪犯医疗存在的困难和不利因素,加大硬件设备的投入。如:配置三大常规检查设备、X光机、B超、心电图机等,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用,提高功效和工作水平。其次是适当提高罪犯的医疗费用。目前的医疗经费保障标准明显偏低,已不能满足实际医疗工作的需要。罪犯疾病治疗费用不足部分如果由监狱自筹解决,无疑包袱加重,难以满足罪犯实际需要。因此必须提高医疗费用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作为监狱及其主管机关都是无法解决的,要靠各级政府的积极支持、协调来解决,从而减轻监狱负担,保障罪犯的医疗。还要对病房进行改造,改善病犯的住宿条件,尽可能为他们创造一个舒

15、适、卫生的环境,有利于身体的康复,充分体现我们的人文关怀。(三)引进人才,加强与社会医院的联系。通过统招统考,公开录用或从军队转业干部中充实监内卫生专业人才,加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引进,改善人才结构,确保医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对现有医务人员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培训,不断更新观念和知识,提高医疗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适当提高专业人才的待遇,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留住人才。监狱的固有封闭性和专业人才的相对缺乏,医疗水平和质量,同社会专业医院相比,无疑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应加强与社会医院间的业务往来,信息的沟通,聘请专家来监坐诊,或邀请有关专家到狱内帮助指导疾病的科学预防和较大疾病的治疗工

16、作。学习借鉴他们好的经验,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业务精通、爱岗敬业的专业人才队伍。(四)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深化罪犯医疗改革试点。1.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与社会保险机构联系,建立大病费用统筹机制,根据罪犯的刑期长短确定参保办法;建立罪犯医疗保险制度,以解决罪犯高额的医疗费用。2.现在许多监狱和社会一些单位开展了罪犯亲情规劝和帮教活动,对罪犯的思想转变有积极作用,建议在狱内建立危重病罪犯救助中心。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让社会的有关单位和行业,如民政、残联、共青团等参与,将罪犯的重大疾病纳入“阳光工程”的管理之中。3.可建立一种由财政拨款,监狱单位补贴,罪犯缴纳一定比例费用(从罪犯劳动报酬中扣除)的专项基金,将罪犯的重大疾病交由内设病犯区的省局中心医院或社会医疗机构诊治,坚持开展狱地共建活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水平。4.积极争取卫生防疫部门的支持,将罪犯的性病、肝炎、结核等病纳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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