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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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根据关于清理检查直属高校资金往来情况,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管理且在规定限额以上的所有项目资金。第二条大额资金内容和标准(一)单项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经费支出和经费借款(不含科研经费)。(二)单项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维修改变项目支出。(三)单项造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四)单笔支出在50万元以上(含)的科研经费支

2、出。(五)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财务大额提取现金业务和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银行转帐业务。(六)其他大额资金项目,包括对外投资、定期存款、协定存款、职工工资、大额度水电燃气等重要事项支出全部纳入大额资金管理范围。第三条大额资金审批及决策凡符合大额资金标准的项目,执行分级授权审批和集体决策程序。(一)单项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经费支出和经费借款(不含科研经费)。1 .各单位经费单项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经费支出和经费借款,必须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和处务会讨论决定,并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行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审批办理。超过20万元的经费支出和经费借款除执行上述规

3、定外,还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审批;2 .单项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同时执行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二)单项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维修改变项目支出1.单项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维修改变项目实行立项审批制度,项目经总务处和计划财务处会签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立项;其中50万元以上的大型维修改变项目的立项及施工方案须报校长办公会集体决策。3 .单项造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维修改变项目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学采购大宗货物、工程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招标程序,通过市场竞争合理选择施工单位,签订经济合同,经济合同须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审批。4

4、 .本办法涉及的所有维修改变项目竣工后,必须经过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未经竣工结算审计的项目不得支付竣工结算工程款。5 .10万元以上的修缮工程费用支出必须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1小条”规定执行。(S)单项造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1 .单项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和立项审批制度,由基建处提出,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500万元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及建设方案,必须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集体决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报批程序。2 .基建项目中单项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

5、元)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学采购大宗货物、工程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招标程序,通过市场竞争合理选择施工单位,签订经济合同,经济合同须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审批。3 .执行中需要变更的,必须按照大学基本建设相关管理规定执行。4 .基建项目竣工后,必须经过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未经竣工结算审计的项目不得支付竣工结算工程款。5 .基本建设单项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必须由基建处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基建校领导签字审批后执行,基建处另有规定的按照基建处内部管理规定执行。(四)单笔支出50万元以上(含)的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单笔支出在50(含)-100万元,由项目负责

6、人、学院主管科研院长、科技处负责人审核签字;科研经费单笔支出超过100万元(含),由项目负责人、学院主管科研院长、科技处负责人和主管科研校长审核签字。(五)大额提取现金和大额银行转账业务1.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大额提取现金业务,必须由计财处会计结算科科长提出,报计财处主管副处长和处长审批,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大额现金提取业务,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要报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审批。2.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银行转账业务,必须由计财处会计结算科科长提出,报主管副处长和处长审批,其中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银行转账业务,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要报经主管校领导

7、签字审批。(六)其他大额资金的管理1 .对外投资项目。学校应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必须经过科学的可行性论证、专家评估、集体讨论决策、授权审批和过程监督控制等相关程序,执行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2 .银行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业务。学校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的原则,严格执行授权审批和集体决策制度。3 .水、电、燃气等由银行托收项目。学校总务处节

8、能办公室认真核对银行托收清单,并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4,职工工资支出。学校计财处按照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计算工资各项构成数据,由计财处综合会计科科长提出申请,经单位主管副处长和处长审签后,报主管财务工作校领导签字审批。5 .银行对账单执行财务处和审计处负责人“双签”制度,并报主管财务工作校领导签字。第四条大额资金项目审批人职责各层级负责人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审批职责,并对支出款项承担相关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或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大额资金,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主管领导报告。第五条大额资金的监管计财处和审计处要切实加强对大额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计财处按大

9、额资金审批流程,严格审核经济业务的合规性、合法性,按照内部控制相关要求办理付款事宜。审计处定期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资金核算、账务处理的正确性进行严格审计监督,并为规范和完善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第六条其他相关规定大额资金项目,符合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度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制度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审计处负责对二级单位大额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第七条本规定由学校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八条本规定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2018年制定的大学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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