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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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检查表 项目主要内容工作要求自查要点一、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情况1.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按党章和上级要求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合理设置党组织;党建工作计划有目标,保障体系健全,党务工作人员配备齐全,按标准安排党建活动经费并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规范。积极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按照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678号)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桂办发201744号)要求,学校是否做到健全各级党组织建设制度,学校是否做到党组织应建已建、党务工作者配备

2、齐全;是否按规定使用教育工委下拨党建专项经费;学校是否按标准安排党建活动经费并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党员活动室等党建基础保障情况。2.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情况。党组织负责人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要纳入学校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中的地位,形成健全的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机制,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环节有效发挥作用。强化党组织对学校重要决策实施的监督,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以及学校重大事项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学校决策以及发挥监督作用的规程。学校章程是否明确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党组织负责人应为董事会成员,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入学校决策层和管

3、理层;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是否由党组织研究决定;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董事会、党总支部(党支部)会议纪要是否完备等。3.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情况按规定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等方面。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学校各党支部(总支)是否按时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学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4.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工作情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中小学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主导权,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确保学校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教

4、书育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中小学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自查,严格落实德育课程。按照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标准,上好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落实课时,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坚持遵循规律。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和教育规律,注重学段衔接和知行统一,强化道德实践、情感培育和行为习惯养成,努力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坚持协同配合。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引导家庭、社会增强育人责任意识,提高对学生道德发展、成长成人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的育

5、人合力。二、民办学校举办者资质情况5.举办者资质情况依法审批正式设立,具有办学许可证。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学校正式设立文件、办学许可证、举办者法人文件等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材料)。三、资产财务管理以及学校收费情况6.依法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举办者应依法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经出资用于办学的土地、校舍和其他资产及时、足额过户到学校名下。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

6、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享有对自身财产的使用、占有和支配的权利。学校续存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任意挪用、侵占学校的收入或财产。学校现有产权土地和教学行政用房情况,学校土地证、房产证等使用权(所有权)过户到学校名下情况;学校举办者历年来资金投入情况;举办者通过学校名下资产出租、出借取得收益情况。7.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学校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依法依规编制年度预决算报告;年度预算经学校董事会批准后,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将执行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主管部门报告;年度决算报告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按要求进行公开。查看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制度是

7、否建立健全;年度预算、决算和审计报告是否完整、连续;会计报告是否按要求上报及公开;检查学校当前的财务状况。学校是否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支持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8.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学校必须与包括投资人在内的法人主体及自然人建立清晰、明确的产权关系,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学校法人财产的安全。学校和债权人、债务人的资金往来必须有经济实质,按往来主体登记明细账,并及时予以清理。查看学校是否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理办法;检查学校投资人是否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义务;检查学校资金往来登记是否清晰完整、是否存在经济实质;重大投资、大额资金支付是否列入“三重一

8、大”予以审批、执行情况是否到位。9.收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在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各项费用,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搭车收费、更不得巧立名目违规收费。学校收取的各项费用(含代收费)应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学校当年的预算,在符合条件时及时确认为学校的收入,并及时和学生进行结算,多退少补。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学校是否具有物价部门出具或备案的收费文件;学校各项收费制度的执行情况;学费收入的确认、使用和结算情况。10.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奖助学金有关政策,按要求提取奖助基金,并按评定结果按时、足额

9、发放奖助学金。学校是否将奖助学金按项目独立核算,是否按要求足额计提奖助基金;评定是否有管理办法、执行是否到位;奖助学金发放是否及时、发放方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四、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情况11.招生管理严格按照年度招生计划录取。每年度招生合法合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方法(桂教规范 201719号)规定每年度报备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按有关规定做好宣传、招生工作。学校是否具有办学许可证,并按办学许可证规定组织办学。在校生数是否在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内。年度招生简章内容是否完备,是否按备案招生简章进行宣传,有无违规招生情况。12.学籍管理按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和学历证书发放工

10、作,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发放工作有制度。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在校生人数与登记学籍与录取数据是否一致。学生学籍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学校毕业证管理制度以及发放情况。五、教育教学管理情况13.教学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结束授课,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课程的正常开设。节假日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学校要落实教学工作检查,严格加强教与学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与质量分析的基本要求情况;营造良好教风和学风情况;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规范教学工作。教学管理

11、制度制定情况,教学管理部门机构及人员组成情况。中职学校招生专业是否制定有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是否均有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是否按照大纲编制,教师授课、听课、考试组织及管理、教学质量保障及监控等教育教学管理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学校的相关规定。14.教材征订、管理与使用规范进校书刊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进校书刊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校长是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由学校教务部门具体负责,在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向合法的发行部门征订。学校教材征订、管理及使用情况,征订及使用教辅资料情况。六、教职工管理情况16.教师聘任与管理学校现有教师任教资格达标情况;学

12、校教师聘任规范管理情况;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学校教职工和专任教师人数情况,学校专任教师配备是否达标、是否具备教学资格。17.教师待遇保障学校现有教职工待遇保障制度情况;学校落实教职工待遇情况。学校是否制定完善的招聘制度,学校与教职工签订合同、发放工资和其他待遇保障落实情况。七、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管理情况18.校内治理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资质制订有学校章程,章程须明确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共同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的权限和程序。建立健全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成立监事会,监事会中应有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校章程、决策机构会议纪要是否完备。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

13、员构成、权限、任期、议事规则是否明确。涉及学校聘任和解聘校长,修改学校章程,制定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以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它重大事项是否按程序上会讨论。学校重大事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19.决策机构人员构成和人员资质符合法定要求。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监事会中应当有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校校长应熟悉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相应层级教育管理经验和良好办学业绩、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学校关键管理岗位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学校校长基本情况以及产生和罢免办法、权责、任

14、期情况。学校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信息及构成比例是否符合章程规定,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应为董事会成员。民办学校校长任职条件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校长的聘任或者解聘由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定并报审批机关核准。20.其它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章程规定的学校议事方式。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制度,依法依规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党组织群团会议和工会。学校章程、行政、学生、后勤等常规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学校教职工及工会人员信息及构成比例,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议记录开展情况。八、学校安全稳定情况21.安全制度建设与管理措施落实安全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校内安全工作

15、领导机制,明确安全工作职责,有安全保卫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教育课,加强学生和教职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防暴恐、消防安全、应急逃生疏散等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水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使用校车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情况;配备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的基本设施和设备,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相关要求情况;学校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落实情况;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九、民办学校参加年检及年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2.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民办学校组织开展年检工作要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民办学校对年检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人负责,按时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属地办学实际,做好本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并根据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各有关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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