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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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管理细则 目 录一、印章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印章分类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与使用第五章 印章管理的法律责任第六章 私刻印章的解决第七章 附则二、附件:印章管理工作标准 1、印章刻制和启用工作标准2、印章管理员工作标准3、声明三、附表1、集团用章申请审批表2、专业集团/片区/地区公司用章申请审批表3、印章刻制/废止申请表4、印章启用告知5、印章备案表6、集团/片区/地区公司已启用印章清单7、印章外借申请审批表8、印章外借证明函9、用章登记台帐10、印章管理员责任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编写目的 为使合生集团印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印章管理与使用

2、的权威性、严厉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印章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合用范围 本办法合用合生创展集团(下称)的印章管理和使用,集团涉及:集团按管理架构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各专业集团(指商业地产总部、物业管理集团、酒店管理集团等)、片区(地区)公司、集团在国内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及集团在境外注册的公司。 第二章 印章分类 第三条 本细则将集团印章按使用性质及用途划分为公司章、协议专用章、部门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印鉴。1、公司章:分为注册公司章及非注册公司章。注册公司章:指集团在国内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的公章,以及在境外注册的

3、公司的公章;非注册公司章:指未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由集团按管理架构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的公章,例如:集团公章、各专业集团公章、地区/片区公司公章。2、协议专用章:指集团在国内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刻制的用于协议签订时使用的专用印章。3、部门章:指集团总部、专业集团、地区/片区公司按管理架构设立的各中心、监事会等部门的印章。4、业务专用章:指因业务需要而刻制的专用印章:图纸专用章、工程专用章、销售专用章。5、财务专用章:指在国内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的财务管理所需的专用章。6、个人印鉴:指在国内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鉴,或由集团管理架构设

4、立的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个人签字用章。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第四条 集团印章由集团总部、专业集团、地区/片区公司指定的中心或部门(下称印章管理部门)分别进行管理,印章管理部门应设专门的印章管理员负责管理,印章管理员应为法律人员。第五条 印章管理员具体职责与规定1、印章管理员具体职责为:(1)根据本细则规定及标准,对印章进行平常管理,涉及印章保管、刻制、外借、使用登记、移交、废止等;(2)对符合印章管理相关规定的文献/协议进行盖章;(3)负有谨慎审查盖章的文献/协议是否按流程办理审批手续,是否按审批流程中各环节人员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文献内容是否存在不利于公司的重大法律风险的义务;(4)印章

5、陈旧或发生破损无法使用的,由印章管理员提出更新、刻制申请;(5)配合完毕印章管理的信息化系统管理工作;(6)印章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2、印章管理员严禁从事下列行为:(1)不得私下自用、外借印章;(2)未经批准不得将印章交接给别人;(3)未经批准不得在空白文献上加盖印章; (4)印章加盖时,由印章管理员亲自加盖,不得委托别人加盖;(5)严禁从事运用印章损害集团利益的行为。3、印章管理员应遵循的工作指引详见印章管理员工作标准。承担印章管理员岗位的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印章管理员责任书。4、集团委派印章管理员之外的人员管理印章的,该人员须按本细则规定,遵守印章管理员的职责。第六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1、集团

6、内根据业务需要需刻制印章的,应提出刻制印章申请并填写印章刻制/废止申请表,经批准后刻制。2、经批准后刻制的印章由印章管理部门下发印章启用告知及印章式样后启用。3、印章管理部门下发印章启用告知前应将所启用的印章名称、式样向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报备案,未经备案不得使用。4、未经印章刻制启用审批流程,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印章的刻制和启用工作,印章刻制启用审批流程具体详见集团总部与地区公司权限分工一览表。5、集团已启用印章清单详见集团/片区/地区公司已启用印章清单。第七条 印章的废止1、印章启用后如需废止,需按原刻制的审批流程进行废止审批、经批准后废止。2、废止的印章,由印章管理部门封存。第四章 印章的

7、保管与使用第一节 保管与使用原则第八条 印章的保管与使用的原则1、印章的保管应严格依据本细则规定由印章管理部门派印章管理员专人保管。2、印章管理部门及印章管理员应严格依据本细则规定使用印章及监督使用印章。3、印章使用应严格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及本细则的规定,(经审批权限和程序方可使用,原则上不得使用手签章)。如因特殊情况使用手签章的,必须在使用后三个工作日内履行事后补签手续。4、印章使用的相关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担负审批责任。印章审批程序中,每一审批人必须要署名确认,假如要进行授权,必须要出具书面的授权书,且授权要具体明确,要明确被授权人的工作事项和有效时间。5、在通过申请用章和审

8、批程序后,最终加盖时由印章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签字批准。6、印章未经批准不得用于空白文献,例如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集团管理的公章必须经申请用章管线负责人、集团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集团第一负责人批准;专业集团、片区(地区)公司管理的公章必须经申请用章管线负责人、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专业集团、片区(地区)公司第一负责人批准。7、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审批程序的,须经申请用章管线负责人、申请使用该用章的审批流程所规定的最终批准人和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通过电话或短信确认后,方可用章。使用后当天或第二天申请用章部门补办审批手续。8、除注册公司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

9、章外,原则上其他印章严禁对外使用。9、专业集团、片区(地区)公司保管的业务专用章如经审批批准由项目公司办公室保管的,项目公司办公室应按本细则规定及相关工作标准进行保管和使用。第二节 公司章的保管与使用第九条 公司章的保管和使用按注册公司章和非注册公司章的分类进行。第十条 注册公司章的保管1、国内注册公司章:除项目公司注册公章由所属专业集团、片区(地区)公司保管外,其余注册公司章由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统一管理。2、国外注册公司章由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和香港办按使用方便为原则进行保管。第十一条 注册公司章使用原则注册公司章用于公司对外民事行为须出具的文献,涉及:公司对外公文、对外常规业务文献及报表

10、、协议及协议、特殊对外公函、证明、介绍信等。第十二条 注册公司章审批权限和流程:1、注册公司章审批权限和流程及时间规定以集团下发执行的集团总部与地区公司权限分工一览表中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流程为准。2、对于下列文献由印章管理员办理印章使用核对登记后直接加盖:(1)已按集团总部与地区公司权限分工一览表中审批权限和流程进行审批后的文献;(2)已按集团总部与地区公司权限分工一览表及协议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协议和协议(集团总部与地区公司权限分工一览表与协议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前者为准);(3)其它已经审批流程审批的文献。3、对于集团总部与地区公司权限分工一览表规定以外文献的印章加盖,按如下特殊审批

11、流程办理:(1)集团:申请中心总监管线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董事局;(2)专业集团、各片区(地区)公司:申请中心总监(项目公司)管线总常务副总总经理集团(按集团流程办理);第十三条 非注册公司章按集团层级架构由相应公司保管:1、集团非注册公司章由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进行保管。2、专业集团、片区(地区)公司非注册公司章由专业集团、片区(地区)公司印章管理部门进行保管。第十四条 非注册公司章的使用原则1、非注册公司章是集团总部、专业集团、片区(地区)公司向下级行使管理权时使用,一般情况下,仅用于集团内部管理发文使用。2、经批准对外使用的,审批流程合用注册公司章审批权限和流程。第十五条 非注册公司章的

12、审批权限和流程:非注册公司章审批权限和流程及时间规定以集团下发执行的集团总部与地区公司权限分工一览表中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流程为准。第三节 协议专用章的保管与使用第十六条 协议专用章的保管协议专用章由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进行保管。第十七条 协议专用章的使用原则协议专用章是集团各中心、专业集团、片区(地区)公司签订协议时使用,重要用于集团对外业务管理需要。凡集团各中心、专业集团、片区(地区)公司签订的需报集团总部审批的工程类、设计类和监理类协议,在完毕审批流程后由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加盖协议专用章。第十八条 协议专用章的审批权限和流程协议专用章的审批权限和流程及时间规定以集团下发执行的集团总部与地区

13、公司权限分工一览表中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流程为准。 第四节 部门章的保管与使用第十九条 部门章的保管部门章由集团各中心、专业集团、片区(地区)公司自行委派专人保管。第二十条 部门章的使用原则部门章是集团各中心、专业集团、片区(地区)公司向下级行使管理权时使用,重要用于集团内部业务管理需要。第二十一条 部门章的审批权限和流程:部门章的审批权限和流程及时间规定以集团下发执行的集团总部与地区公司权限分工一览表中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流程为准。第五节 业务章、财务专用章、个人印鉴的保管与使用第二十二条 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个人印鉴的保管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个人印鉴由申请刻制的中心、专业集团、片区(地区)

14、公司自行委派专人保管。第二十三条 业务专用章的使用与审批1、业务专用章是集团各中心、专业集团、片区(地区)公司解决集团内部专业业务往来文献时使用。(1)工程图纸专用章代表公司用于:图纸、会审记录、预结算报告;工程方面对集团内部往来文献;(2)行政管理用章代表公司用于:图书登记、文献标记(如文献加急、保密)等;(3)其它业务专用章的使用按使用中心的业务范围拟定;2、业务专用章由保管的各中心总监审批使用。其中销售专用章由地区公司指定专人保管,重要用于认购书及其他销售文献。第二十四条 财务专用章的使用与审批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线指定专人、专柜管理。具体管理及使用规定依据财务管线相关管理制度执行。第二十

15、五条 个人印鉴的使用与审批1、国内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按国内注册公司章的使用与审批流程办理,由财务管线指定专人、专柜管理。具体管理及使用规定依据财务管线相关管理制度执行。2、项目公司授权代表的个人签字用章由项目公司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使用时须经项目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批准后方可使用。因工作因素需将个人签字用章交由公司其他员工代管的,需进行书面授权,明确代管期间及授权范围。第六节 印章的外借第二十六条 印章外借的原则1、一般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使用,如确需携带出办公室使用的,借用人应填写印章外借申请审批表,并按印章外借审批流程批准。2、经批准将印章外借到异地使用时,借用人应负责印章在借用期间的保管、使用或监督的责任。3、印章外借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办理归还手续。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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