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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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方案为了加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急救资源,实现开发区“120”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功能,提高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做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急、危、重伤病员,建立一个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体系完善的院前急救网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院前急救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重大伤亡事故院前急救的组织指挥协调与急救组织的管理。二、急救指挥网络系统及通讯系统1、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20”指挥中心,负责本辖区内“120”呼救的受理,指挥协调重大意外伤

2、害、突发事件的伤病员救护工作,负责全区院前急救的指挥和急救车辆调度,全区有关的医疗单位必须接受“120”指挥中心的协调指挥。2、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20”指挥中心急救电话要与医院急诊科的急诊直拨电话和救护车无线通讯系统形成救援网络,并与“110”实行信息互通和反馈,切实提高信息传递、现场急救和急救转运等综合反应能力。三、急救指挥调度原则1、院前急救医疗工作,应按照病家意愿、就近就急、专业对应、重大事件统一调度的原则转送病人。以缩小急救辐射半径,提高急救反应能力为目标,以方便、快捷、安全、有效、系统地救护伤员为目的,合理利用现代有急救资源,更好地服务于伤员。2、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20”指挥

3、中心是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院前急救的指挥中心,承担重大伤亡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急诊抢救时间和空间盲区的院前急救,划区内的院前急救。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院前急救“呼救”运转流程:区“120”指挥中心拨打电话医院急救中心调度室调度区医院救护车出发救护车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急救(有困难反馈到区“120”指挥中心增派第二辆救护车和第二批医护人员)将第一批伤员运送抵达医院进行抢救。四、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院前急救的要求1、急诊科院前急救工作单元必须接受区“120”指挥中心指挥调度;2、区医院必须做到救护车和急救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出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一线救护车执

4、行非急救任务。3、接到指挥调度救护有困难,应说明情况,由区“120”指挥中心指挥协调。4、急诊救护人员及救护车必须在5分钟内出诊;5、医院要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并达到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要求。急诊科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24小时接诊制(包含节假日)。6、医院建立急、危、重伤病员急救的“绿色通道”,设立急诊专职导诊服务员,保证接诊、检查治疗及其他服务环节畅通无阻,快捷有效。不得以各种理由推委、搪塞和延误对伤病员的救治,违者追究责任。7、医院“120”直拨电话严格执行专线专用,保证急救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用于非急救事项,违者予以严肃处理。8、医院至少保证同时有二台救护车专用于“120”一线急救值班,值班

5、救护车必须随时处于完好状态。驾驶员应定期检修车辆,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行驶,遵守交通法规,转运病人过程中,文明安全驾驶,确保安全,若救护车出现故障,必须随时报告急救值班调度室,不得在接到急救出发指令时方提出车辆出故障。9、医院院内工作繁忙应由医院内部协调解决,不得以医院繁忙为由拒绝出车。特殊情况应由医务科向医院报告备案。10、急救车出车后要打开随车通讯设备,随时保持与区“120”指挥中心的联系。11、医院或急救车自行接到取消出车的信息时,要立即向调度中心报告,在得到中心明确取消出车指令后,方可取消出车回院。12、急救出车要记录出车时间、到达现场时间、病人上车时间、送到医院时间、回院时间并及时

6、报告区“120”指挥中心。13、急救中,根据病情需要,及时开展院前急救;同时加强与院内急救相衔接,提前将病人诊断、病情等基本信息传递到院内救援(急诊科)等,提前做好准备,做到绿色通道的无缝隙连接,提高急救水平,确保患者生命安全。14、急救车在执行任务途中遇到其他需要急救的患者时,随车医护人员应立即下车查看,并向区“120”指挥中心报告,一般情况下急救车应继续执行“120”的原派车任务,并向现场人员做好解释。区“120”指挥中心另派车抢救途中的患者。如途中的患者病情较重,急救车必须留下抢救时,向区“120”指挥中心报告,由区“120”指挥中心决定另派车抢救原任务的患者,还是就地抢救途中危重患者。

7、如决定另派车抢救原任务的患者,由区“120”指挥中心向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工作。15、在病情允许又没有明显舍近求远(一般指邻近地段)的情况下,“120”可按患者的要求指挥其选择的医院出车。急救车到达现场后,患者才提出要求的,由出车的医院医生根据上述原则决定。16、交通事故现场抢救伤者时,在场交通民警应在“120”出车记录中证实伤者救护时间、地点并签名和留下单位联系电话;如经医护人员确认伤者已在事故中现场死亡的交现场交警处理。并在交警工作记录上予以登记、签名和留下单位联系电话。17、因灾害事故发生人群伤亡时的抢救治疗工作,按卫生部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18、院前急救工作组应详细填写

8、院前急救病历及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力求完整、清楚、准确、扼要,送转医院急诊室后应作详细交接。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后及时向区“120”指挥中心或有关部门报告。19、医院急救中心应按规定储存急救药品、医疗器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并根据医疗救援需要申请增加数量、品种等,为院前急救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物资保证。20、加强工作纪律,医院急救中心负责人不能同时离开开发区;当负责人因工作需要离开开发区时,安排好科室工作,须经分管院长审核后报院长审批,并保持通讯畅通。普通工作人员(医生、护士、司机、接线值班员)非工作时间离开开发区时,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并保持通讯畅通状态。附: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院前急救领导小组名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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