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臭装置运行、维护、应急相关规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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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加臭装置运行、维护、应急相关规定一、加臭装置运行与维护管理1、一般规定a. 加臭装置使用单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写加臭装置的操作规程。b. 加臭装置的操作应有专人(或兼职)进行操作和管理,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岗。c. 应建立相应的加臭装置档案和运行台帐,记录应有专人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d. 操作人员应定期对加臭装置进行巡检。2、加臭系统的运行操作a. 加臭装置的开机应先检查设备与设施完好情况,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运行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 开机,开机后检查各项参数设置是否符合运行要求,有无报警提示等。b. 初次运行加臭装置时,设备现场的防爆开关

2、应处于断开状态。c. 在控制器空载运行正常后,方可闭合设备现场的防爆开关,使设备投入运行,并对控制器接入负 载后重新进行检查和确认。d. 设备投运后应与时进行检查。e. 加臭剂输出量的调整与标定 关闭液位计底阀,使加臭泵工作时药剂只从液位计内排出; 调整加臭泵的行程,从液位计的刻度上读取泵的输出量。反复检测三次,取检测的平均值; 调整好泵的单次输出量后,打开液位计底阀,使设备进行正常工作状态。f. 停止运行程序 关闭设备防爆开关,检查泵是否己停止运行; 关闭管路上开启状态的阀门;关闭工作泵单向阀下阀; 关闭控制器电源开关。g. 紧急停机 关闭控制器电源开关或设备防爆开关,使设备停运; 关闭泄漏

3、点的前后阀门,检漏维修,或进行其他处理; 关闭加臭剂注入喷嘴前阀门,防止天然气回灌。3、加臭系统的检查与数据记录a. 操作人员要定时检查系统运行情况,若出现突发事件,立即按相应预案处理。b. 操作人员要准确与时做好加臭装置操作记录与运行记录,做好加臭数据的采集、归档等工作, 做到现场、设备、记录数据“三对口”。4、加臭装置的加料公司各单位原则上不进行加料操作,但部分单位因特殊原因确需加料的应满足以下要求:a. 加臭装置的加料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操作方法和要求进行,整个加料 过程应密闭。b. 加料前必须检查原料桶或加臭剂罐车完好情况,确保无机械损伤。c. 加臭装置的加料应首先

4、调整设备上各个阀门开关状态,准备工作完成后方可加料。d. 加臭剂加料结束后,恢复正常运行时的各个阀门开关状态。e. 使用(或更换)新种类天然气加臭剂时,应选择气味相近的加臭剂须符合GB50028城镇燃 气设计规X的相关规定。气味差别较大的两种加臭剂不宜更换。f. 不同种类加臭剂更换时,应根据天然气加臭剂的特性对天然气加臭装置进行清洗和检修,必要 时应进行改造。5、天然气加臭量的检测a. 天然气经营单位须每半年至少一次对管网末端天然气加臭量进行检测,末端最低含量不得少于8mg/m3o检测方法有仪器分析法、专机检测法、人工检测法等。b. 臭味的强度等级按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X采用的燃气行业

5、Sales等级,按嗅觉强度 分级如下:0级没有臭味;0.5级一一极微小的臭味(可感点的开端);1级弱臭味;2级一一臭味一般,可由一个身体健康状况正常且嗅觉能力一般的人识别,相当于报警或安全浓 度;3级臭味强;4级臭味非常强;5级最强烈的臭味,是感觉的最高极限。超过这一级,嗅觉上臭味不再有增强的感觉。6、加臭装置的检修与维护a. 加臭装置使用单位应按加臭装置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加臭 装置的检修与维护规程。b. 检修和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c. 检修应有检修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d. 在供货商(或生产厂家)进行维修或保养时,使用单位维修人员必须在现场配合

6、并做好记录。e. 检修和维护人员应按检修与维护操作规程进行与时、准确合格的检修与维护。发现规程内容不 合理需修改调整时,应与时与上级相关部门与生产厂商进行联络,不得擅自做出修改和调整。二、加臭剂的管理1、一般规定a. 加臭剂的选择与加臭量的确定,应根据天然气的气质、用气需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b. 选择加臭剂要求按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X中第3.2.4条以与GB/T 19206天然 气用有机硫化合物加臭剂的要求和测试方法中相关规定执行。2、加臭剂的采购a. 加臭剂生产(销售)厂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生产(销售)资质。b. 加臭剂应有由生产(销售)厂商提供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 加臭剂

7、应由生产(销售)厂商提供产品技术标准、主要物质的含量、产品等级、单位产品包装重 量等重要内容。d. 加臭剂包装适用材料:碳钢、不锈钢、有内涂层的金属桶;禁用材料:铜、铜合金,并应符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3、加臭剂的运输公司各单位原则上不进行加臭剂的运输,但部分单位因特殊原因确需运输加臭剂的应满足以下要 求:a.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运输搬运。b. 搬运过程严禁磕碰、颠簸;c. 避免高处坠落。d. 严禁使用压缩空气装卸操作。e. 加臭剂的运输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4、加臭剂的储存公司各单位原则上不储存加臭剂,但部分单位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储存加臭剂的应满足

8、以下要求:a. 储存于阴凉、干燥且通风的仓间内,仓间温度不宜超过30C,且远离火种、热源,严禁阳光直 晒。加臭剂存储时间不宜超过2年。b. 加臭剂不允许同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存放;并且必须保持容器密封,必须与氧化剂分开存放。c. 储存间内应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等设备。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d. 在储罐围堰处可配置回收罐。e. 加臭剂的储存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5、原料桶的报废处置a. 原料桶不得露天堆放,叠放不得超过三层b. 原料桶应交由厂家统一回收,或交当地环保部门集中处理。三、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1、一般规定a. 使用天然气加臭装置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

9、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使 用加臭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加臭剂的安全使用和管理。b. 使用天然气加臭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天然气加臭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c. 对于储存有加臭剂的单位,必须将加臭剂储存在专用库房,并由专人管理。加臭剂出入库,必 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对库存加臭剂进行定期检查。加臭剂专用库房应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库房内必须 保持良好通风,库房应有防雷接地设施,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d. 天然气加臭装置必须设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f. 加臭剂加料前必须制定安全应急方案,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抢险设备和工具。加臭剂的加料 必须设置过压保护装置(严禁超压),操

10、作过程应密闭。g. 加臭剂储罐属于压力容器的,必须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在使用前向地 方主管部门登记,并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定期对压力容器与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 等)进行检查、校验。2、劳动保护a. 应避免长时间不带防护用品停留在含有蒸发性加臭剂的房间。如果必须长时间在此类房间工作 时,必须配带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b. 接触加臭剂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全身的个人防护,穿戴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 定。3、员工培训与宣传a. 加臭装置的操作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b. 加臭装置的操作人员应清楚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措施

11、与事故应急预案。c. 加臭装置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 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d. 使用天然气加臭装置的单位,应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周边单位和居民,宣传加臭剂和天然气 的危害。4、应急处理a. 使用天然气加臭装置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乂加臭剂泄漏污染事故的发生。必须制定和完 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需的应急抢险物资,提高泄漏应急处理能力。b.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应急处理人员应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污染扩散。泄漏出的加臭剂应使用吸附剂(硅胶、活性炭与其它多功能吸附剂

12、)进行吸附,并将其放入封闭的容器中按规定清除。若土壤被加 臭剂污染,其下方的地下水会受到威胁,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a)加臭剂蒸汽泄漏。使用专用除味剂喷雾处理。b)加臭剂液体泄漏。使用加臭剂吸附剂吸附处理。没有专用吸附剂时,可以使用活性炭、黏土 或沙子吸附处理(吸附物要统一回收处理)。c. 急救措施。一旦液体加臭剂进入眼睛或粘在皮肤上,首先要就地用大量的水冲洗,若进入眼睛就 必须在清洗后与时就医。a)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b)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c)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d)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d. 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一旦发生加臭剂泄漏事故,造成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与 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上级部门报告, 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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