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469649826 上传时间:2022-12-22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鞍山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鞍山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鞍山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鞍山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鞍山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鞍山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鞍山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鞍山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与科研成果奖励措施鞍师院发6号为规范学院科研管理工作,完善科研工作评价体系,使科研成果管理趋于客观化、公正化、规范化,增进科学研究向高水平发展,结合学院科研工作的实际状况,经修订形成鞍山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与科研成果奖励措施。一、总则第一条 本措施合用于以教学为主的教学单位和受聘于学院教师岗位、教辅岗位人员的科研工作考核评价。对非专任教师、非教辅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考核科研工作量,其科研成果在科技处备案并发放科研津贴。第二条 科研工作量的计分范畴:1、在学术性期刊上公开刊登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文学艺术作品(不含诗词、散文及短篇故事等

2、);3、获政府奖(含国家、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两年一次的评奖)和通过各级鉴定的科研成果;4、专利、技术转让等。第三条 学院科技处每年的4-5月份计算上一年的科研工作量并对教学单位和个人作出评价。如论文被重要索引收录,考虑信息滞后,可计算上二年,但不能反复计算。第四条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工作流程图个人填表申报(附原始材料)系、部认定量化科技处审 核公 示评 价(表奖)第五条 调入我院,该年度不满个月的人员,不计算本年度科研工作量。第六条 列入本措施计算的科研成果,其第一研究单位必须是鞍山师范学院,如作者在外攻读博士(含进站博士后),我院签名为第二研究单位,按相应分值乘以权重系数0.6计算;有角注按相应

3、分值乘以权重系数.3计算。二、科研工作量计分原则第七条 学术论文工作量1、 各级论文分值一级记录源(类)记录源(类)记录源(类)核心期刊一般专业期刊论文集、增刊4030201004010注:(1)一级仅指在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求是期刊上刊登的学术论文。(2)国外举办的国际会议及国内举办的重要(大型学术组织主办)国际会议论文集论文每篇120分;国际会议论文集中的论文摘要每篇8分。()国家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和重要学术期刊的增刊或专辑论文每篇为0分。(4)在专业期刊上刊登的艺术作品(含部分创作)相应乘权重系数0.。(5)在学术期刊上刊登的论文(含作品),同一期刊登的多篇只算一篇。()在有香港地址或

4、香港刊号的刊物上刊登的论文每篇计10分。2、 论文被转载、摘录、收入目录索引的加分必须以我院为第一研究单位,其加分原则如下:理科刊物名称分值16+20KIISP+10KMR AACIR5国外重要科学技术文摘30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文摘2文科SSCI1新华文摘10(被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摘要字以上)论点摘编报刊文章编目辑览中国社科文摘600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单篇文摘高校学者新论专题论文库学术卡片学报论文编目选录602010中国社会科学文献题录索引1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索引41注:(1)K为影响因子,上限值不不小于10。()40分如下(含分)加分仅限核心期刊(含核心期刊)如下级别。(3)

5、在鞍山师范学院学报刊登的学术论文被转载、摘录、收入目录索引的加分相应乘以权重系数1.。第八条 学术著作工作量1、学术著作注重学术性与学术价值,不涉及一般通俗性、普及性、知识性出版物。2、学术著作根据其实际内容,分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等类别;公开出版有书号的论文集,视同窗术期刊,其编委会成员(主编、副主编、编委)均不计科研工作量。3、教材分部编教材(国家教育部指定的高校规划教材)、省编教材(省教育厅指定的规划教材)、自编教材(非规划教材)。、不同著作类别的计算系数如下:类别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专业一般部编省编自编(合编)系数1.40.40.0.0.45、出版社分权威出版社和一般出版社,其出版类别计

6、算系数如下:权威出版社一般出版社2.0.7、学术著作总分值计算原则是:总分值=字数(万字)20著作类别系数出版类别系数7、专著至少应具有学院记录源B类文章3篇或核心期刊篇论文作为核心内容。权威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最高分值不超过800分,一般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最高分值不超过0分。、合伙专著(或教材)原则上按撰写字数分解计分。专著、编著、教材合伙中的第一人不少于总分值的0.5,第二人不少于总分值的0。9、国外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英文版专著在学术著作总分值的基本上乘以权重系数.2。第九条 科研成果获奖工作量1、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奖奖励级别计算为2500、15

7、00、100、60分。2、国家教学成果奖、教育部一般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根据奖励级别计算为1500、1000、600分。 3、 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按奖励级别计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800002001004、 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0020100605、 获国家、省社科联奖和市“五个一工程”奖参照相应的级别乘以权重系数0.3;艺术作品获奖,国家级(参照第九条2)权重系数为0.3,省级、市级权重系数为0.2。 第十条 专利及转让费1、 获国家发明专利300分,实用新型2分、外观设计0分。2、 合计获得的发明专利费,技术转让

8、费等(以本院财务处到款数额为准)的计算原则为:横向课题经费分值为20+20,其中:为经费数额(以万元计算),其总分值不超过0分,其科研工作量以经费进校时计算。第十一条 科研课题的工作量1、 完毕的各级各类课题通过结项后,其工作量按下表一次性计算。其原则如下(以论文、著作等形式浮现的科研成果此外计分):重点一般青年单列专项国家00500003020省3002001501200市300院级0单列课题指艺术类、教育类、古籍整顿类课题。专项课题指仅立项、不拨课题经费的课题。博士基金参照青年项目执行。2、由课题组合伙完毕的科研成果按课题构成员排名顺序分解计分,但排名后者计分不能不小于排名前者。第十二条

9、教师指引大学生完毕的科研成果,如公开刊登的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指引教师为第二作者(或文中注明指引教师),指引教师的科研工作量仍以第一作者计算;教师指引大学生科研项目,项目结项后,一次性计入指引教师科研工作量0分。第十三条 教师指引大学生的课外科技成果获奖,指引教师的科研工作量计算原则为:国家特等奖国家一等奖国家二等奖省一等奖省二等奖院一等奖省三等奖院二等奖016810第十四条 以上科研成果分解计分可按完毕人员排序计算,或按课题组拟定的规定分解计算,但总权数不容许超过1.1。国家级成果最多计10人,省级成果最多计6人,其她最多计4人,其完毕人员排序权数如下: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第四作者

10、第五作者.70.30.50.30.200.30.2.10.0.0.20.101注:学术论文仅计算前三名作者。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计分原则第十五条 教育科学研究是我院科学研究的重点,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重要涉及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高等学校管理和基本教育研究成果。第十六条 在记录源C类以上期刊刊登的教育研究学术论文,相应乘以权重系数1.。第十七条 完毕学院教学改革项目一次性计入30分。第十八条 学院开展的教育科学学术成果评奖活动,一等奖计算30分,二等奖计算2分,三等奖计算10分;对基本教育研究中未公开刊登的,有实际意义的实验研究报告,调查分析报告等,经学院主管部门认定后,计算40分科研工作量。四、科研

11、工作量考核基本原则第十九条 考核定额原则1、 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原则按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计算(晋级人员从下年按晋升职称原则)。专业技术职称类别年工作量专家及相应职称人员10副专家及相应职称人员(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未定职人员)60讲师及相应职称人员(含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未定职人员)40助教及相应职称人员12、 按人员工作性质的类别系数人员工作类别系数专职科研人员.专任教师.公共课教师、授予学士学位不满三届新建专业的专业课教师0.聘任教师岗位的兼职行政人员05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0.43、 各类人员年度工作量为:年工作量原则类别系数。第二十条 各教学单位科研工作绝对量是该部门当年所有在编

12、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年工作日局限性个月的人员)科研工作量的总和。为了鼓励各系注重大学生的科技创新工作,并纳入整个系的管理中去,在评估各系的整体科研工作时,在校学生的科研成果以50%计算,有指引教师的按教师成果计算,不另反复计算。第二十一条 各教学单位科研工作评价量为:科研工作评价量=绝对工作量/MM在编正高职人数*K1副高职人数*K2中级人数;其中:K1.0、K2=1.5;兼职人员和教辅人员按0.5人数计算。第二十二条科技处对各教学单位科研工作考核按满分10分计算,分专业教学单位、公共教学单位排序发布,其考核涉及三个方面,所占的权重为:考核方面权重系数科研工作评价量0.75学术活动0.2科研管理0.05五、科研成果奖励措施第二十三条 为了鼓励教师多余成果,出好成果,学院设立年度科研成果奖,根据教师年度实际获得的科研成果数量与质量,按照本措施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的措施计分,科技处每年分文理科(按成果研究方向分类)将科研成果按计分排序公示后,对本年度优秀科研工作者(一等奖一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八名)予以表扬和奖励。第二十四条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关管理文献废止,其解释权归科技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